忽然,一声鞋拖在地上的声音传入耳边,我不屑地看了他——我的同桌,朱世文。他是一个微胖的男生,在他略胖的身体上,塞着一颗中等大小的头,五官端正,但有些懦弱。他可谓为:“人人皆可欺者也,”在班里似乎每个人都有欺负他的理由,就是因为他的软弱。“昨天你是否想起曾经爱哭的你。”在上周五上午的第二课课间,我轻声哼唱着《同桌的你》正入情,只见朱世文已咬牙切齿,凶神恶煞的盯着我,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之铃儿响叮当之歇斯底里般狂吼道:“我是男生”“就看您那不敢恭维的面貌也知道您是男生,您给予我们非一般的感受。我头也不回地回答他。他连涨的通红,只好埋头写作业。忽然,他头一抬,摇摇我的胳膊:“对不起,我错了,打扰您老的雅致了。”我点点头心里却偷笑:本不是他的错,我本想向他道歉,为打扰他学习而道歉,可如今,事态变了,不必了。”他就是如此懦弱。在一次体育课回来,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收获的满头大汗胜利而归。他将一切“生存”希望都寄托在他仅有的一瓶矿泉水上,当他“爬”回来时却因为急需交送导学案,将即将开封的水放在一旁。当他交完导学案回来,却发现水自己不翼而飞了。他不知所措,站起来看着所有人。还不停的咽口水而心里小声嘀咕说:“我的水,水。”他定眼一看,他所谓的好兄弟杨振已将水喝得只剩下了一个瓶盖一般高,他气愤地走到杨振身边,杨振冲他笑了笑,他咽了口唾沫,摇摇了头又回来,我立即对了他生出敬佩之情,他竟如此大度。如此敬意,在后来也就慢慢淡下去了。一次偶然,回忆如此,他无辜地说:”只不过是怕他与我争吵,吃亏的是我,我要为自己打算。”我顿时在脑海中刷新更换了他的形象——懦弱。一个男生竟如此懦弱怕事,实为人生一大憾事。
“我有一位同桌,今天我就来讲讲他”
这可是借用了一下我同桌的开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的每篇作文开头都是这种格式。一次,我实在忍不住问他:“难道你每次写作文都是这种开头不觉得闷?”他听了,竟然还振振有辞地答道:“老师不是说要点题嘛,我这不就做到了这一点。再说,我这种开头可是每篇作文都适用的哦。”他的一番话竟让我哑口无言。想想也是,要是写事,就用“我有一件**的事,今天我就来讲讲这件事”开头,要是写物,就用“我有一件**,今天我就来讲讲这件东西”开头,反正,没有一篇作文用不到的。光是开头也就算了,可他的结尾也有格式,每篇作文写到最后总是一句“今天就说到这了,拜拜!”晕!!!
要只是作文上有格式那就算不上什么了,可他竟然向老师告发同学也有格式:“老师,那个***怎么样怎么样。”告就告吧,可干吗要在人名前加“那个”呢!
昨天,我忽然在他的作文本上看到了一篇作文《假如我生在古代》,开头说:“我曾经幻想过自己生在古代,今天就来讲讲这次幻想吧!假如我是古代的一位教书先生……”什么,他不会真的是一位古代教“八股文”的先生吧!!!
“第四组的XXX和XX同学,上课请不要笑,如果你们再笑,超过三次,我就如实地告诉你们的班主任了!”老师的咆哮把正在说话的我和我同桌给吓了一大跳!我和我同桌立刻,马上把头低了下来。
我和我同桌在上副科课的时候最喜欢笑了,而在上主科的时候可最认真了。我
和我同桌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其实我们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坐在我们后面的那
位同学在唱歌。那位同学平时说话的声音就像杀猪声一样难听,但是他偏偏又喜欢
唱歌,那声音我就不再多说了。他不止唱歌难听,好经常看错歌词,我真服了他了!
“不会唱就不要唱了嘛!就算你想唱也请你把你声音的分贝压小一点,好不好!?”
这句话我已经跟他说了N次了,可是他还是无动于衷。你瞧,他又再唱了:“谁娶了像稻草干的你。。。。。。”他竟然能把“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给听成“谁娶了想稻草干的你”那杀猪声配唱错了的歌词,能不让我和我的同桌捧腹大笑吗?“铃,铃,铃。。。。。。”终于下课了!我吗上转过头去再用我已说过N次的话再重复一遍。他却满不在乎的说:“我唱我的歌,你们要是觉得不好听你们可不听啊!”在他那边下不了手了,我就和我的同桌约定:上课不准讲话,否则后果自负(可以随便用什么“手段”处罚)。
就这样,又上课了,我和我同桌一直坚持了十几分钟,后面的那位又情不自禁
的有唱了起来:“千年等女鬼。。。。。。”应该是:千年得一会,才对。我和我同桌止不
住后喊停了!我们大概笑了差不多一分多钟的时间,我们的计划继续进行。又过了
几分钟,他又唱了:“我送你离开,天涯之外,你不要回来。。。。。。”应该是:我送你离开,天涯之外,你是否还在。。。。。。我而后我同桌又不得不喊停。又笑了一分钟。计划继续进行。不一会儿,他又闭不上他的嘴巴了,唱到:“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走了别会头。。。。。。”应该是: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干了这杯酒。。。。。。”我和我同桌又得喊停了。就这样,我们一直熬到了下课了!这样解放了,我和我同桌打成了手我
们的我和我同桌的课堂PK大战就这样结束了。
我和我同桌的课堂PK大战就这样被后面的饿那位同学给狠狠地“考验”了一翻!哎。。。。。。
六年含辛茹苦的学习生活马上就要过去了,回忆我的同桌,最让我难忘的同桌就是任雨硕了,我和他发生的故事也是让人难以忘怀。
他在老师眼里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三好学生,认真写作业,善于帮助同学,老师经常表扬他。最让我感激的是我遇上了像他这个好心人,那是我的福气。
每当我的笔没有水了他马上就递给我,我的橡皮檫没有了他就递给我。我和我的同桌相处得最融洽的一个。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上课我要认真听讲,他更专注,不作小动作,不说闲话。
有一次期中考试。我发现没带橡皮,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被我的同桌看见了我没带橡皮,他马上就打开自己的铅笔盒,拿出一块崭新的没有拆开过的橡皮说:“给你用吧。”我不好意思地说:“这可是你舍不得用的橡皮,我怎么好意识用呢。”他说:“没关系,今天是特殊情况,你就先用吧。”“叮铃铃”考试时间到了,我们俩走进考场开始考试。有我的同桌激励着我,我也成了一个心胸宽阔的人。
常听人说,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是同桌。同桌的友情是无法用其他词汇来表述它的高远和珍罕,只能用高山流水”四个字来概括。我只知道昨天的同桌算不上“知音”。我们还没有弹拨出像样的声音,何来知音?
我们虽然不是知音,最起码我的同桌可爱。说实话把,这个同桌还不错哦!当我没带书时,只要打声招呼他的书就会乖乖向我这边靠过来。借笔,借本,借胶带,我的同桌从亏待我,他出手豪爽。他每天都会用各种形式逗我开心,陪我在笑声中度过每一天。
难忘的同桌,一想到马上就要毕业了,已经相伴我六年的同桌也将离我而去,心中不免有些伤感。是啊,他曾陪我走过了六个春夏秋冬。在我寂寞的时候,他开导我;在我学习下滑的时候,他辅导我;在我有困难的时候,他帮助我。是他把我从寂寞的海中救上来,让我发现海上的世界是多么精彩,。因为有了我的同桌,我的世界才涂上一层新的色彩。可是时间总是逼着我们分散,我们不想看见最后一天大家的眼泪和匆匆离开的背影。回忆我们一同走过的这六年,我从没有珍惜过这份真挚的情,直到现在才知道:世界是由一种人比恋人走的还要长久,他与我“历经生死”这种人叫朋友,胜过朋友的是同桌。
假如说我们的小学时光是一首难忘的歌,那么我的同桌就是歌中跳动的音符……看起来,听起来,回忆起来都别有一番滋味!
开学初,我们班来了个新同学,叫李明,他,个子高高,身上没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意想不到的是班主任竟然让他和我同桌,这让我恨得咬牙切齿。他刚坐下的时候,我瞅了他一眼:戴着一副高度近视镜,个子高,很瘦。
别人是男子汉大丈夫,我看他是男子汉大豆腐。因此,我打心底瞧不起他,可是一件事发生后,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有一天,我在操场上玩,不小心把语文书给弄丢了,这使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回家语文作业怎么办?以后拿什么书上课?会不会被语文老师严厉批评……第二天,来到教室,我不敢想像上课时会发生什么“悲剧”,只好两眼盯着黑板发呆,他看见了,便问我:“怎么了,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因为我一向瞧不起他,所以冲他大吼道:“你烦不烦呀,给我滚开,越远越好……”此时吓得他连退好几步,站到一边远远地看着我。教室里因为我的吼声顿时鸦雀无声,同学们也没有一个敢接近我,而是向我投来异样的眼光。此时的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罪人,为了“赎罪”,我慢步走到他面前说:“对不起,刚才不应该吼你,我语文书丢了。”顿时他受宠若惊的感觉,激动地对我说:“没关系,我把我的给你。”我瞪大眼睛说:“什。。。什么,你把语。。。文书给。。。给。。给我?”他使劲地点头说:“对,我给你。”他递过书,我不收,他便硬塞进我的书包,我只好收下了,问他:“那你看什么?要不我们两个一起看吧。”“好吧。”于是我俩一起早读起来。下课了,我还是不甘心,又把书放回他的书包,可是回家一看,书又平平整整地在我书包里躺着。第二天来到教室,我发现他用的是旧书,书本少了两页,书角都被撕了,于是我说和他换书,但他就是不答应。我又说:“我拿去复印,我用复印的你用新的行不?”他还是不答应,执意要用旧书,我拗不过他,只好继续用新书了。
我想,这虽是一本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书,可这书就如一台显微镜,让我看到了他那颗金子般的、闪烁着耀眼光芒的心灵;这虽是一本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书,可这书蕴含着许多做人的道理,有待我去学习。
六年级时,我又忍受了一名自尊心特强的同桌。这家伙总觉自己总怀疑我会嘲笑他成绩差,于是
其实在这儿想提的是几位男同桌,女同桌倒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女生总是容易扎成堆的。这下要说说上初中以来仅有的这几位男同桌,
一开始换了个同桌徐作明,人长得高高大大,说话声有点尖,外号徐母鸡,在男生堆里总有人爱捉弄他。那会儿我个还不算高,但坐在后面几排,除我们以外后面都是男生同坐。我们的一举一动老是要被那三四个高个男生指点。徐作明为了能够加入哥们堆,总要在人前作出与女生划清界限的样子。我们时常反目,为了谁多占了椅子这些破事。有一天,在前几天刚涌起的集邮风波里,徐作明以三张兰花换走了我的一张猴票。由于我的不识货,这桩交易成交了。我本人倒没什么太心痛,不就是一张邮票吗,实在喜欢就拿去罢了。那几个男生识货啊,认定徐作明是欺诈行为,谴责了一番徐。这当然是事后我才知道的。徐作明年少的心灵感到内疚,从这次邮票事件后,他的态度判若两人。
也许是因为同学们互相了解多了,班上同学们的关系融洽起来,这时我跟徐作明的关系改善了。上课时,他悄悄对我说他告诉了他母亲我的语文成绩在班上数一数二;下课时我把新借来的《萌芽》杂志借给他看。自然课上徐作明居然肯帮我解剖那鱼腥冲天的鲫鱼,令我大为感动,自修课还辅导我解数学题。有时我们也聊天,他总是幻想着2100年人类的生活,我却提出大象的肉是否好吃这样的问题,徐作明想了想,很认真地说,大象的皮太粗糙,恐怕肉太老。
过不久,班上进行座位调整,我和一位转学来的胖子同桌,也就是我的现任同桌。这位胖子长得又白又胖又可爱,且食欲暴好,每天上午第四课才上三分之一光景,这老兄就怀揣饭碗,作好即将奔赴食堂的准备。徐作明这会儿与班上长得最难看的女生同桌,他是没精打采的了,只是偶尔往我这边瞅瞅,一付怅然若失的神情。
说了这么多位同桌,有的居然还有后话。一年级的汇在小学毕业后,也就是现在,他能在喧嚣的大街上叫住我。这小子在办理当体育委员,当得还挺像回事;那个自尊心特强的差生在另一所中学里问起我;章也曾遇上我的好友问我在哪个中学念书。
真让我经常想起的倒是幼稚园里那个同桌刘,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在图画课上总是帮我画太阳,因为他画得特别圆。他带来很多漂亮的糖纸给我,他的大姐梳着漂亮的长辫子,喜欢买桔子糖给我们吃,我们总是喜欢和她在一起着好多好多漂亮的五角星和小纸船。
这些就是与我一起携手共进的各位同桌们。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唉,那位其貌不扬,虎背熊腰的猪八戒竟然成了我的新同桌,真是倒霉透了,愿唐僧能保佑我啊······
语文课
老师正绘声绘色地讲着课,手指不停地在黑板上指指点点,随着一声声“吸溜,吸溜”的“交响曲”,老师的声音在半空中戛然而止。我往旁边瞅了一眼,oh,亲娘啊,这位猪兄正抱着一个巨大的西瓜,把头埋在里面享受着美味。只见老师杀气腾腾地一步步逼来。尖锐的目光死盯住他,有如深夜中一匹马上要发威的野狼。我实在不想看见一场暴风雨即将的来临,便用胳膊使劲地顶了他一下。“咳咳,干吗呢,我吃得正香呢,别烦我。”头都不抬一下地哼唧道。嗬~~,我倒吸一口冷气,一股寒风从背后袭来,老师挺拔地站在这家伙面前,面无表情地问道:“猪八戒,刚才我说的那位作者是谁?”他慢慢悠悠地站起来,半死不活地应了一声:“呃···纳兰德行!”说完还是不是地往他的西瓜哪儿瞟两眼,真败给他了。全班同学顿时爆笑,有的直接从椅子上掉下来,有的笑得喘不过气(猪兄,快,120!)有的甚至像快要死了似的瘫在地上,百年难遇的壮观景象诞生在我们班了!老师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就差直接晕过去时,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他还来了致命一枪:“字多美啊,纳兰德行一定是女的!呵呵,漂不漂亮啊?”不好,他那猪嘴上分明挂着一串晶莹剔透的东西。老师脸色铁青,像是经历了一场巨大打击,失魂落魄地离教室而去了。
英语课
清脆响亮的高跟鞋声徜徉在走廊中,英语老师来了。“上课!”我刚要像往常一样起立时,突然感觉有个沉甸甸的东西压在我身上,不禁疑惑地往旁边看了看。天啊,别拦着我,我去撞墙了,那个猪八戒竟然毫无形象、心安理得地在我身上熟睡着,并且那条可以养好几条鱼的“小溪”肆无忌惮地流淌在我身上“姓猪的!你不想活了啊——,快给我起立!”我怒吼道,而他动都不动一下。我又提高了几分贝的声音,就着他的耳朵,撕心裂肺地狂吼:“姓猪的!起立!”他这才微微睁开了眼,含糊不清地说:“啊?有事么?”我气愤地揪着我的校服,“你看你干的好事!”此时,英语老师慢慢踱来,饶有兴趣地看了看那个家伙,开口说:“猪八戒,你以后要当‘煤’婆?”我指了指他的猪脸,他伸出肥嘟嘟的手往脸上一抹。老天爷,那是西瓜籽“姓猪的,留颗西瓜籽在脸上是要等明年发芽结果吗?”我火冒三丈地讥讽道。他还真是不累死人不散伙“好了,行了,好猪不跟女斗。骂也骂完了,散了散了吧,俺老猪还要做春秋大梦呢。”说完,一头倒在桌子上大睡起来。哦,我看把他放入常睡不醒吉尼斯记录里也不奇怪。I服了you——让人哭笑不得的猪兄啊。
同桌,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你的同桌是你在学校生活的必不可少的一员,当你没有同桌时,你会感到孤独,你会感到寂寞,你会感到无聊。
这学期,我因为被同学们说成是娇小姐而没有人愿意和我坐一桌,这时,凌兴伟却愿意和我坐一桌。甚至,他还说我很好。我十分感动,下定决心一定不能再闹脾气了。
凌兴伟虽然不怎么和我说话,但是,他还是跟我相处得很好。可是,我还是时不时地跟他闹脾气,他却一次次的宽容我了,比如:一次,王煜杰因为一次跟别人排节目而忘记了辩论赛的事情,我跟他说时,可是他此时并没有时间,这时,我大发雷霆,保证再也不管这次辩论赛了,王煜杰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他急忙把手中的事放下了,跑过去跟我道歉,可是,我又发小孩子脾气了,真的把手中的事不管了。
凌兴伟急忙告诉老师,老师走过来,当时我气已经消了,当老师问我到底管不管,我说管,凌兴伟用兴奋地眼神看着我,我急忙把头低下去,我在想:为什么我总是这样,我十分后悔,但是又不敢跟王煜杰说话,回家我一直在沉思这个问题,我认为凌兴伟是班上最好的学生,我如果连她都不尊敬,那我还能尊敬谁呢?我又在想:凌兴伟那么爱宽容人,无论怎样,她都不生气。我十分希望和她做朋友,但是,我并没有想到她还有其他朋友,所以,这也是我为什么在班上被人讨厌,因为我总是只想着自己的想法,不顾着别人。第二天,我去班上时,我跟他道歉,他笑眯眯地说没关系,于是,我们俩又和睦相处起来。
我敬佩凌兴伟,我欣赏凌兴伟,就是因为她为人好、品格好,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和她在一起,每天下课,她蹦蹦跳跳的找女生聊天或和我聊天,有时,我跟她闹别扭,她总是先跟我道歉,她的胸怀像海一样宽广,一次,音乐课上说给植物浇花,可以邀请一位好朋友上来帮忙,我也是花的小主人,所以,我能邀请一位好朋友。许多人都向我请求,当凌兴伟也颤颤巍巍地举起他的双手时,其实,我很想选王煜杰,因为王煜杰也是我的好朋友。但是,为了班上同学不笑话我,我只好放弃选择。可是,凌兴伟并不在意,他还是笑眯眯地跟我一如既往。这时,我想到一首林则徐的诗: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我的同桌林一鸣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小男孩。他兴趣广泛,有很多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他助人为乐的品质。
记得有一天,我忘带《心理健康教育》书了,心想:完了!又要站一节课!我很惭愧地站了起来,林一鸣悄悄地把他的书推到了我面前,小声地对我说:“我把书给你,你坐下,我站着吧。”说完,他便站了起来,用手示意我坐下。我心里非常感动,想:林一鸣竟然宁愿自己不用而给我用,他太好了!便对他说“你坐下吧,这书本来不属于我,还是我俩一起看不吧!”说完,我便轻轻地翻开他的书,我们一起看了起来。虽然我一节课都是站着的,可是我一点也不累,因为我体会到了同桌对我的帮助。'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林一鸣一放学就主动打电话告诉我作业和今天所学的内容。他讲得很仔细,连注意事项都一字不漏地告诉我。接完电话后,我一看,呵,接了快五分钟的电话呢!
我和我的同桌在一起共同学习了两年,我觉得他很乐于助人,人品很好,希望以后我们会更加团结友爱,共同取得很大的进步。
第二天到校,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小女生,居然能说出这句话。“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预习起来了。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第二天到校,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说起我的同桌嘛,平常得很。她和其他的女孩没什么两样。但是她就有一个特点与别人不一样,那就是――“辣”。
说她是“辣妹子”,她还不信。但她的的确确是辣妹子。她吃零食爱吃辣的,什么“泡椒牛板筋”,“臭斗干”,(如果一般的人吃了,辣的嘴都合不拢。)这些东西全是她的最爱。她忍辣还是她的一项“特长”。一次,她买了一包“泡椒牛板筋”,她咬了一大口,突然,上课铃就响了,她可舍不得丢下到嘴的美味,三下五除二就将“牛板筋”吞了。她上课时竟然没流下一滴汗水,没说一声“辣”。我真不知道这四十分钟,她是怎么过的。
她不光爱吃辣,并且性格也辣。
她收拾人,也是挺辣的,什么“捏人”,踢人,戏弄人……这些都是她的强项,如果谁惹了她,那么,那个人就掺了。记得有一次,王中平来找我下棋,王中平就做在同桌的位置上,正在我们“杀”的难分难解时,忽然同桌出现了,她以时速10千米的速度直奔过来,“让不让,我要做作业,一,二,三!”同桌冲王中平大声吼到(估计声音在80分贝以上)。王中平从未领教过我同桌的“辣”,就不理睬她,继续和我下棋,这时,同桌使劲儿拧了一下王中平,痛得他哇哇大叫。她却说:“这是给你最轻的惩罚。”从那以后,王中平再也不敢来她的座位了。
怎么样,我的同桌“辣妹子”够辣吧!
我的同桌是何方圣神,到底是东方不败,还是西方小菜。就由我来为你解答。
我的(鼻涕)同桌
我的同桌每天上学什么都可以不带,但卫生纸却是必带之物。每天早上代一包纸,晚上这包纸就消失了,而在他的书桌里,早已是大雪纷飞,就是食欲在好的人也会得厌食症。因此,我饿的快变成白骨精了,呜呜
我的(马桶)同桌
我的同桌的发型可能是想模仿樱桃小丸子的发型,结果失败了,变成了马桶盖。无论春夏秋冬,她的发型永不变化。同桌啊,在发型上你一点创新精神都没有。
我的(眼镜)同桌
我的同桌很早以前就由于近视戴上眼睛,每当摘掉眼睛时,两眼眯成弯弯的月儿,就像两条小月牙船。就眯成那样看到的东西也是模模糊糊的。我怀疑她眼睛摘掉时是不是白天消失了。
我的(梅超风)同桌
讲了前面几个代名词,大家是不是认为她是一个文弱女孩,错,大错特错,她的九阳白骨爪比梅超风还厉害,两只“钳子”往我手上一夹,啊,一声惨叫,我的手上变成了马蜂窝。
我的(xx)同桌
惨了,不能再说了,再说我的手就包销了,哎呀,我的xx同桌,简直就是第二代梅超风。
我的同桌是何方圣神,到底是东方不败,还是西方小菜。就由我来为你解答。
我的(鼻涕)同桌
我的同桌每天上学什么都可以不带,但卫生纸却是必带之物。每天早上代一包纸,晚上这包纸就消失了,而在他的书桌里,早已是大雪纷飞,就是食欲在好的人也会得厌食症。因此,我饿的快变成白骨精了,呜呜
我的(马桶)同桌
我的同桌的发型可能是想模仿樱桃小丸子的发型,结果失败了,变成了马桶盖。无论春夏秋冬,她的发型永不变化。同桌啊,在发型上你一点创新精神都没有。
我的(眼镜)同桌
我的同桌很早以前就由于近视戴上眼睛,每当摘掉眼睛时,两眼眯成弯弯的月儿,就像两条小月牙船。就眯成那样看到的东西也是模模糊糊的。我怀疑她眼睛摘掉时是不是白天消失了。
我的(梅超风)同桌
讲了前面几个代名词,大家是不是认为她是一个文弱女孩,错,大错特错,她的九阳白骨爪比梅超风还厉害,两只“钳子”往我手上一夹,啊,一声惨叫,我的手上变成了马蜂窝。
我的(xx)同桌
惨了,不能再说了,再说我的手就包销了,哎呀,我的xx同桌,简直就是第二代梅超风。
一提起我的同桌,我就会想到他那一双圆鼓鼓的眼睛,如果他再使劲睁大一点儿,说不定眼珠儿会掉下来呢!
他是一名男同学,但是说话却娘娘腔,身上还有一股香味。他爱清洁,甚至比我们班的女生都干净。因为他身上总有一股香味,所以同学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香香公子”。
他非常有趣,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他总是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他那滑稽的样子,就忍不住开怀大笑,一下子就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的同桌组大的优点就是关心别人,助人为乐。如果同学中谁有困难求助于他,他总是热心帮助,谁忘带什么东西,只要他有,他就会很慷慨地借给别人,有时为了帮助他人,不惜自己吃亏。
有一次考试,老师怕同学们打小抄,规定每人只准带一支笔。考试开始了,他认真地答了起来。当考试快结束时,坐在他身边的沙曼同学小声地自言自语道:“怎么办?怎么办”他忙低声问:“什么事?”沙曼说:“我的笔不下水了,明明有许多油,可就是写不出字来,真急人。”听到这话,他沉思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笔递了过去。
“这怎么能行,你不写了?”
“你写完,我再写。”
“可那就没时间了。”
“别说那么多了,你快写,否则答不完了。。。。。。”
时间到了,卷子被收走了,结果,他少答了一个5分的题。他说:他并没有后悔,在关键时刻帮助同学,他觉得很开心。
这一次,沙曼考了100分,全班第一,当老师公布成绩时,沙曼并没有很高兴,她向他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类似这样的事儿,在他的身上不知有多少,他那乐于助人的精神给同学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这就是我的好同桌,他的名字叫王晨。
六年级开学了。这学期,蓝老师把吴路遥安排为我的同桌。 吴路遥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全班人都讨厌她,所以我能不讨厌她吗?我讨厌她是因为两点。她上课经常亨鼻涕。而且犯错误了还有一些歪理。就像上次那样,我正在写作业,她来超我。我说:“干嘛超我?”你猜她说什么?她说:“同桌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虽然她很讨厌,但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
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早晨,我在教室里读书。“叮铃铃,叮铃铃”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响了。我准备拿笔的时候,却发现笔忘带了。我只好向同学借了。我问了好几个同学,他们都只有一支笔。吴路遥看见我愁眉苦脸的样问:“郑直,你是不是笔没带?”我说:“恩。”她二话没说,拿起一支黑笔递给我。”我接过黑笔说:“谢谢。”
我的同桌是一个令人讨厌,又令人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