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那雷阵雨的前奏。天上乌云密布,像一口黑黑的大锅笼罩着天空。顿时风肆无忌惮地吹了起来,吹痛了人们的面颊。雷也来凑热闹了,它把天当做舞台,跳起来了,扭起来了,为天空添了一份色彩。我喜欢那倾盆大雨。有的雨点顽皮地跳到了屋顶上,又滑到了小溪里,与同伙们流过小河,穿过大江,飞到了大海。我喜欢撑着雨伞赤着脚在雨中散步,是那样的凉爽,那样的心旷神怡。我喜欢雨停的景色。小草与小花上散布着一些雨露,像一颗颗镶在上面的珍珠。
路上的行人会踩到遗留的雨水,‘‘啪啪啪’’一首多么悦耳的歌声啊!天上架起一个五颜六色的拱桥,在茫茫的雾中若隐若现,变得非常神秘。我喜欢画画。不管画什么,我喜欢画可爱的小坣生,幸福的一家,美丽的少女,勤劳的奶奶。我也喜欢画路边的小草,电线上的小鸟,树下的蚂蚁,天上的星空。我认为它们在我的笔下一样栩栩如生。我喜欢花。在寒冷的冬天,浓郁的玫瑰枯了,孤洁的百合死了,可我依旧能闻到一股花香,那就是梅花的香味。你看,它开得那样灿烂,那样坚强。我总会想起王安石的诗句“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喜欢放开心去玩。不受妈妈和爸爸约束,他们总说女孩就要像个女孩的样子得好好呆在家里。我想先帮芭比娃娃打坋打扮,再打羽毛球打得满头大汗,然后打开电视看,最后再玩游戏。这样多舒服呀!我喜欢小朋友。她们的生活总是无忧无虑的,令人羡慕。
不过她们的脑子里不知为何蹦出一些奇怪的问题,“姐姐,为什么天上的星星掉不下来?”“姐姐,为什么要吃饭?”这些问题总会使我找不着北。我喜欢老师。老师是一位园丁培育了我们这些小花小草;老师是一根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老师是梯子,帮助别人达到了顶峰。夜晚,老师家的灯光还在闪烁。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生活!
每逢暑假,我都会去乡下待上一两天。乡村的夏天,也便我喜欢上了夏天,这个充满火一般炽热的季节。
清晨,太阳柔和的泛着一点儿光芒,透过树木与庄稼间的缝隙,落花流水下参差斑驳的影子,,如碎银一般铺在地上。清凉的风轻轻掠过河面,漾起一片稀稀疏疏的小波浪,发出极细切的声响,仿佛是母亲边哼着歌谣边抚摸着熟睡中的孩子。空气也很清新,好像反肺洗个澡一般。 不知什么时候,太阳仿佛醒了,像个大火球一般炙烤着大地。颜色各异的野花在河边仰起了脑袋,引得一群群蝴蝶和蜜蜂不知疲倦地翩翩起舞,纵情歌唱,平时生龙活虎的小狗则懒洋洋地趴在屋檐底下,伸着舌头,眯起眼睛,河边的顽童叫着,笑着,打破了这夏天的宁静。他们如下饺子一般跳入河中,无忧天虑地打闹着。 我最喜欢的,还是在夜里,静天色地躺在床上,倾听着夏天的声音,蝉儿轻声地鸣叫着,仿佛是在讲述着一个历史悠久的故事,纺织娘轻柔地吟叫着,仿佛在唱着一支催眠曲。那青蛙更好似是天生的演奏家,第一声蛙叫打破了深夜的静谧,它仿佛黑夜中的明灯,给人带来一线光明,又好似沙漠中的甘泉,给人带来一丝期望,接着,蛙儿们便开始齐声放歌,有的低沉,有的高昂却听不出一丝不和谐的音符。它们就这样锲而不舍地唱着,用心唱着一支生命之歌。这蛙鸣仿佛一个高明的乐师,拔动着我的心弦。又宛如一颗珍贵的火种,在我的心灵中燃烧,逐渐变大,变大,变成了一轮火红的太阳,变成了整个热情的充满生机与和谐的夏季!
在我成长的世界里,我看过很多很多的动画片,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了。可是,在动画片里面我却最喜欢那个有着“模范丈夫”“模范爸爸”“好男人”之称的灰太狼。
狼吃羊,是大自然的定律,我们无法改变,也无权改变。
动画片中,许多年龄较小的儿童都帮着羊村,骂灰太狼。曾有一篇报道这样说:“两岁男童见喜羊羊被灰太狼欺负,拿东西砸电视打狼。”
我很惊叹这样的报道。然而,媒体曾报道,灰太狼粉丝多于主角喜羊羊。
作为一个中学生,既不是儿童,也没有成年,我只是站在狼和羊的中立战场上,虽然有时会稍微偏向点狼。
灰太狼的搞笑,众人无所不知,他永远叼着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令人捧腹大笑。
但是这一句的被背后却隐藏了灰太狼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永不放弃地顽强精神与他背后所受的艰辛与所有的侮辱。
喜羊羊的欺侮,老婆的锅打,他丝毫不计较,抛弃前嫌,如果灰太狼真是那种斤斤计较的狼,他也不会再虎威太岁来临时与喜羊羊联手,也就不会一直忍受着红太狼的锅打,而是反过来欺负红太狼。其实,他有能力去欺负红太狼,吃掉那只可恶的喜羊羊。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个动画人物,虽然在里面他是一个反面的人物,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我对他的喜欢。反而是他身上那种对妻子的爱,对儿子的爱,对家的爱让我感动。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中国五千年历史,在这历史长河中,有我最喜欢的几颗璀璨的星。
古人不远——五斗诗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流云伴着坎坷,来到美丽的桃花源;风雨带着憧憬,来到清幽的山间;万丈红光透过云雾,照在近代的山乡小巷。做真正的自我,不为五斗米折腰,你放弃了污浊尘世和荣华富贵,只为做真正的自我,远离勾心斗角的官场。江岸边,菊花旁,你陶然其间,这是飘逸洒脱,这是自由不羁。那是陶潜的五斗诗魂。
古人不远——零丁绝唱人上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故国河山沦陷的无限愤慨与悲伤,昔日繁华的宫殿早已化为残壁断垣,你象那天边孤独的云,无处着落。河山万里,依然故我。你低头回望,满眼是百姓流离,尸骨遍野,无限感伤涌上心头。但你做真正的自我,宁死不屈,一行热泪洒江天,成为零丁洋中的千古绝唱。那是文天祥的零丁绝唱。
古人不远——水中离骚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记忆顺着汨罗江,流过战国,越过春秋,当秦攻破城的那一刻,你悲愤至极,在叹息中,在号哭中你虽背负太多的无奈与心酸,但却做真正的自我,用鲜血与生命表达你对祖国的忠贞与高洁的品行。那是屈原的水中离骚。
当我们还是稚幼孩童时,陪伴在我们身旁的总是形形色色的玩具,而陪伴在我身边的却是一部经典古书—《论语》。
《论语》伴着我成长,使我懂得仁与德。对待他人要宽容,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在学习中,要“温故而知新”,才能既掌握了旧知识,又了解新知识啊!
在《论语》中,我感悟最深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至今仍被镌刻在联合国大厦上。这句话使我明白自己不想受到别人的羞辱,首先得尊重别人,不要侮辱别人。世人的每一个人都像你的一面镜子,你怎样对待他,他就会怎样对待你。
我们生活在一个大世界里,这个世界里的生物总是按自然规律在演变,这边悄然死去,那儿一个新生命誔生,世间万物就是这样世代繁衍,生生不息的。我们虽然无法改变这个自然规律,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内心,让我们的心灵融入自然中,天人合一,才能感悟到天的仁、德。
《论语》是大自然中储藏仁与德的宝盒,那淡黄的书而,经历了历史长河的考验,依旧被放射真理的光芒包裹着。《论语》蕴含着人世所有的真理,它是孔子的精魂!更是伟大文明古国——中国的精魂!是每一个炎黄子孙心目中的经典。
格言是一盏明灯,为我指引方向;格言是一把钥匙,为我开启成功之门;格言是一片海洋,让我扬帆起航。“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是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因为这其中有一件事情。让我来和你说说吧!
记得在四年级放暑假时,我爸爸带我去文化广场的鬼屋玩,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便迫不及待地跟着爸爸一起去。到了鬼屋,我的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听到那恐怖的鬼叫声,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拉起爸爸的手,说:“老爸,我还是不去了吧!”爸爸听了,说:“不怕,世界上是没有鬼的,要相信科学,就算是鬼,那也是人假扮的!”老爸还说了一句“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的心里经过百般纠结,终于决定了要去。之后,我给了票,和老爸一起进去。刚到门口,就有个没有头的人慢慢地像我们飘来,我见了,情不自禁“啊”的大叫一声,马上拉着老爸跑进里面去。这时,地面慢慢地陷了下去,我和老爸又马上爬了上去,继续往前走,在深处,我看见有个闪着红光的骷髅人在牢笼里,说着,我们便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虽然心里害怕,但我想着爸爸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鬼,更何况我没有做亏心事。”终于,我们到达了出口。我似乎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了……
“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
“丁零零……”课间活动的铃声响了,同学们像快活的小鸟纷纷飞出了教室。原来寂静的校园,顿时变得热闹起来。
同学们开始活动起来了。校园东边的篮球场上,五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正在打篮球;田径场上,四年级同学有的在放风筝,有的在跑步,还有的在玩抓人的游戏;西边的校门口,是我们三年级同学的活动场地,同学们有的在跳绳,有的在玩“斗击”,还有的在跳皮筋。教学楼内的空地上,二年级同学正跟着老师在做绳操呢。瞧,他们动作做得可整齐啦!
最有趣的要数一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的“老鹰抓小鸡”游戏了。一个健壮的小男孩自告奋勇的当“老鹰”,老师当然就成了“鸡妈妈”了。游戏开始了,“老鹰”一会儿向 “鸡妈妈”左侧冲击,一会儿向右侧猛扑过去。“鸡妈妈”张开巨大的翅膀,使劲挡住“老鹰”的进攻,连续几次,“老鹰”都扑了个空,聪明的“老鹰”见事不妙,连忙改变了进攻方式,只见他一个劲地向“鸡妈妈”的左侧冲击,“鸡妈妈”奋力保护着“小鸡”,“鸡宝宝”们不住的往“鸡妈妈”的右侧躲闪,突然,“老鹰”猛一个回身,给“鸡妈妈”一个措手不及,“小鸡”们害怕得惊叫起来,四散逃窜,几只弱小的“鸡妈妈”成了“老鹰”的猎物。“老鹰”高兴地叫了起来:“抓住了,抓住了……”
“丁零零……”课间活动结束了,同学们依然沉浸在欢乐中,不多时,沸腾的校园又恢复了原来的安静。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要数我的班主任孙老师了。他从四年级一直教到我五年级。五年级上学期开学不久,我便转到了鹤壁新区。
自转走之后,我一直很想念他。还几次做梦和他交谈呢!孙老师中等个儿,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脸上,显得很有精神。他写的一手“艺术字”把我吸引住了。现在我虽然很少见他的字,但是,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我四年级的报告册和作文本,欣赏他写的字。
虽然他写的字没有书法家写的好,但是,出书法家外,他写的书法是无人能比的!每当我有难题克服不了想放弃的时候,孙老师的那笑容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每当我遇见孙老师的时候,他不管有没有是,总会停下来,对我问长问短问我在生活上有没有困难,问我学的知识掌握了没有。有时,我把不会的题目告诉他时,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知道我听懂为止。有时,我问的问题太简单了,他就会微笑着对我说:“你再想想。相信你自己,能行!”孙老师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我真想对他说:“啊!老师!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
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高洁的爱!”现在,在新的环境中,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时,我还会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我以前的班主任孙老师!”
我喜欢NBA,NBA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称号,CBA是中国的职业篮球赛。NBA一共有30个球队,我知道的有火箭队、马刺队、快船队、太阳队、网队、山猫队、猛龙队、森林狼队、黄蜂队、勇士队、掘金队、爵士队、小牛队、公牛队。爸爸告诉我还有热火队、老鹰队、魔术队、开拓者队、湖人队、灰熊队、国王队……我喜欢的球员姚明、麦迪是火箭队的,吉诺比利是马刺队的,诺威斯基是小牛队的,那什是太阳队的,艾弗逊是掘金队的,我最喜欢的是姚明。上次,我看了火箭对爵士的季后赛。火箭队输了,所以火箭队就没法参加后面的比赛了,实在可惜了!我喜欢NBA是因为里面有很厉害的球员,比方说他们的三分球很准;他们的表演也很精彩,因为他们的扣篮很漂亮;还有我也很喜欢打篮球,我在爷爷家时经常和爷爷打篮球,爷爷的投篮也很准的,我们经常打得满头大汗。我要好好练习打篮球,争取先能加入我们学校的篮球队,以后我还想去参加NBA的比赛!
星期五下午的拓展课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原因之一,这是一星期中的最后一堂课,也是最轻松的一堂课。上完这堂课,就意味着周末的到来。
我喜欢这堂课的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它给我带来了意外的收获。
这学期一开学,学校推出一项新举措,就是让每个学生自己填写志愿,挑选自己喜欢的兴趣活动。
我喜欢唱唱跳跳,我的第一志愿毫无疑问是童声合唱。可妈妈却不赞成,她希望我学会静心、文静,像淑女一样。因此妈妈建议我参加十字绣班。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勉强同意了。
还记得第一次十字绣课,当老师展示出自己的作品给我们看时,我不由得叫起来;“天哪,多漂亮的图案,多美的作品哪!”此时,一种强烈的欲望使我暗下决心:在这学期,我一定要完成一幅像样的作品。
我挑选了一幅可爱的图案,从穿针引线学期。一开始,我那笨拙的手怎么都不听使唤,拿一根针就像拿一根棒,但我并不气馁。经过一个阶段的练习,我掌握了一定的技巧。现在,我虽然还称不上十指如飞,但至少也可以说来去自如了。
慢慢地随着图案一点一点地形成,我的心也随之越来越兴奋。我盼望这我的作品能早日完成。于是,在家里,我也会“见缝插针”地缝上几针。我越来越喜欢我的十字绣,越来越迷恋我的十字绣了。
我突然发现:自从参加了十字绣班,我在其它学科上也学会了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做事情也比以前有恒心了。我感谢十字绣带给我的意外收获,我喜欢我的拓展课。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它让我感到温暖;我喜欢来自蔚蓝的天空飘落的雪花,我把雪花堆成一个个雪人,可爱极了!在雪地里,拿着冰糖葫芦打雪仗,没人说你是贪玩的馋鬼。冬天的被窝最暖和,你可以不叠被子,随时可以钻进去,听不见老妈的唠叨。在雪白的世界里,你诗兴大发,胡乱吟咏一番,哥哥不会骂你歪才。我喜欢春天,看春天的小草“草色遥看近却无”,小草不但生命力顽强,还净化空气,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夏日的花儿,竞相开放,五颜六色,香气扑鼻。我喜欢秋天的果实累累,在地上、在树上,漫山遍野都结满了种子,有苹果、梨、地瓜、玉米……大的、小的,不计其数。我喜欢下雨天不撑雨伞、不穿雨鞋,裤腿卷的老高,任凭雨点落到我的身上,这是大自然送我的无言的礼物。但是雨最好是小雨,不大不小也行,要不别人非骂你是神经病不可。
我喜欢做梦,喜欢梦里面的快乐享受。我会梦见一个大大的月亮,橘红色的晚霞簇拥着它冉冉升起,这时我会急着跟着它,伸出双手奔向它,被它的美丽包围。
我喜欢时不时的发愣一小会,不过得选定场合,如果被人发现,非骂你是“少年痴呆症”!我喜欢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它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新的一页。
没熟透的荔枝浅绿色的,摘一颗放进嘴里,一咬酸极了,再吃别的东西舌头就没有感觉了。熟透的荔枝红通通的,像一个个小灯笼。不过,它的身上长满了小刺。剥开它的皮,里面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皮,再看里面的肉,晶莹透明,咬一口,甜津津的,让人越吃越爱吃。里面包着一颗极小极小的荔枝种子,像赤褐色的小石卵。
我总是吃起荔枝来就停不了口。可是有人说:“一颗荔枝三把火。”我才不信它呢。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差不多两斤荔枝,连中午饭也没有吃,就觉得肚子胀胀的。到了晚上差不多要睡觉的时候,突然,我的鼻子流出了血,而且止也止不住。妈妈很担心,就立刻带我到诊所里看病。来到了诊所,医生看了看,对我说:“你燥热过度,才会这样流鼻血的。你吃了什么东西,这么燥热呢?”
“我吃了太多荔枝了……”我低下头,小声说。经过这次教训,我终于相信了“一颗荔枝三把火”这句警言。但是,我也没有因为这而对荔枝产生害怕的感觉,还是很爱吃荔枝!
我喜欢春天的阳光,在浑然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暖意,我更喜欢没有杂物的空气。
我喜欢夏天的雨,在炎热时给人带来清凉,冲走心中的闷气。我喜欢在夏天时吃上一根冰棒,从心里给人带来凉意。
我喜欢秋天的风,早晨起床,从窗外吹进来一阵风,能给我不一样的享受。我喜欢秋天的枫叶,在北京香山,更能体会到它的美丽。
我喜欢冬天的雪,虽然这儿没雪,但我喜欢用心想像它的样子,是片,还是颗。我更喜欢冬天的时候穿上妈妈织的一件小毛衣,这样能让我感到丝丝爱意。
我也特别喜欢吃巧克力,不论从亲人或朋友中接过它时,都让我甜到心里。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会发出阵阵清香的茉莉花,以及美丽娇艳的玫瑰花。我更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认为它如此顽强,值得学习。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是绽放在人们脸颊的笑花。当寒冷的早晨,我起床时,只见慈祥的奶奶端着一碗发出阵阵香味的汤,脸上还笑着,亲切地说:“喝吧!小心别烫着。”我突然觉得世界是多么美好,我缩在被窝里的身躯不再觉得冷了。
我喜欢听到小朋友朗读古诗的声音,更喜欢看见他们活蹦乱跳的身影……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么多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