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曾经读到过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一句话:“十九世纪出了两个杰出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
对于拿破仑,我或多或少都了解些,可对于海伦·凯勒这个,我模糊了。这几天,我翻开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不禁热泪盈眶,书中讲的是:海伦·凯勒出生不久,就因一场重病,使她从此只能生活在盲聋哑的世界里,但老天并没有放弃她,爱的光明照到了她身上。在安妮·沙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就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知识的甘霖。后来,她以优异成绩进入哈佛大学的德克利夫学院学习。之后,她又凭着那种对生活的热爱、不屈不挠的精神,一步步地走向成功,高举着生命的火炬。我脑海中出现了一个身影——胡爷爷。胡爷爷是我的邻居,年轻时,因为一次工伤,而瘸了一条腿。因是工伤,所以他得到了一大笔资金和退休工资。胡爷爷并没有因为没了一条腿,就很绝望。他经常乐呵呵地说:“哎呀,瘸了一条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呀,我还有一双手呀!”从此,胡爷爷就靠着他的一双手,给他人修理东西。海伦·凯勒、胡爷爷……
他们都对生活充满着热情,在逆境中不屈不挠。这些身残志坚的人都告诉我们: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心是自由的。残障人,勇敢地前进在人生的道路上吧,路是人走的!
很小的时候,我不喜欢我自己。
我恨为什么我的脑袋不生聪明一点儿,数学天天都考100分?
我恨为什么爸爸妈妈要分开,把我丢在爷爷奶奶那里?
我恨为什么我写不出那么优美的诗,肚子里面没有好词?
我恨为什么我的嗓子不生得好一点,一出口就能唱出美妙的歌?
我恨为什么人都会死掉,就只有那么几万天可以活?
我恨为什么许多事情都不能如愿以偿,不能顺着自己的心意做事?
我恨为什么我要努力地弹钢琴,不能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
……
而现在,我明白了。我明白我为什么那么不开心。因为我不知道生活的美丽。
如果我的数学考试天天100分,那样我就失去了学习的动力。
爸爸妈妈的离开未必那么糟糕,他们反而加倍地爱着我。
如果我不多看书,多练笔,哪来一肚子好词好句。
如果每个人的嗓子都天生的好,那世界上的歌星会有多少。
人生未必需要永远,只要活得快乐,活得精彩。
生活就是这样,若要快乐,就应该学会接纳与乐观。
爸爸的要求是正确的,音乐让我自信,让我善良。
……
原来生活就是这样。世界不是为你而生的,世界属于全人类。所以,在这个世界上要学会接纳,接纳一切一切,再用你的乐观把它们化为对自己有利的东西。要相信这个世界上不会有完美,用另一只眼睛看世界,发现生活往往比完美还要完美。你也不需知道生活的意义,因为最纯朴的幸福,就是生活的美丽。
失败,乃人之常情,有人把失败看成命运给人生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一笑了之,而有的人则把失败看作是命运对人生的捉弄,用消极的心理去面对,
想像一下,如果人人对待失败都像第一类人一样的话,那么世界上将会出现多少位爱迪生,多少个黑暗的角落将被点亮,地球上将会多出多少欢声笑语,世界将变得多么美好!因此,失败让生活更美丽。
我相信,所有人都失败过,人人失败后的感觉都不一样,但是失败乃成功之母,失败了就吸取教训,也就等于离成功近了一步,就算没有成功,也是对成功的一种洗礼,对人生的一种洗礼,因此,失败让生活更美丽。
生活中如果缺少了挫折,就会缺少一种前进的动力,就会轻而易举却又没有意义地取得成功,而成功的真正意义是享受由失败到成功之间道路两旁美丽的风景,享受由失败到成功之间的欢乐、泪水、心酸,享受由失败到成功之间的心路历程,因此,失败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生活需要失败。
“一次失败不代表永远的失败,一次成功不代表永远的成功。”我认为这句话真正的内涵在前半句中。失败可以增长人的才干,可以给人增添前进的动力,可以催人奋进。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次失败激起人们的斗志!
生活因失败而美丽,失败让生活更美丽!
小学时代的生活是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酸甜苦辣伴随着我们一天又一天,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成长,懂事起来。自从我带上红领巾那天起,有过我多少难忘与美好的回忆。。。。。。
记得在去年的第14届运动会中,我十分荣幸的被老师选为了运动员。我参加的是跳远,从那一天后,我几乎每天的中午都会和同学去跳远,当然我也没把时间全用在跳远上,每次跳远我也只会跳5、6次吧,在12:00之前回到教室做作业。经过几十天这样每天中午的刻苦练习,终于迎来了期望已久的运动会。
在运动会上,运动员们虽然表面上十分轻松,但是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因为我也是一样的。“请1997年女子跳远的同学马上到报名处报名……”听完,我就和另外俩个同学去报名处报了名,接着,我们去了跳远处,由于我们几个比同学大一岁,所以要和六年级的人比,但我不伤心,仍坚强的比赛。初赛有2次机会,2次机会过后很遗憾的是我们班有一个淘汰了,我和另一个同学进了决赛,我们都很高兴。接下来将是一场“生死决斗”,终于获得了最后的结果:我是第6名,另一位同学是第5名,但我一点也不伤心,因为我起码为班级拿了一分回来。
少先队这个称号,让我随时随地都想要做好事,不能对不起少先队员这个称号,更不能对不起胸前一位位烈士用鲜血凝聚的红领巾。
夕阳快要落山了,西方的天空里还燃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那绚丽多彩的晚霞染红了西方的天空。田埂上,一对对男女农民扛着锄头,挎着篮子,拉着小车,披着缕缕晚霞踏上归途。那小车里装满了绿油油的小白菜,又嫩又饱满的豆茄灯笼似的辣椒。他们正准备着明天赶早市呢!盛夏的黄昏,常常没有一丝风,劳累一天的人们湿漉漉的脸,在夕阳照耀下镀上了一层绯红的色彩。
夕阳西沉,天上留有一抹红色。人们陆续回到村里,家家户户炊烟袅袅,不时飘来诱人的饭香。老人们忙着撒米“咯咯”地招呼大小鸡回窝,鸭子的主人拿着竹竿正在赶鸭回家。宽阔的河面清澄澄的,岸边小树在风儿的吹拂下摇摇曳曳,孩子们则拿着救生圈,穿着小裤衩,一个个扎进河里洗澡。河中溅起朵朵水花。他们嬉戏着,玩耍着,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传来。
夜幕降临,晚风习习,凉爽宜人。家家户户吃完晚饭,上楼乘凉歇息。我们人们围坐在小方桌旁,吃着甜甜的西瓜,玛瑙似的葡萄。一家人聊天,谈笑。可爱的小宝宝睡在摇篮里,看着夜空,听着妈妈的催眠曲,渐渐入睡了。
啊!生活原来如此美丽。
美无处不在。美,是寻常的,又是难得的。有时,她会不经意地出现在你面前;有时,她却需要你用心去捕捉。在生活中,美需要你去细细发现。
我发现了美,在生活中,清澈见底的小溪里洋溢着孩子们的笑声,是一种快乐的美;波涛汹涌的大海是一种浩瀚的美;在家里,妈妈天天送我上学是一种幸福的美……
阳春三月的春天,大地苏醒、鸟语花香、万物生春。连蜜蜂和蝴蝶都出来锻炼身体了。你瞧,旭日正在升腾,春姑娘就要翩翩来了,你快举起双手去拥抱这美丽的春天吧!夏天,红彤彤的太阳挂在天空,农民伯伯“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的劳动着,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美。秋天,五谷丰登的果子里装满着甜蜜的美。冬天,孩子们在雪地上尽情的打雪仗,是一种欢快的美。我不禁一看,是什么触动了我?是美,生活之美,精神之美。
我也要珍惜美……
星期天的早晨,我乘车去老家看望我的奶奶。
到了那里,我惊呆了!那一片片田地一望无际,美丽极了!鸟儿声声啼叫,和同伴们在蓝天上自由地翱翔、嬉戏、捕食,好不热闹。大家都在耕田、挖地、割麦子、……可真勤劳啊!那一座座瓦房整整齐齐的屹立在那里,门前还有瓜架呢。孩子们骑在牛背上,赶着羊群吃草,看着羊儿肚子这么大,犹如一个大皮球似的,我看着可真高兴呢!
临近中午,太阳爆发出它的所有热量,狗热得直吐舌头,鸡热得耷拉着脑袋。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吃饭了‘’,这时孩子们赶着羊群回来了,口袋里塞满了酸甜的野果,农民们扛着农具回来了,个个汗流夹背。
下午,我四处闲逛,蝴蝶在花丛中快乐的飞舞,麦穗笑弯了腰,……走到树林尽头时,我发现了一座桥,桥边刻着双龙戏珠,下面有一条小河,听他们讲说叫剑桥,沿着桥慢慢散步,有两只大白鹅也陪着我散步,“卟”的一声,一只跌入水中,另一只呆头呆脑的望着。
落日的黄昏迭到山的那边,犹如一副多彩多姿的画卷,令我陶醉流连忘返。
六年的小学时光飞逝而去,曾经不被珍惜的小学时光,到现在回忆起来,真的是比千金还要重,比珍珠还要珍贵。光阴似箭,转眼又已将近度过了秋天,冬天的寒气也早已逼来。我们又经历了两场考试。有人欢笑,有人悲伤,还有人任凭眼泪在手背上无声息的滑落,留下一声叹息。
日子总是像从指尖渡过的细纱,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那些往日的忧愁和误会,在似水流年的荡涤下随波轻轻地逝去,而留下的欢乐和笑靥就在记忆深处历久弥新。常常漫步在校园最寂静的角落,不解的想,自己所期盼的初中生活,怎么一下子就成了这样。激烈的竞争,让我感到这身边最最熟悉的空气也变的陌生起来, 更让我感到最最亲密的朋友也在渐渐离我远行。
最最快乐的还是下课时分,在课堂上像被溅起的浪花惊住的"欧鹭",也快活的像猴似的。
没有回忆的人,他的生活是干涸的;没有回忆的人,他的生活将是暗淡无光的。拥有一段美好的回忆,能让生活变的更美丽!
也许是因为上帝创造了许多精巧美丽的女孩之后有些累了,余是便在不经意之间创造出了一个平凡的我,双目不秀,细细的,身材不好,又不高。总之,一切的一切都令人心烦。
文艺表演时,能歌善舞的女孩凭借歌舞出尽风头,而我却只能在台下拼命鼓掌;运动会上,英姿飒爽的女孩以矫健的步伐在场上奔跑,而我却只能在场下大喊大叫;演讲比赛中,口才出众的女孩口若悬河,一展才华,而我却只能做个忠实的观众;办板报时,能写会画的女孩可以把黑板当作画布,描绘七彩人生,而我却只能在黑板前发愣……
一次,我正在写作文,班上的班花伊喏惜笑眯眯地跑过来,问我:“雨惜,这个作文怎么写啊。”我先是傻了一下,后来,我把我终结了好几个晚上的作文经验全部给她说了,她数起大拇指向我夸奖起来。
世界上的女孩本来是多姿多彩的。聪明的女孩是好似一颗好靓好靓的星;文静的女孩好似一棵好柔好柔的柳;美丽的女孩更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一个是城市女孩,她失去了双亲;一个是乡村男孩,他因一场大病变成了令别人看不起的哑巴。本来应该水火不融的他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这就是《青铜葵花》,一本令人潸然泪下的书。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他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曾获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冰心文学大奖、国家图书奖等四十多种奖项,代表作有《草房子》《红瓦》《天瓢》等。这本书曾获得《中国时代》2005年十大好书奖、中国作家协会第七届优秀儿童文学奖、江苏精品图书奖等。
《青铜葵花》这本书记录了城市女孩——葵花被寄养在了乡村男孩——青铜的家里后,发生的故事。青铜一家都把葵花当作亲人,村里的人也都很喜欢葵花,特别是青铜,地上有烂泥,他就让葵花骑牛;家里没灯,葵花不能写作业,青铜就想办法帮葵花做灯;葵花缺项链,青铜便为葵花做了一条漂亮的冰项链……但是到故事结尾,葵花还是回到了城市。
“他张开嘴巴,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一声:‘葵——花!’”,相信读到这有不少人都潸然泪下,但是“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命运一次又一次地折磨着青铜,先是让他在一场大病中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哑巴,然后又把他和“妹妹”拆散了,但是他都挺过去了。在人生的道路上,各种风风雨雨总会有的,遇到困难时,我们也要像青铜一样,不怕挫折,战胜困难,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
打倒苦难,让明天的生活更美丽!
回忆伴随着音乐的旋律荡漾开来,像麦镇雁馥湾那片诡异艳丽的山茶风景,有如童话中拥有神气力量的仙女散发的花香般的魔力。可是隔天的清晨,刚摘的山茶又会泛黄。开得太纵情,就会提早逝去。
——题记
这是一个小镇。
温馨。朴素。静谧。
夏去秋来,这是丰收的季节。大颗大颗饱满的麦粒在金黄的麦穗上压着,偶然地会有几颗麦粒跌落下来。
卓玛告诉我们,这是一次难得的大丰收。
小镇就这样被麦子的香味淹没了。
在小镇的时光,我几乎全部花在了捕捉画面上。
我拍清晨的蜻蜓幽雅地在湖面上空飞行,拍卓玛家的小羊把头伸进麦仓的可笑模样,拍山野迷茫而又沉稳的景色。也拍风吹过湖面留下的丝丝水纹,小牛在田间追逐爱恶作剧的、小脸脏兮兮的孩子,以及在苍茫夕阳中回家的农夫逗路边小猫的样子。
我为自己能将如此美好的景象凝固并永远保存而快乐。
我对自己说,这就是生活。
那儿的孩子让我刻骨铭心。
镇上有一座学堂,第一学堂。
那是一栋泛黄的,有着老照片感觉的两层小楼。学堂的前面是一片无边的麦海,还有一口小井。里边的水甘甜而清澈。孩子们放学都喜欢来这儿,洗洗小脸,有时也捧起一股清凉的水来品尝。
我捧起一捧井水,那冰凉的滋味渗进我的肌肤,透进我的血液里。我轻轻打开指间的缝隙,看着井水往下渗漏,感觉到时间也这么悄然地溜走,连一点感觉冰凉的时间都不留给我,剩下的只有一双湿润的手,一摊残局。
可是麦镇的生活却不像这样。
它是一个小镇。
温馨。朴素。静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