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短短的尾巴.全身黑的像黑炭一样,我便把它取名叫小黑炭.
别看小黑炭全身那么黑,但它可一点也不丑,倒美得很.不过有一点儿霸道淘气.有一次,小黑炭见邻居家的小狗白白在吃东西,自己却没有,就仗着自己比它大.便冲上去一下子夺走了白白的食物自己去吃. 这一件事被我知道后很是生气,因为白白的主人是我的好朋友啊!我就狠狠地骂了一顿.它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好象已经知错了,一副可怜的严重感。我就又不忍心,便和它和好如初.
还有一次,小黑炭看我在做作业,就跳上桌子来看我写作业,看着看着就打起了呼噜睡着啦!你说气人不气人?但是,小黑炭也有乖巧的一面:一次放学回来,小黑炭就叼起拖鞋给我穿,或在我不高兴的时候主动跳到我的怀里让我抱它,用它那又潮又湿的舌头舔着我,用它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我,还用湿湿地鼻子亲着我,逗我开心.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黑炭,虽然它很霸道,淘气.不过我仍然很喜欢它,因为它也有可爱的一面啊!
如果,你要是问我喜欢哪一个历史人物呢?我会滔滔不绝地给你说出好多好多,比如“智绝”诸葛亮,“奸绝”曹操和“义绝”关羽等好多好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赵子龙!赵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先跟公孙瓒,后投袁绍。
因袁绍不能知人善用,所以,子龙放弃高官厚禄,最后依附了刘备,后来成为刘备手下的一员大将,是“五虎上将”中的一员,后其死时,诸葛亮还哭泣曰:“吾痛失一臂矣!”。现在我们提起赵云时,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呀!手绰一支银枪,耍起来犹如梨花,飘若瑞雪呀!一把削削铁如泥的青虹宝剑,也是被他用的出神入化,神出鬼没,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的简单,真可谓是无人能敌也。
不过,仅仅只有好武艺也是万万不可的,我最佩服他那一身过人的武艺和他的正直,忠诚,不图功名的品质,后人还为他谱写了一首千古传唱的《子龙颂》。在我的印象中,赵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所说的话,廖廖无几,但他听从诸葛亮的话,并且还有勇有谋。当年,在长阪坡,百万军中,出入自由,如入无人之境,还有在江是截下主人阿斗,这不是处处都表现了他的勇敢和智慧,还有胆识。先主刘备曾经称赞过赵云说:“子龙浑身都是胆!”
所以我也要向赵子龙学习,学习他的智慧和胆识,但我更想学习他那精湛、过人的武艺!虽然赵云没有关羽的傲慢,张飞的鲁莽,刘备的虚伪和诸葛亮的多智,但我就是喜欢他!
我喜欢很多课余活动,其中有:打篮球、踢足球、书法、画国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画国画。
只要一放学,我马上就去书法班,只要一上课,我就来劲了,画什么太阳星星啦,苹果啦,鱼啦,都会勾起我极大的兴趣。
我画画时,会那么专注,那么入神。有一次我画大苹果,苹果总是画不圆,有时我把圆形画成了正方形,有时画成了长方形,还有时画的不方不圆。但是我妈妈总是叫我吃饭,我就是不听,直到我把圆形画圆了我才放下了笔,我才说;“我来吃饭了。”
我在家买了一本画册,里面有蜡笔画、毛笔画、铅笔画、水彩画、还有漫画······每当我心里空荡的时候,我就看着自己画的画,我还会充满一种美好的幻想,我要画更多的画,我还想到我的画册里去,我越看着自己的画就越喜欢,我还要我的画得到更多的荣誉。
我喜欢画画,画画让我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很活泼开朗的男孩子,但是其实我也有很安静的时候,我喜欢写毛笔字,写毛笔字的时候就是我最安静的时候。
我从幼儿园大班起就开始练毛笔字。最开始,我还不懂事,拿毛笔就像拿钢笔。妈妈手把手地教我,从点、横、撇、捺、提、竖折、竖钩开始练。这些基本笔画的写法练了很长时间,在我头脑里有了很深的印象!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校长,他写的毛笔字很棒,我就拜他为师。
我练了一年,完全可以师傅排一个字头,我学着字头,能写一行漂亮的字来。学毛笔字的这几年,闹了不少的笑话。有时候,手上有墨水,脸上也有,像只顽皮的小花猫,常常惹得爸爸妈妈哈哈大笑。
我又练了几年,凡是到我家的老师,都会纷纷称赞我的字写得漂亮!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呢!
我喜欢写毛笔字,不仅仅是因为毛笔字让我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毛笔字填充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课余生活更加充实,让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耐心。
我喜欢写毛笔字,如果你也感兴趣,那就赶紧试试吧!
最近我迷上了读书,尤其是历史故事,让我读了又想读。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国演义》中的《三顾茅庐》。这个故事大概说:刘备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听到隆中的卧龙先生是一个才识渊博的人,得他等于得天下。刘备爱才如命,就急着去拜访卧龙,他三次来到隆中拜访诸葛亮,前两次没见着面,关羽、张飞都劝他放弃,而刘备却坚持不懈,终于在第三次见到了诸葛亮。
别人说没有人会把诸葛亮请出山,而刘备却跪下求诸葛亮,终于把孔明请出了山。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心潮起伏,羞愧至极。平常我做事没有一点耐性,做一两次就放弃了,以致每件事都做不好。而刘备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终于和诸葛亮见上了一面,并请诸葛亮出山,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刘备一点也不在乎,只要能把先生请出山,让他做什么都行。世间各种事,只要你有恒心,就可以做好。
可是,傻傻的我啊,怎么能放弃,如果我不放弃,很有可能一件事,甚至许多事就可以做好了,就像刘备二次不行,还来第三次。所以,每件事都需要耐心,假如刘备放弃,很有可能就差一点点,他就可以统一天下了,就可以做君主了。
然而,我现在怎样后悔,都无济于事了,那些事都不可能做成了,也享受不到做完一件事的快乐了。我衷心地希望所有读过这篇历史故事的人都要像故事中的刘备一样,虽然前几次不成功,但只要我们持之以恒了,我们努力了,终究还是有成功的一天的,希望大家做任何事都不要放弃。
一天,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说:“今天下午第一节课,我们大家要去二年六班听课。”我听了非常地兴奋,高兴地差点跳起来。同学们也很高兴,急切盼望着下午的来临。
下午第一节课时,我们排着队来到了二年六班,上课铃像一位美丽的姑娘带我们进入了这节课。我看见老师在黑板上整齐地写了几个字:一个中国孩子的呼声。我想:这个中国孩子在呼唤着什么呢?我充满期待地开始读起了课文读到第三段才知道那个孩子呼唤的是和平,因为他的爸爸在战争中牺牲了,但他和爸爸有约定,一定要带着一顶蓝盔回来,可是现在这顶蓝盔回来了,是订在爸爸的灵柩上回来的,所以他在呼唤和平,我又想这个中国孩子是谁呢?我在书的左下角知道了这篇课文的作者是一名叫雷利的小男孩,他在失去亲人巨大悲痛中给市长伯伯写的一封信。
在老师读到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儿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老师眼里流出了一串晶莹的泪花,我的眼睛也湿润了。这真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等我们长大了,一定努力让世界没有战争,充满和平充满爱。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一切。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浓浓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黑色的天幕被星光点亮。是那样迷人。
我喜欢树,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挺拔的松树、柔美的柳树、以及高大的梧桐树。我也喜欢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红树、黄柳。我认为它们同样值得我们喜欢。
我喜欢变化多端的季节。喜欢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春天;喜欢炎热而又充满水的夏天;也喜欢一片金黄、有丰收喜庆的秋天;还喜欢粉妆玉砌而又充满欢声笑语的冬天。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我总是梦见我会飞,飞过大山、飞过小河,去寻找那七色的彩虹。我也曾梦见一片汪洋大海,像一颗蓝宝石,美得那样惊人。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么多的喜欢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运动,比如:跳绳、跳高、游泳······ 可是,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飞跑的那种。我喜欢跑起来飞快的感觉,喜欢那种勇往直前的劲头儿,更喜欢听耳边的风声。尤其是跑出一身痛快淋漓的大汗以后,回家洗个澡,别提有多舒服啦。
在学校,如果那个男生招惹了我们女生, 下课后,我们女生就“围剿” 他。因为我跑得快,常常派我去“追捕”。我就一直追、追、追!追得他气喘吁吁、筋疲力尽,说:“小美女,别追啦!我不行啦。”
我就把他“押”回来,女生们 围上来给他来一顿“少林拧耳朵”、“武当十三掐”。哼!
在家里,也经常和爷爷赛跑。当爷爷跑不过要落后的时候,就常耍小花招儿,不是拽我衣服,就是拉我的胳膊,可赖啦。尽管这样,也总是我赢,当“冠军”的感觉真好!
跑步,不仅锻炼身体,还能在赛跑中体验到乐趣。
阳春三月,草绿了,树枝上冒出浅绿色的新芽。我想起种豆子来了,我播种了五粒黄豆,七粒花生米还有二十五粒绿豆。我多么希望小苗快快长出来啊!那天晚上我一连看了它三四次,说:“怎么不发芽?”妈妈说:“要耐心的等几天呀!”
我每天看它给它浇水。盼啊,等啊,终于有一天,小苗发芽了。我看了又看,瞄了又瞄,那棵小芽那么嫩,那么绿!从松软的泥土中探出圆圆的小脑袋,像个新生的婴儿一样惹人喜爱!
我更细心地去照顾它们,等待着更多的小宝宝出来。渐渐的,渐渐的,小苗越来越多了。有的小苗和“朋友”排成一条队,都站得笔直笔直;有的两棵两棵聚在一起,手牵着手,好像在玩着游戏;还有的十来棵聚在一起,高的高,矮的矮,张着小鸟一样的嘴巴在唱着春天的赞歌!
我真喜欢我的小苗!我祝福它越长越高,在春天的怀抱里茁壮成长!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中国五千年历史,在这历史长河中,有我最喜欢的几颗璀璨的星。
古人不远——五斗诗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流云伴着坎坷,来到美丽的桃花源;风雨带着憧憬,来到清幽的山间;万丈红光透过云雾,照在近代的山乡小巷。做真正的自我,不为五斗米折腰,你放弃了污浊尘世和荣华富贵,只为做真正的自我,远离勾心斗角的官场。江岸边,菊花旁,你陶然其间,这是飘逸洒脱,这是自由不羁。那是陶潜的五斗诗魂。
古人不远——零丁绝唱人上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故国河山沦陷的无限愤慨与悲伤,昔日繁华的宫殿早已化为残壁断垣,你象那天边孤独的云,无处着落。河山万里,依然故我。你低头回望,满眼是百姓流离,尸骨遍野,无限感伤涌上心头。但你做真正的自我,宁死不屈,一行热泪洒江天,成为零丁洋中的千古绝唱。那是文天祥的零丁绝唱。
古人不远——水中离骚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记忆顺着汨罗江,流过战国,越过春秋,当秦攻破城的那一刻,你悲愤至极,在叹息中,在号哭中你虽背负太多的无奈与心酸,但却做真正的自我,用鲜血与生命表达你对祖国的忠贞与高洁的品行。那是屈原的水中离骚。
墙上挂着一幅名画的照片——《意大利山村溪流》,据说这还是世界名画呢!画面景色迷人,充满了春天勃勃的生机和乡土气息,真是令人陶醉。
你看,在蔚蓝的天空下,一座座大山昂首挺胸,山上的树显得那么苍翠,那么茂盛,一棵挨着一棵,密密层层,整个山野都成了树的世界,好像一片绿海。在一片绿海的后面坐落着高大的雪山,山顶覆盖着千年不化的积雪。
高山的前面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地。草地上盛开着一丛丛野花,色彩鲜艳,美极了,望着它们我仿佛闻到了阵阵花香。
草地中央“站”立着一排排小木屋,在辽阔的草地上显得那么小。
近处,一条飞奔直下的小溪正在欢快的流着,溪水正在欢快的流着,溪水打在石头上,飞溅着团团浪花,啊,我仿佛听到了溪流在唱歌,声音是那么清脆悦耳。你看,溪水多么清,清可见底,小溪两旁的野花在风中摇曳着,仿佛在欢快地起舞。
小溪旁边,一条笔直的石铺小路伸向远方。
在这绿的世界里,连石头也是奇形怪状的,有的像鸡蛋,有的像饼,有的像……
啊,这山,这水,这花,这树,真是如诗如画,仿佛把我也带进了这美丽的世界。
暑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部电子琴。这琴可好看了,它全身是黑色的,只有琴键是白色的,上面还有两个大电钮,看起来,就像一只可爱的小黑熊。不过别看起来可爱,其实,要认识它可真不容易,它还有很多的小电钮,复杂得很。一些是配音的,一些是升音的……总而言之,它的功能多得很,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更喜欢它。
初学的时候,觉得电子琴很难,我掌握不了它的技巧。唉,一定要“雪地上走路——一步一个脚印”才行,做事不脚踏实地,怎能学得好呢?急不得,现在只好“娃娃学走路——一步一步来”。我先学用右手来谈琴,刚学的时候,手指很僵硬,经常谈错,但是,经过我的一番努力,这调皮的小音符终于跟我做上朋友了网 ,它们会很乖巧地任我的手指控制了。接着,又开始学双手谈琴了,右手就还说可以,但是,我一向不使左手,让我谈起琴来,一支原本很美妙的歌曲被这左手一瞎掺和,都不像样了。就算困难,我才更要学会它呢,有困难才有斗志吗!经过三个月,真是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了双手谈琴。
电子琴给我带来了不少的乐趣。学习之余,我会谈谈电子琴,这就叫“脑力劳动,手力劳动,两不误!”。我考试不太理想的时候,整个人就变得很伤心,于是,我就谈谈我的电子琴,很快,我就不把伤心事放在心上了。
昨天,我吃过早餐就去谢承乐家玩,我和谢承乐玩了一会,我们就去书城,到了书城,谢承乐的妈妈在外面换电影票,我们和王亦在里面看书,看完书,我们就回谢承乐家看蝙蝠侠电影超级好看,快3:40的时候我们就去看十二生肖的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就去吃饭,我很怜惜的吃完了饭去跟同学玩。早晨,我和爸爸妈妈到龙潭公园去玩,一进门就看到很多人,有老人在锻炼身体,有小朋友在玩耍。他们开心极了!
龙潭公园里边有很多树,树上结了果子,我们往前走看见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水池,水池右边有一座桥,名叫弯曲桥,桥面上有很多人再喂鱼,有的鱼跳起来吃,有的鱼游来游去,非常可爱!我们继续往前走,来到了一片大草地,草地上有很多小朋友,他们在放风筝,风筝越飞越高。最后飞到了天空中去了。忽然我发现草变绿了,原来是春天到了!还能听到小鸟在树上唱歌。我来到了体育器材的地方,后面有很多小朋友也来了,我们玩了一会儿,累了,躺在草地上休息,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暖的,好舒服啊
我多么喜欢龙潭公园,龙潭公园真漂亮!
去年过生日的时候,小姨送给我一个多功能的文具盒。
文具盒是黄颜色的,形状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长方形,上面的图案却画得栩栩如生:小维妮、跳跳虎和小猪一起去野餐,小维妮拿起一个汉堡包,看着就流口水,好像恨不行一口就全吃掉。跳跳虎也拿起一个汉堡包,口水都流一脚上了。小猪拿起一个三明治,看了又看,怎么也看不够,也不舍得吃。他们三个在一起说说笑笑完全忽视了旁边的小毛驴,小毛驴流着口水,心想:“他们三个不和我玩,我只能自己在皮球上滚来滚去了,唉!”
这个文具盒功能很强大,在文具盒右侧有一个削笔器,只要一按上面的按钮,那扇小门就可以打开了,把铅笔插进去,向右拧几下,铅笔就削好。旁边还有一个小格子,打开后,发现橡皮宝宝正在睡觉,原来这是橡皮宝宝的温馨的家。再打开淘气的小铅笔的家门,一排排小铅笔手拉着手在快乐地玩耍,旁边还有一支中性笔大哥在管理着他们。
我真喜欢这个文具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