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想,现在不管什么年龄段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自己喜欢的明星吧!我们这个年龄段大多喜欢萧亚轩,李媛希等。爸爸妈妈喜欢邓丽君,刘德华等。只不过,我们比大人更疯狂一些。。。。。。
在家里,铺天盖地的偶像海报,随身听里清一色的偶像歌曲,电视上每一个有自己偶像的节目都不会错过,很多人都是这样,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样,往往会遭到老师,家长的批评,并且禁止我们这样,没收我们有关偶像的东西。可是,她们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什么喜欢他们?为什么疯狂的迷恋,崇拜他们?他们有没有体会到我们对偶像也是一种爱,一种不一样的爱。。。。。。
我的偶像是张杰,一个名字很普通,家境很普通,但经历,毅力却惊人的一个歌手。
如果有办法站在生命最高点回望自己来时的路,张杰大概会感慨命运的多辙和神奇,现在他是大家口中的“人气小天王”然而时光倒退几年,那时的张杰还只是一个落魄的唱歌比赛冠军。时光在倒退几年,他只是一个毫不起眼得邻家男孩,唱歌很厉害,不过没几个人知道。2004年,张杰参加了某歌唱比赛,得了冠军,出了专辑却不被公司重视,没有人知道他。出了专辑却还是没有钱,不用经纪人,一切都靠自己,省吃俭用。就这样熬过了三年。2007年,他顶着压力又去参加了另一个歌唱比赛,终于得到了观众的认可。他靠自己的实力,勇气,毅力打动了观众。可是,要与前公司解约,违约金又不是小数目。不过,运气还是眷顾张杰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时间让张杰冷静地领略现实的无情残忍,时间让他遇见生命中的贵人,时间让它慢慢战胜那个弱小的自己,时间让更多人看到了这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也能绽放出奇迹般的色彩。
有许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张杰,近乎疯狂。对他有不一样的爱。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他唱歌好听,有感情,能够深入人心。而另一方面便是他的勇气,毅力。它本身就是以一个健康正面的牌子,在他身上可以找到一种公平,那是命运对于坚持到最后的人的奖赏——成功。他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武侠片中那样宛如山川般屹立不倒的正派形象,他孝顺,正直,善良,不卑不亢,张杰觉得这是跟他一样80后都应有的一些美德,也许他把这些放大了,但张杰认为自己做得很好。其实这些,过去的他一直都有,只是现在被更多人看见。而张杰也在用他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
正是因为对张杰的崇拜,对张杰不一样的爱,我有了进取心,我要向他那样有勇气,有毅力,孝顺,正直,善良,不卑不亢。认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天天向上,为自己的前途努力。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提起周杰伦,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我是从听周杰伦的《东风破》才认识他的:“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幽幽的意境、冷冷的气息,摇滚风格的念白,水乳交融半混在一起,将东方古典中的超拔娓娓道来,更将西方黑人音乐的率性和盘托出。
于是我的心随着歌声飞翔,眼前便有山水浮起,心中似乎有了灵息吹动。从此,我成了周杰伦的一名超级“粉丝”。
我开始寻找一切与周杰伦有关的东西:寻找他所有的歌碟;寻找他出道以来的新闻……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一次朋友聚会上,一位朋友无意中说他不喜欢周杰伦的“和尚念经”,引得其他同学“大呼小叫”,怒目以对。那位朋友几乎下不了台——她那里知道,放眼国内流行音乐,多是胭脂粉气的创作,红男绿女的呻吟,不古不今的唠叨、不东不西的哼哼。花拳绣腿、炫目招式,终难抵住周杰伦“和尚念经”般的一剑封喉!
瞅着周杰伦“双截棍”的逼人寒气,我说不出喜欢他的全部理由——不能说出。这或许就是一次审美的开始。在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他的一面,而他的另一面却不动声色,任凭“谁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
山水、烟雨、草木、它们就在《东风破》的音乐中,常常落入到我的梦境,萦绕在我的心头。不知为什么,就为这音乐中,多了一份醉意,多了一种沧桑,更多了一股剑气……
周杰伦一直牵引这我搜寻的目光,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声:“阿杰,加油!我永远支持你!"
三月一路烟霞莺飞草长, 柳絮纷飞里看见了故乡, 不知心上的你是否还在庐阳 ,一缕青丝一生珍藏……” 听着这首中国风的歌曲,思索着功名利禄的虚妄、物是人非的苍凉,感受着远离故人、故乡的怅惘。我的眼前不由浮现出在湛蓝的天空下,一个纯净如水的男孩——许嵩。
许嵩,一个让人为之折服的男孩。第一次听他的歌是《浅唱》,“无所谓,该放就放别让自己那么累;无所谓,是是非非你要勇敢去面对。”这句让我刻骨铭心的歌词,曾经并将会一直鼓励着我,学会自己面对挫折,学会敢于承担结果,学会让自己活得更精彩。于是,再一次把耳机塞进耳朵里,享受着那一份淡然,思绪朦朦地飘回初听这首歌时的情景。
在路上,朋友拿mp3給我聽,“我現在沒空聽”可他固執的讓我聽,我就听了一会儿。 “无所谓,该放就放别让自己那么累;无所谓,是是非非你要勇敢去面对。”歌词不断的刺激着我的鼓膜,我情不自禁的开始欣赏那首歌。像冬日的暖阳,像雨后的彩虹,像……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我的心中涌动。我渐渐理解了这句歌词所包含的意义。于是,我懂了,我要让自己学会淡然宁静地面对挑战,平静随和地面对结果。这就是生活的含义。
从那天起,我开始关注起一个男孩——许嵩,一个低调的男孩。很难想象,一个正在读医科大学的男孩,竟然能够自己作词,自己编曲,自己出专辑。在过人的音乐天赋之外,许嵩亦擅长写作,除了写作,许嵩的电脑也玩得很棒。2008年5月,在许嵩大学毕业前夕,他凭借着出色的综合素质,荣获安徽省十佳青年学生称号。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不断进取的成果。他的努力,他的才华,使我叹为观止。
顺理成章地,我就这么喜欢上了一个歌手——许嵩,他的音乐,他的笑容,他的自我,他的才华,不得不让人动容。尤其是他那行云流水般的曲调往往能带给我欢快的情绪,简单纯净的歌词总能缓解我学习上的压力,优雅华丽的曲风经常使我的思绪纷飞。许嵩,让我的生活更加丰富,让我的目标更加明确,我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在拥有好的学习成绩的前提下,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做自己能做的事。
许嵩,是传说,是神话。让我的记忆里多添了一份奇异的颜色,既是透明的,又是多彩的。
唯有南山忆往情,爱只清明雨上悲,
许诺今生惟爱你,嵩山独坐泪已垂。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