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穿粉红连衣裙、短头发、脚穿白凉鞋的小朋友就是我的表妹—乐乐。 表妹生下来就会笑,一笑就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睡醒了一睁眼,眼珠就好奇地打量周围的一切。 这是我喜欢她的第一个原因——可爱。 表妹两岁时,长得挺逗人:小眼睛滴溜溜地转,头发稀疏,东跑西跳,活像一个假小子。这是我喜欢她的第二个原因——长相逗人。 表妹三岁时可是变了,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乱发脾气,不过也很好玩,最令我笑掉大牙的是有一次她把风油精当饮料喝了,幸好没出什么事!这是我喜欢她的第三个原因——调皮有趣。名师点评:
文章列举出了自己喜欢表妹的三个原因,不过前两个原因应该是相同的。另外文章如果能把喜欢的三个原因中的一个具体写一写,人物形象会更丰满一些。(快乐学堂特聘教师:田老师) 2008-6-3 15: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