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大众文化,《娱乐至死》无疑是不可忽视的一本著作。尼尔波兹曼将他的这部著述概括为对文化中最重大变化的探究和哀悼。书中,他将印刷媒体主导的时代与电视主导的电子信息时代对比,阐释并批判了后者带来的娱乐风潮及其社会影响。
在尼尔波兹曼看来,印刷品与电视两种作为截然不同的两种媒介,所传达的思想亦并不相同,并且在二十世纪后半叶的美国,随着电视的兴盛与印刷术的式微,一切大众传播内容都需要用最适用于电视的表达方式去重新定义。而对于这两种媒体的评价,可以用深刻的报纸,浅薄的电视来概括。
电视节目无论功能还是形式都偏于娱乐,深刻的内容几乎无法呈现在电视屏幕上,电视节目无法像印刷媒体一样引发人们的深入思考。尼尔波兹曼这样描述电视:在这里,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而如今,随着文化的传媒化与传媒的产业化,前述的娱乐风潮已经不限于电视领域,更侵蚀到诸多媒介形态之中。
传媒产业化的成果传媒业作为最具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子类,不仅可以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更能够对受众的认知与行为带来影响。传媒业既包括文化产业核心层中的新闻、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社、广播、电视、电影,还包括文化产业外围层中的互联网、广告。中国传媒产业的产业链,则包含了与上述传媒产业核心层相关的上下游产业。
在传媒业运营中,无论直接生产、经营媒介产品,还是运用媒介广告完成媒介的商品化过程,经营者追求的都是传播受众与范围的扩大,以此获得更大经济利润。由此,收视率、点击率这类代表受众眼球方向的指标,既作为媒介产品售卖情况的度量衡而存在,又成为了媒介产品生产的风向标。而娱乐无疑是博取受众的最简便、快捷的手段,正如尼尔波兹曼所描绘的电视时代一样。媒介内容的展示价值和消费欲望互为因果,使得内容生产者以自况取代了自律,追求内容展示的效率与吸引力而非作品的深度和意义,对于情感诉求、视觉冲击的强调,早已超过了对内涵与社会意义的追求。
随着媒介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吸引受众,新闻的娱乐价值观日益突出,社会意义开始被忽视。新闻之外的媒介内容,更是以娱乐为王道,无论是电视上曾红极一时的超女、红楼梦中人一类选秀节目,还是网络平台上几度掀起流行语热潮的甄嬛体、元芳怎么看,都在对大众娱乐神经的刺激中悄然吸金。
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在尼尔波兹曼的时代,印刷品带来的是清晰、严肃、理性的文化,而如今,纸质媒介为了在商业化的浪潮中觅得立足之地,也投身于娱乐化之中。报刊杂志中充斥着与电视、网络媒体类同的庸俗新闻,书籍也为严肃的内容披上娱乐化的外衣,从而不可避免地削减了深度水煮历史、心理学那些事儿一类带着畅销书意味的名字尽管让文化变得通俗易懂,却引导着读者以戏谑的态度面对严肃的学术问题。
尼尔波兹曼强调媒介特性与其角色的关系,电视的特征决定了它很难呈现深刻的思想内容,必须强化娱乐性,而如今传媒业的主力军网络媒体的娱乐性无疑比起电视有过之而无不及,网络的信息量远超电视,其互动性又使得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更为主动地寻求感官刺激。若真理确如尼尔波兹曼所言是一种文化偏见,需要以特定的形式出现才能被人们接受,那么网络尽管凭借其开放性成为众生喧哗的自由港,却并不是适合真理生长的土壤。由于有识之士永远只是人群中的少数,网络带来的大多数的暴政往往会将他们的声音湮灭在庸俗者的聒噪之音中。真理被排挤时,娱乐更可以趁虚而入,大肆张扬。
在《娱乐至死》中,尼尔波兹曼提出了媒介即隐喻的观点,认为媒介的形式对某些特殊的内容有所偏倚,从而最终控制文化。的确,传媒构筑着人们的意识形态,改变着受众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从而也塑造着文化。假若媒介文化产品体系全面商品化、产业化,以商业逻辑取代社会价值诉求,带来的必将是文化的异变。传媒的意识形态性决定了它不能完全产业化,否则娱乐化的倾向将与商业化运作一并席卷传媒文化,使得传媒成为喧哗混乱、沾满铜臭的杂耍。
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尼尔波兹曼的忧虑,在媒介世界中文化商品泛滥的当下,同样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