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阿勒泰的角落》,满满的都是感动,像吃了一颗甜而不腻的糖,脑海里浮现出一幕幕小时候的情景。也忽然觉得我把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叫做“故乡”多少有些生疏了,叫“老家”才更亲切。
老家不大,站在不高的小山坡上就能看到全村。村里连个像李娟家那样的杂货铺都没有,买东西要到好远的地方去。村路不好走,卖东西的车也是百年来一回,来一回就在村里激起不小的动静,像是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男女老少,不管买不买东西,都出来凑个热闹,看看车上会藏着些什么稀世珍宝。其实,车上也无非是几样水果蔬菜,或是洗衣粉之类的日用百货。在卖东西的车边,老太太们拄着拐杖站在一起聊天,中年妇女们坐在大石块上谈天说地,小孩子们则蹲到地上玩沙子,堆砌着他们心中的城堡。
每年的腊月是村里的杀猪月,这个月就算不做饭也不会饿着。今天你家杀猪,明天他家杀猪。村里有个风俗,无论谁家杀猪,都会叫全村的人去尝尝鲜,杀猪的那家人会在提前一天晚上就找好帮手,谁是第一把刀,谁是灌血肠的,谁是抓猪的,分红明确。第二天一大早,被找到帮忙的人就自动来到了这户人家,天气冷,呼出的气都是白雾,大伙进屋抽根烟喝杯水,暖和暖和说会儿话,等人都差不多到齐了,就准备动手。有时赶上雪天,干活的人的眉毛上,睫毛上都是亮晶晶的雪花,进进出出会踩到屋里一地的雪,化了以后就被踩成一个个大脚印,稍不留神还会被冰滑倒,这个时候,爸爸妈妈们一般都忙得顾不上管孩子。我还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被满屋的猪肉被吓哭了。
杀完猪,男人们去屋里谈天说地,女人们在厨房帮忙做饭,煮杀猪菜。杀猪菜,其实就是把干白菜和鞋厂猪肉一块煮了,味道却出奇得好。饭好了就去邻居家借桌子借凳子借碗借盘子借筷子。小孩子这时候会被派去请村里的人来吃饭,有推脱不来的,爸爸妈妈还要去请第二遍第三遍,那是真心实意的请,而不是假装客套。村里有的老人牙都掉光了,也要请来,实在不来的,饭后也会送点猪血肠和杀猪菜过来。
有时村里同一天有好几家杀猪,这个时候被请吃饭的人家就会很为难,去这家那家会很遗憾,于是乎一家三口就分三家去吃饭。有的人有时候从这家吃完出来,经过另一家门口也会被叫进屋喝几杯。有时喝完了,还会一起打打麻将。天晚了就乘着月色回家,我始终都觉得老家的月亮确实比别处的亮,老家的星星也比别处更密更闪,别处的星星总是稀稀疏疏像是秃了的头顶。村里总是静得让人心安,尽管没有一盏路灯,却比走在亮处更让人觉得安全。
串门是村里人的一个习惯,闲暇时,人们爱去邻居家坐坐。来串门的大多也算不上客,自然也没有那么多招待客人的礼节,倒杯水,拿点瓜子,嗑着瓜子也能聊一个晚上,他们的话题无非就是上上下下几个村子里的新鲜事:谁家的女儿又生了个大胖小子,前院的三婶的远房侄女家又添了一对小羊羔,后院的大娘明天就去城里接送小孙女上下学了。
记忆里的村子没怎么变过,除了新修的水泥路和大桥,以前的小土路一下雨全是坑,混合着路边的粪堆汇成一滩散发着特殊气味的水坑,在被小鸡小鸭踩上几脚斑斑点点,确实不咋讨人喜欢。村头的桥连接起小村与外面的世界,没有这座桥,修这座宽敞的水泥桥之前,留在我记忆里的是座大铁桥,听妈妈说以前还有木头桥搭在岸两边颤颤的窄窄的一条,人踩上去摇摇晃晃。到了春天,天气回暖,小孩子们就时常去捉那些藏在石缝里的小鱼,裤子弄湿了,就爬到河边的大石头上晒会太阳,把裤子晒干了,再下水去玩儿。胆大的男孩子还会下水游泳,我是不敢去的。
村子里很少有什么新鲜人物来,村里的人也很少有出去的,他们带了一瓶水和干活的工具出去劳动,晚上回家喂鸡喂猪,料理家庭中大大小小的事务,他们也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吵过架后依然会互相串门,农忙时互相帮着干活,家里种的什么菜也会送一点给对方,他们很简单很开心很淳朴,那是我的老家,那些人是我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