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劫梨花 TheAccused》观后感
看完朱迪.福斯特主演的电影《TheAccused》,从另一个角度看强暴罪的人性。通过这一部影片,我对冯象中《政法笔记》曾经提过的问题:如何成为一个好律师?这个问题我思考了更多。
影片讲了这样一个轮奸案件:娇小性感的莎拉去酒吧找在这里当侍应的朋友莎莉聊天。在酒精的作用下性感、也很有挑逗性地跳起舞来,吸引了酒吧里众多男士的眼光。酒吧里的男士丹尼、大学生巴勃和莽汉寇克在众人的起哄、诱使和强迫下,都对莎拉实施了强暴。强暴的同时,没有人上前阻止,有一部分人是沉默的旁观者,莎拉的朋友莎莉也悄悄离开,还有一部分人继续起哄,诱使、鼓动,甚至胁迫他人强暴。这是最恶劣的,甚至比那些实施强暴的人更甚。
本来这样一起强暴案件应该很容易判决,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进行轮奸行为且已经提取了精液等第一手的证据。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指控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却遭到了重重阻扰,维权之路走得异常艰辛,被害人反而遭到了语言的攻击,甚至是被公众认为是罪有应得,还甚者被正义的维权申诉的过程被歪曲成一场作秀在社会的有色眼镜下,莎拉悲愤、无助、敏感。仅仅是由于莎拉之前有一些案底、处于社会的低阶层、没有家庭的温暖,和同居男友瞎混、在强暴案发之前曾吸食过大麻和酒,这一切都成为那些律师反驳她的依据,认为在法庭上她作为当事人的陈述是不可信,所有的证据都是Itisnothing。但是即使妓女,如果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暴,她们不也同样有自己的权利捍卫自己的尊严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的生命力的所在,也是作为一个律师的标杆。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在那部影片当中的法律专家辩论,滔滔不绝,他们很擅长找出对方的破绽,然后抓住不放拼命攻击直至打败对手,甚至后来在一审的过程中还聚集在一起讨价还价,协商判决与强暴罪同等刑期的一级性伤害罪,原因是他们的当事人是一名大学生,前程似锦,不能使他背上强暴罪的包袱。影片中的律师侃侃而谈,为了自己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们都能设法寻找一切话语的漏洞驳斥对方,他们的学术上的专业水平毋庸置疑,。但这恰恰让我深思,作为一个好律师的评判标准,是维护法律的正义还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先呢?法律会存在空隙,但是最低的人性道德不允许一个法律人丢弃。我认为,一个好律师是首先是要做到不违背自己的道德底线。
不能不说,很多时候,关于强暴罪中关于令人气恼的不仅是强暴者的行径,那些无动于衷的坐视、或者促使强暴发生的人。在一个轮奸的案件发生在眼前的时候,那些人不仅不制止,更是围观、起哄、拍手鼓掌。那些静默看着强暴罪发生的人,我们除了在道德方面加以贬斥,他们似乎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那些拍手、起哄以诱使、鼓动或强迫他人犯罪的那些围观者,他们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在这场法律的博弈中,更打破的美国历史上的只要没有直接参与强暴就无罪的说法,影片的最后3个起哄围观者被判罪定刑开启了美国司法史的又一个时代的起点。也使那些之前胜券在握的律师团队遭遇滑铁卢。
也许法律的完善需要时间和契机,也许律师的专业性能够利用现阶段的法律的空隙来赢取当事人的胜诉,但是我们应知道,身为一个好律师能做的仅仅只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律是他身为一个律师的道德底线。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