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把加缪的《异乡人》读完,刚才又把结尾默尓索怒喷牧师那一段看了一次,记得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一直想用你满嘴是爱,却面目狰狞来给这本书做一个总结。现在发现,似乎不太合适
读完第一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整本小说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故事主线却无非就是默尓索(因为夏日阳光太过刺眼)把一个阿拉伯人杀了,最后却因为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被判处死刑。故事很简单,情节也不复杂。但是为何有种,嗯~奇怪的感觉?
我想一方面是主人公身上有太多矛盾的地方,让人难以抓住其中的任何一点来概括。我们可以说主人公默尓索是个无情的人、冷漠的人,因为他始终和这个世界保持着距离,这世界上很多事情对于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有没有朋友无所谓,结不结婚对他来说无所谓,甚至早二十年死晚二十年死对他来说也无所谓;也可以说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留恋和热爱,因为他细致的观察着他身边的一切把一切都刻在心里,因为他几个月地盯着四面墙就为了能看到墙上浮现出他心中那带着太阳颜色和欲望火苗的脸庞,因为他渴望的来世是能让我记起这一世的,那就是我想象的来世。
另一方面可能就是因为这本小说表现了一个荒诞的世界。
读这本小说,令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看到律师在庭上振臂高呼:请问,被告犯的罪究竟是杀人,还是埋葬了自己的母亲?,接着检察官马上站起来热烈地喊道:我控诉这个男人带着一个罪犯的心埋葬了母亲这画面。我想,要解释这一画面给我的荒诞之感,唯有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曾经说道的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这种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者。 这一句话才能解释的了这种冲击感了。
所以这本书应该用矛盾的人物,荒诞的世界来总结比较合适。
不过,也许这才是世界本来的面目,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