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环球剧团里的演员都很喜欢仔仔,他有几个好朋友是山德和居里安,剧团里的尼克非常讨厌仔仔,也是一个大酒鬼,这些人都是剧团里的演员,还有他们的老师阿敏先生,菲利蒲先生和莎士比亚先生。当时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他和他的朋友玩儿得非常开心,日子也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在去剧团的路上,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
仔仔在剧团里演出,又去了皇家演出,仔仔好像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尼克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人,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阿敏先生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友谊和亲情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