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出版自由》采用的是总―分―总的论述方式,一共用了五章来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与限度,解决政府、权力公民之间的关系。第一章,引论;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第五章,本文教义的应用。概而言之,在弥尔顿该书中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书中的这些问题犹在,将来还会存在,弥尔顿有关自由的论证和结论对今天被社会各种组织束缚的人们仍有实际意义。
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弥尔顿关注的是个人在政治社会中或者说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这种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自由。在弥尔顿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个人争取自由的历史。
弥尔顿想建立一个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合法干涉的一个限度。他赞同个人自由,仅仅涉及到本人的部分是绝对自由,只有当行为可能伤害他人的时候,他的自由才可以收到限制。但对孩子或落后的种族,专制主义是一种合法的政府形式。他对自由权利的论述比抽象的权利更进步的是,权利在逻辑上并不是原生的,它是以功利为基础。弥尔顿沿袭了功利主义,并对其加以发展。从效用原则出发,即从行为的结果出发,考虑行为的正当性。评判的标准是是否实现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弥尔顿主张社会和政治政策的目标是所有人而不是个别人的福利,并且这种福利并不局限于眼前,而是从长远来看的人类永久利益。
弥尔顿认为人所追求的快乐即有肉欲,也有心智快乐。而且他确信一些快乐的品质要优于其他快乐。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傻子好。
我认为弥尔顿这里阐述的更像是一个原则,或者一种对自由的向往和期望。
知识和认知的价值是弥尔顿在这篇《论出版自由》的论述文中所要讨论的问题的基础。书籍著作会提高我们对于已有知识的理解,并引导我们去了解新的知识。书报出版许可制度会极大地挫伤人们通过自由出版物的沟通和讨论来学习和掌握知识的积极性。写作自由和出版自由的限制,剥夺了人们的特权和人们学习的自由。
知识产生于人们的思维实践活动,人们也正是通过思维实践活动来发现真理和证实真理。那些仅仅将自己的信念建立在他们的精神指导者所指定的知识范围基础上或者建立在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知识基础上的人类个体,并不是真正掌握知识的人。出版自由可以带来思想自由,并因此提高人类个体对于既定信念的理解和对新真理性知识的揭示。弥尔顿是从国家和个体两个方面来阐述他的这一思想的。
我们不难发现,现代很多人忽视弥尔顿的这个重要论点。弥尔顿所强调的个人自由对今天仍有重要意义,我们经常能看到强大的国家权力和社会势力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因此,当主张自由主义的美国借口保障人权武力进兵南斯拉夫的科索沃、阿富汗和伊拉克时,很多人持赞成或同情态度。我认为在现今开放、价值多元的年代,各种思想观念的竞争应在和平的环境中进行,优胜劣汰,这才是适当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