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富兰克林自传》的一本书,这本书令我深受感触。
富兰克林——出生于1706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于贫寒的家庭,所以被迫辍学在小店里帮忙打杂。后来又杂哥哥的印刷所里当徒弟,不久,富兰克林又离家出走,最后在费城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印刷所......但是有一种强大的精神一直在支撑着他,尽量挤出一切时间,一切金钱来看书,买书。
在他在费城的这段时间里,富兰克林成长了很多。在他看来书是无价之宝,正是如此,他废寝忘食地学习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并造福于人类:发明了新式火炉,三轮钟......
在这本书中,令我记忆深刻的一个片段是:富兰克林自己设定了一个没得名目级规诫:一 ·节制二 ·缄默三 ·秩序......十三·谦卑。决心一周对一项没得严密监视,一次执行。所以说良好的学习是能改变自己的坏毛病的。
读完了整本书,我想:今天,我们的生活是无比幸福的,时代给予了我们物质上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刻苦向上,积极分发,热爱生活,追求充实高尚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