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心法官观后感范文【1】
黄志丽,漳芗市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她始终秉持着一个信念:基层法官兼具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这一信念,促进她在繁杂的民事案件中总是细致入微,不温不火,逐渐成为当地老百姓无限钦佩和信赖的“裁判”。
36岁还未婚嫁,这在南方的小城显然并不多见。母亲已经病故了,她与父亲相依为命,她不忍父亲的孤独,然而法官的忙碌,却遮掩了大部分女儿的色彩。
世纪花园工地,农民工讨要拖欠的工钱,黄志丽与陈婉紧急赶往现场,暴雨中不惧安危,竭力劝解情绪失控的农民工,一场几乎酿成恶性群体事件的讨薪行动停止了,黄志丽却因此摔下吊车,送往医院。
漳芗知名台商王兆华开发地产项目海峡新苑,刘金洲承接了其桩基工程。完工后因桩基施工数量两不相符,而桩基已深埋在建筑地下,其具体数量不易查清。刘金洲苦无证据,与王兆华各执一词。
黄志丽在东靖村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时,同村的刘金洲在家里突发心脏病猝死,留下了老母亲、妻子胡春梅和六岁的女儿菁菁。当法医将刘金洲的遗体抬上急救车的一瞬,刘家三代肝肠寸断。黄志丽搂着菁菁,亲历这一幕,忽然感到刘金洲桩基案的沉重。
黄志丽向院长提出,自己和刘金洲的遗孀胡春梅比较熟悉,也与东靖村民有感情,希望回避桩基案,但被院领导拒绝了。
胡春梅开始了要账之路,几次到海峡新苑找王兆华要说法。作为首批来漳芗市投资建设的台商,王兆华在当地也有一定的声誉,胡春梅孤儿寡母的讨账身份,使王兆华感到名誉上的压力。
黄志丽把绝大部分精力和时间放在了桩基案的调查取证上。桩基案持续发酵,台商协会领导直接上门向法院领导反映,希望快审快判,还台商王兆华一个公道。
桩基属于隐蔽工程,黄志丽调取资料,发现桩基数在设计图与合同上并没有误差。胡春梅却坚信亡夫没有说谎,但无法给出关于桩基数量的有效证据。在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无论胡春梅怎么哀求,还是不能获准查阅早已封存的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