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我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我会七十二变,很有感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正在读小学的杨歌,杨歌的爸爸被妈妈骂得越来越小,最后杨歌的爸爸缩小到只有拇指这么大,所以就叫做拇指爸爸。拇指爸爸每天都躺在火柴盒里,白天就呆在杨歌的口袋里,监视着杨歌的一举一动。
杨歌和他的拇指爸爸偶然在他家的小阁楼里发现了一本古书,拇指爸爸对这本书很有兴趣,自己在图书馆里追究直到图书馆关门才回家。最后发现这本书竟然是齐天大圣当年留下来的,如果破解了口诀,可以让人学会七十二变。一开始他们变身魔法,总是弄巧成拙,把猫和猪变成了猫头猪和猪头猫,杨歌也变成了被博士捉来做研究的外星人还长了一根除不掉的猴尾巴
渐渐的,杨歌开始能自如地运用口诀,像超人一样做了不少好事,如:惩治一根贪官,为了救自己的朋友和索马里海盗智斗,营救总统的女儿等等不过,故事被盗,但都被杨歌和拇指爸爸夺回,最后乘剑斗云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杨歌和拇指爸爸是两位见义勇为的大英雄,如果我们的世界有几个大英雄,那该多好呀,不过,我们还是要从小事做起,听爸爸妈妈的话,脚踏实地,将来才能真正做见义勇为的事,为人们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