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厚安
这是一篇带有一些哲学性的文章,却与纯哲学文章不同,它似乎在文章中透露出了一丝自嘲的意味,表达了自己言论的不正确。
在一开始,作者和他的孩子——小野一起吃饭,小野在吃饭时打死了一只飞蛾,理由是飞蛾是害虫。作者认为这种把物件分为好和坏的行为是不对的,责骂了小野,到这里,第一个悖论产生了,之前,作者说事物都带有两面性,不能用好坏来定论,但在这里,作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作者把这件事定义为了一件“不好”的事,与自己说的不符。
接下来,作者尽量安慰小野,让她不要伤心,告诉她这个“过错”可以弥补,让她把飞蛾埋了起来并支开她,自己摘了一束花(标注了罪过罪过)插在地上并骗小野说这是飞蛾变的。在这里,第二个悖论产生了,在这里,作者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再一次推翻了自己的观点,他为了安慰小野,折了一束花,那这该如何定义呢,说作者是对的,那不是自己推翻观点吗,作者杀害了一个毫不相干的花,与之前小野做的有什么区别?可是,这样做安慰了小野的心灵啊。相反地,既然折了花不好,但小野被安慰了啊。所以这一点又让作者的观点出问题了,因为他伤害了一个毫无关系的花,按照作者的说法,既然这朵花没伤害他,那为什么因为“利益”伤害花呢?也直接导致了后续问题的产生。
接下来,小野释怀了,当作者感叹教育的成功时,小野的一句话推翻了作者所有的想法“恩,爸爸,我们再去打一个飞蛾吧。”在这里,就产生了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因为这句话离开了作者的预期,更让作者的目标偏差,它已经从“事物都有两面性”变成了“帮飞蛾解决痛苦”与作者的想法背道而驰。
通过这三个悖论,我觉得这是一篇自嘲的文章,作者有意无意的一些举动,造成了这些悖论。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现实存在着的是丛林法则,在这个最高法则中,只有“强大”才能管理或到达一种更高的境界,小到个人,大到国家,都是这样,几乎没有任何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