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