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喜欢嬉笑怒骂,讽刺是他常用的写作武器。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刻薄的人。他的嘲讽用在那些不识时务的政治家身上比较贴切,而用在那些本应在世间受到怜悯的可怜儿身上就不尽人情了。看看鲁迅先生写的每个章节的标题:优胜纪略,恋爱的悲剧,从中兴到末路,大团圆……让人看了只能赶到无奈而又无力的微笑。
他是一件工具,在家务繁忙的时候,人们才会想起他的存在,他是一个被人遗忘在角落的社会最底层人物,他很可怜,但又不至于让人们对他像对祥林嫂那般产生怜悯,因为他也有可恨的一面。
他虽然会迫于生计去做短工,但也是得过且过,对于与他的命运那样悲惨或比她更不幸的人们他采取的是其它人对他采取的态度——侮辱、欺凌,是个典型的流氓混混,其实在我看来阿q是未庄所有人的缩影,又或者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愚昧无知,阶级思想严重,没有人权意识,具有嘲笑别人的不幸从而达到自身心理平衡的精神胜利。但这又怪得了谁呢?当时的人们都没有知识或思想上的觉悟作为武器,来抵御压迫。
他是一个小丑,在人们空虚到百般无聊的时候,便去招惹他,将他仅有的自尊心都踩在了脚底下。俗话说,狗急也还会跳墙。阿q被羞辱后本能地与别人打了起来。他打不过而他也终究不是勇士,受了一肚子气最后还是自取其辱。但他只是在形式上失败了,在精神上,他还是个胜利者,以他的想法是: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这样一句话就能让他心满意足地离开。
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人,因为小事丢了工作,赔了自己所有的家当,唯唯诺诺地受摆布,受压迫,还能麻木到将变卖家当所剩的几文钱拿去若无其事地喝酒。我真怀疑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灵魂!他除了本能地吃、喝、拉、撒外,过的日子都是糊里糊涂,后来,他到城里作了贼,偷了小东西回到未庄,身价就一下子涨了不少,但好景不长,因为参加了“革命”被捕,成了杀鸡儆猴的替罪羊。但鲁迅先生终究是睿智的,他将阿q的愚昧借着去杀头又深刻地,血淋淋地刻画了一番。最精彩莫过于文章最后两段,将民众的麻木地平淡描述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