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人文阅读与收藏·良友文学丛书)读后感1500字 第(1)篇
人浮于事,是这个部门的风气,用主角老李的话说,就是“怪物衙门”。
这个人就是老李,本故事的主角。
老李虽是热血青年,但仅限于思想上的挣扎。同事张大哥热心地替他谋划回乡下去接家眷,他虽然十二分的不愿意,但却没有拦着张大哥去张罗。在张大哥地热心下,他的老婆和一对儿女都被接到了北京城。在这之前老李的各种理想都被一双儿女的天伦之乐给消磨了。
丁二后半生做的这件事是最有血性的了,可以说是老舍先生赋予了小人物无可奈何又可悲的反抗精神了。
在上世纪的那个社会,小人物是悲哀的,小人物的命运也是可悲的。
离婚(人文阅读与收藏·良友文学丛书)读后感1500字 第(2)篇
《离婚》是老舍于1933年创作的批判整个旧中国的社会制度和形成市民性格的文化系统的作品。作品通过对一群国民政府中的科员,这些小人物的烦恼和困惑的描写,在有力地暴露官场腐败、社会黑暗的同时,以更为娴熟的艺术技巧、悲喜交融的艺术形式和去掉了油腔滑调的幽默笔触,对于因循守旧、敷衍、妥协的生存哲学,给予了揶揄、嘲讽与彻底否定。看完此书,也许最大的感悟就是书中的几个人物吧!
一、张大哥:反对离婚。文章一开头就对张大哥的这一特点进行了着力描写。通过老李的经历我们也不难看出这一点,却不在乎别人也有自己所要追求的“诗意”;庸俗、自私。他虽然为人上热情,就像当初让老李接家眷,所有的事全是他安排,就连老李住的房子,但是作为一名科员,他总是相信只要有人没有办不了的事,自己的职位靠人情、儿子的上学靠人情、二兄弟出事靠人情,有钱有势的靠了人情,那没钱没势的呢?
二、老李:可谓是作者着重刻画的一个人物,是黑暗中那微弱渺茫的希望之光。诗意、浪漫是他所追求的,但现实却令他窒息,他渴望知识分子的那种浪漫,但却在迷迷糊糊中接来了家眷;他讨厌衙门那黑暗的大门和虚伪的人们;他敢于和小赵如此邪恶的嘴脸进行较量;他渴望旁屋那个安静美好的诗意,但那点诗意却化为乌有。他只能弃开一切回到内心朦胧的乡村美景,但文章最后张大哥的一句“可是,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让我们想象,老李是不是还会重新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诗意。
三:吴先生、邱先生、孙先生。 老婆、孩子、办公、升官、外遇……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当张大哥有难,老李要求帮忙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一个个只是闲话散播的渊源地。
四:丁二爷 。丁二爷在张大哥家里寄人篱下的活了二十年,张大哥与张大嫂从不把他放在眼里。在所有人眼中,他就是一个没用的废物。他只会卖力气,只会逗小孩儿玩儿,只会向人们一遍又一遍干枯无聊的讲诉自己年轻时期的恋爱故事。没事儿只会喝点儿小酒,逗逗破鸟。可正是这么一个废物,在整部小说里,就他一个人拥有稍强的意志。他是一个埋沉在灰色中的英雄。他讲义气,为了张家可以赴汤蹈火。为了秀真的幸福,为了天真的自由,为了张大哥的地契。他拿起刀,杀死了无赖小赵。他才是真正的理想,真正的希望。(引自百度)
五:天真、秀真。所谓的读书人,受了新思潮影响的青年,她们的新无非是摆脱父母的约束,追求恋爱的自由,拥有一定的局限性。
总的来说,《离婚》一书会使你看到人们的敷衍、怯弱与妥协,会让你看到官场丑恶的嘴脸,但也会令你心存一丝丝希望之光。
离婚(人文阅读与收藏·良友文学丛书)读后感1500字 第(3)篇
老舍先生的这本小说虽然是以《离婚》命名,但是直至读到结局,书中的却没有一对离婚的,就像老李说的:就这么妥协的、敷衍的生活下去吧,因为生命对待我们也是这样。
《离婚》是老舍着重刻画他那个年代小市民的人物性格和对生活场面的描写。
比如对当时官场的讽刺,像小赵,邱先生,吴先生,老李,张大哥等等这些有工作的人,每天只是机器似的上班下班,没有为老百姓办过一件称心的事;
比如对当时社会制度的批判,像小赵,吴先生,马先生等,可以娶多个女人,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
比如对处在那个时代人物的同情,像老李,一辈子想要过诗意的生活,可是事与愿违,终究还是弃官归隐,回到农村去了。像张大哥,一辈子都在忙忙碌碌,想着别人的事,不仅仅是婚姻大事,家里有难的,他都会帮一把,可是到他自己有难了,每个人都避而远之,唯恐张大哥找自己帮忙;
《离婚》中,张大哥和老李是作者着重刻画的两个人物,也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两类人。有些人就是像张大哥一样喜欢为别人忙碌,喜欢关心他人人,别人开心自己也就打心眼里高兴。还有就是像老李这类的知识分子,也是大多数知识分子内心的真实写照。他渴望过诗意的生活,渴望有一个美貌与才华兼具的女子可以懂他,陪伴他。结果呢,幻想终究还是幻想,只有面对现实,老李才能继续苟活下去。
天真和天秀是那个时代青年的象征。天真果然还是太天真了,老舍先生的名字起的还是挺有寓意的,都是成年人了,做事情还是那么的不过脑子,像个小孩子,总是要父母叮前嘱后,结果呢,最终被不明不白的抓走了,被老李求着让小赵找关系放出来了。当然了,现代青年也有一些像天真一样游手好闲、坐吃山空的,即啃老族。天秀太傻,遇到的人不多,经历的事太少,所以才被小赵给诱惑了,她看不起和她同样是学生的男生,认为他们不懂人情世故和浪漫生活,可是她却忘了,像小赵这样一个老奸巨猾的中年男人,岂是她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女学生能驾驭的了的。正是因为看透了这一点,丁二爷才选择杀掉了小赵,他不忍心看着天秀落入小赵的魔爪之中,所以他救回了天秀,还了张大哥的收留之恩。
读完这本书,感触最深的就是老舍先生把生活中对人物细致入微的观察在小说中都淋漓尽致的描写了出来,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好像自己亲身经历了一番,情绪跟随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只想说:名家果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