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的作者是西顿。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呼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遇到了布朗妮并和她生了小松鸡。读完这个故事,我泪流满面。红脖子那父爱是多么伟大。想想我自己,跟红脖子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红脖子,没有父亲,到最后还被科迪打死了。我恨科迪,若不是他,红脖子一家现在是多么幸福。红脖子和布郎妮夫妻恩爱,一起教育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