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读书,我的书架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从小的梦想就是乘坐船遨游四海,虽然他的父亲千方百计阻止他,但他还是瞒着父母去航海,可是遇到风暴,他侥幸逃命。之后他仍然频频出海,在第三次的出海中被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一开始身边除了一把刀、一个烟斗以及烟叶,其他什么也没有。后来幸运的是那只沉没的大船被冲到了小岛边,鲁滨逊便把船上所有可用的东西搬上小岛,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过上了虽不好却已经可以吃好穿暖的生活。
过了二十几年,鲁滨逊发现有一群野人来到岛上,他们正准备把俘虏美餐一顿时,俘虏看到了鲁滨逊,向他跑来,鲁滨逊连忙操起枪打死了野人,救下了俘虏。他给这个俘虏取名为“星期五”,让他做自己的仆人,并且教他学会说英语。鲁滨逊和星期五还帮助船长夺回船只,把他的小岛留给了别的遇难的白人,自己和星期五乘船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鲁滨逊是一个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不满足于现在的状况,毅然出海闯荡。他还是一个勤劳聪明的人,没有被困难吓倒,用自己的双手在小岛上修建家园、种植吃的、养殖各种各样的动物,让小岛充满了勃勃生机。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在逆境之中迎难而上永不退缩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