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
诗人生命中的初恋情人是林徽音,一个绝色的美女,也是个内敛的才女。一对浪漫无边际的诗人,爱情因彼此的才气惺惺相吸,对平庸生活的不满,于是用激越的浪漫将它淹没,用伤感的诗歌将它忽略,用寂寞的爱情将它占领。
他们的爱情,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精神恋爱,是梦呓般美好而无奈,诗人喜欢引用爱德娜那句浪漫得无以复加也无药可救的诗:如果我突然飞了起来,你得答应我抓住我的两只脚,好吗?不然,我就永远下不来了。
这是注定的悲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最纯粹最晶莹剔透的爱情呢?太纯粹的东西往往经不起现实的一点伤害,原先爱情有多纯粹,后来身上的伤口就有多深。
他们是对沉默的恋人,喜欢用眼神和诗歌倾诉一切,绝对的浪漫真实的感动。以致后来林徽音在解释为什么拒绝给诗人回信中说:你偏要我把心底难以言喻的感受用贫乏的语言来表达一番吗?你难道不知道沉默有着无限大的容量?
敏感成为习惯的诗人,麻木起来更令人害怕,当诗人沾沾自喜地把离婚的通告昭白于天下时,林徽音不辞而别(历史的一个谜团,但我想这和林与张幼仪女性相通的同情本性分不开的,当浪漫遇到善良的叉路口,她们宁愿选择善良行走),再到后来遇到梁启超的公子,并且相爱时,她和诗人的爱情即为灰烬。老奸巨猾的梁启超对年轻人的善变心理洞明得无以复加,知道林和徐的感情随时可以死灰复燃所以安排儿子和林到国外读书,直到林心中对诗人爱情的灰烬没有了温度
当林再一次见到诗人的时候,是他们的爱情彻底灰飞烟灭的时候,林对诗人说道:爱做梦的人都喜欢圆明圆。一块破石,几根残柱,任你用想像重塑昔日的锦华,真要把它重建起来,就没有了想像,没有了怀念。志摩呀,不要给我们的故事添一个平庸的结局吧,这样就没有诗意了。
这不过是林以诗人能接受的方式拒绝了他,但诗人很久之后才接受这个现实:直到很久后泰弋尔访华。诗人和林一起陪伴,在分手后的火车上,诗人给林写了最后一封情书,然而最终没有送到林的手中,而是被诗人的红颜知己叔华保留。当后来叔华要把这封情书物归原主时,诗人不是接受,而是孩子气十足地学着当年张生在《西厢记》里对红娘的台词;姐姐真乃小生生平第一知己。其时,他已经结识京华名媛陆小曼。
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孩子。
当孩子的一半浮出生活的海面的时候,让人好笑,好气,但你却忘记记仇,他更不会。最后你还会不可思议地被他孩子气的可爱打动。上面的两位女性,和诗人的心灵靠的更近的时候,就是和诗人结束一段感情之后,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
诗人和陆小曼的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用社会道德的眼光,陆是红杏出墙,诗人是第三者插足。但人们不忍用道德的眼光来否定诗人,因为诗人孩子似的气质中根本没有道德的杂质,而只有爱,忠实于心灵纯粹的爱。
人们以对孩子宽容的一切容量宽容了诗人,也成全了诗人的爱情。
用书中的话讲,他们的相遇,就像两个圆的相切,奇迹就在这个切点,生命的意义,也在等候这个切点。但我想说,当等到这切点之后,生命的意义该沿着哪条河流的方向?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那位西点军校毕业的,当年随同顾维钧出席巴黎和会的随从武官,他也像当初张幼仪成全诗人一样的善良而伟大,和陆小曼离婚给他们自由。
诗人,从来不同意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说法,然而被自己的婚姻求证。
他们结婚后,诗人的家庭不再给诗人以资助(大部分是张幼仪的资助),交际花陆小曼仍旧挥金如土不学无术(最后竟荒唐地领一唱戏的小生到家里陪她吸食鸦片,但此书因避讳未谈及),所以诗人不得不没日没夜辗转于几个高校之间讲课,但仍入不缚出常常靠借贷维生。有意思的几件小事,胡适等几位好友筹钱给诗人夫妻出国深造的银元,陆小曼用来作演戏用的服饰;诗人让陆学习写字,陆问诗人:我的一个香吻可以省写多少字诗人的诗歌开始沉默无语,他的浪漫无边际被自己一手营造的庸俗淹没,他灵感的翅膀在现实中受伤,再也飞不起来。
当在北京的胡适让诗人来北京就职时,诗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意识到自己该逃离一些东西了,就像叛逆的孩子本能的知道,世界在眼中的黑白分明是不真实的。
诗人到了北京,义无反顾的,但陆小曼割舍不掉繁华奢靡高朋满座歌舞升平慵懒浅俗的大上海生活,所以诗人不得不常常往返于理想和现实之间他喜欢坐飞机,飞在天上,出入云霞,俯视尘寰,其乐无穷。
终于有一次,他得到中航公司一个朋友的免费票,乘运送邮件的济南号飞机返回北京途中,于开山失事,是年36岁。许多人扼腕恸哭,我看大可不必,人生犹如一篇文章,可以长而冗余,可以短而回味无穷,至于最后一个标点为句号、叹号甚至于耐人寻味的省略号,那就无关大雅了。
诗人死后,陆小曼开始真正的悔过,不再贪恋热闹的繁华而归于平静的清苦,整理徐志摩的文稿中也许她才开始真正了解诗人:感情是他的指南,冲动是他的风,她难以置信世间曾跳动过那样一颗孩子般晶莹的心灵,而且还曾经是自己深爱却不了解的人。
陆小曼,用整整后半生的孤独,寻找诗人前半生的执著,两颗分开的心这时才真正契合起来。我想起徐志摩送给陆小曼的《爱眉小札》中的开头: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
直到诗人的生命结束以后,这种幸福才凸现其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