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令人难忘的童年里,有一段日子让我难以忘怀,它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那就是看蟋蟀“比武”。那年秋天我时常听见窗户外传来蟋蟀悦耳的声音,有一次,我走出门寻找,我找啊找,原来脚旁就有一个洞穴,真是“踏破雪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看见洞口站着一只公蟋蟀,它身长2—3厘米,有3对足,最前面的十分细小,像根大头针,中间的不大不小,后面的十分粗壮,小腿上还带着刺呢!还有那一对胡须比身子都要长。不一回儿,来了一只公蟋蟀,两只蟋蟀气不打一处来,竟打了起来。两只蟋蟀谁也不让谁,你咬我我咬你,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巴掌”。不久一只公蟋蟀被令一只公蟋蟀打得大败而逃,我在一旁窃窃发笑。那只蟋蟀乘胜追击,没想到自己一脚让人踹了出去,它又反败为胜了!接着胜利者走回洞穴里去。你瞧!它笑得多开心呢!现在他正和妻子享用美食。看完这激烈的斗争,我站起身。挥了挥小手,向蟋蟀告别。每当谈起蟋蟀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当时的情景。蟋蟀你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喜欢的昆虫。名师点评:“不一回儿”,应为不一会儿。“被令一只公蟋蟀打得大败而逃”,令一只应为另一只。“没想到自己一脚让人踹了出去,它又反败为胜了”,这里说的是原来胜利的蟋蟀被踹了出去,那么说“它反败为胜”不太准确,应该是反胜为败才对,对这种指代的逻辑要明确。结尾说“蟋蟀你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喜欢的昆虫”,这里应该提前有所交代,把蟋蟀“比武”向着一个有利于说明自己喜欢它的方向过渡,这样就比较好些。(学乐中国特聘教师:马斌老师)2009-8-1 12: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