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五味》读后感2000字:
一个人的口味最好要杂一点。如果说我从《五味》中学到了什么,那么应该是从这句话开始说起。《五味》是庆送的生日礼物,大概因为我是吃货的缘故。
读的依旧慢,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但已经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一是因为这本书并不厚,全篇也只有两百来页。二是因为,这本书当真有趣,记录了全国各地许多有意思的饮食,有的还介绍了详细的做法。
有一篇介绍口蘑的,口蘑去除泥沙要用筷子反复搅打,如用手揉搓,泥沙则会嵌入口蘑肉中。这和我在《舌尖上的中国》中看到的如出一辙。无独有偶,我在网上搜索书中反复出现的《随园食单》时,看到陈晓卿作序推荐的版本。心中就想,没准他也是看过汪老的书的。只是写《随园食单》的大才子袁枚却还不被汪老承认是“吃货”,因为袁枚虽说会吃,但自己并不会做。同样的还有苏东坡,在汪老看来苏东坡只是喜欢吃猪肉,再加上宋朝人饮食本就平淡,苏东坡想是也没吃过多少好吃的。
《五味》这本书以谈吃为主,但要归类于文学著作,汪老的文字自然,不卖弄,只是情感的自然流露,读来让人觉得平淡却有趣。《故乡的食物》中,炒米、咸菜、咸鸭蛋、只是简简单单的食物,但都是汪老小时候常吃的食粮,充满了汪老浓烈的思乡之情。
炒米也是我小时候常吃的,那时候家家户户都会炒一些,封在坛子里。按汪老说的,炒米不算主食,只是一种应急食物。肚子饿的时候,恰又不到吃饭的时间,便用那种老式的搪瓷杯子装上半杯子,用开水冲泡,加上点红糖。现在想起,舌尖上会萦绕着那种甜甜的滋味。
《鱼我所欲也》中有这么一段:
一九三八年,我在淮安吃过干炸鯚花鱼。活鳜鱼,重三斤,加花刀,在大油锅中炸熟,外皮酥脆,鱼肉白嫩,蘸花椒盐吃,极妙。和我一同吃的有小叔父汪兰生、表弟董受申。汪兰生、董受申都去世多年了。
这段描写鳜鱼只寥寥数语,描写表弟小叔也只寥寥数语,读着却让我叹息不已,有感人生不再。可见最深的感情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文字来讲述。这篇文章是汪老九二年写的,想到汪老九七年就已去世,不禁有些悲伤。
说一下开头吧:
汪老说,一个人的口味最好杂一点,耳音要好一点,能听懂几种方言。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口味杂一点,是因为我们难免会到一些不同的地方,若吃不惯那里的饮食可就麻烦了。比如内蒙的羊贝子,整羊放进大锅里,只以清水煮三十分钟,完后用刀子割肉吃。和汪老一同体验生活的人都吃不惯,汪老却能甘之若饴。我读到这里也心生向往之。
我的口味应该算杂的。
昨天听学校里的外教说,他会做chickencurry鸡肉咖喱。顿时想到在孟加拉的时候吃到的。这道菜我是不知道怎么做的,大概就是鸡块煮熟,上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咖喱。一起的同事有点吃不惯,我却吃的颇为香甜。
说起来以前在长沙上班的时候,公司管饭,只不过并不好吃,许多同事选择外卖。我却不太在意,每次一大碗,吃的干干净净。有同事说看到我吃饭就觉得特别有胃口。
这两年来去的地方多了些,每到一个地方都必尝一尝当地的特色食物。在山东吃大馒头,北方的馒头不像南方那样绵软,拿在手上有点沉甸甸的感觉,咬着颇有嚼劲,面香也比南方的更为浓郁。
去河南吃了桶子鸡,做法我不大清楚,只知道桶子鸡做时是不开膛的,圆圆滚滚的,故称桶子鸡。鸡肉紧实,颇有韧劲,连皮一块嚼,咸香脆爽,越嚼越香。我回家时特地带了一只给父母,他们却吃不大惯,说肉太紧了,还别出心裁的放锅里煮,煮了许久也煮不烂。到杭州吃了叫花鸡,东坡肉。东坡肉尚可,叫花鸡却并不如传闻的那般出色,不知是不是没有吃到正宗的缘故。去开封吃了灌汤包,滋味也确实不错,只不过也并不如在电视中看到的那般汤汁充盈。大概电视里的那种更高档一点。
汪老笔下出现的最多的应该是昆明的各种吃食,应该是他曾在西南联大读过书的原因。过桥米线,汽锅鸡,到各种菌子,水果,描写的最为全面。读书笔记我有一次经过昆明,只在机场吃过一次过桥米线,算是遗憾。只是汪老笔下的昆明美食我应该是吃不到了,如他所说原来的汽锅鸡只选用正宗的武定壮鸡,如今却是什么鸡都用滋味算是更加大众,但失了些纯粹,未免不美。
耳音要好一点,这点我不行,倒是挺佩服汪涵,他不光能听懂,还能说,这就了不得了。当然耳音差一点也不打紧,最重要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这点和之前看的《谈美书简》中孟实先生说的趣味是一致的。各种东西都去尝试一些,发现不一样的,对生活的体味也会更多一些。
读完这本书有点失落的是,并没有看到关于湖南菜的描写,提到过几次也不太正确,比如说湖南的米粉多是宽且扁的。湖南米粉是圆的和宽的并存,各地的米粉也多不相同。
这是受限于作者自身的生活经验,倒不足为怪。倒是应了孟子的那句话,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总之对生活的兴趣广一点吧。作者:飒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