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阿甘正传》有感
《阿甘正传》是我所喜欢的一部电影,它在第六十七届奥斯卡奖共获得13项提名,最终摘得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视觉效果、最佳剪辑、最佳改编剧本六项大奖。1995年它在第五十二届金球奖上获得最佳电影等三项大奖;1995年它在美国国家评论协会奖上获得最佳电影等三项大奖和第十六届电影金鸡奖最佳制片奖,等等
它之所以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不是因为它所得的奖项,而是它的情节有打动了我。这部电影是以一根羽毛无拘无束地随风飘舞拉开序幕的。这根羽毛飘过树梢,飞向青天,就像很多人所向往自由的一样。最后它落在了福雷斯特•甘的脚下,他把他夹在他的书本里,于是整个故事由阿甘的回忆展开而来。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虽然先天弱智,但他妈妈却坚持让他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他妈妈不仅仅常常鼓励他自强不息,而且教他很多做人的道理。在阿甘一生,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坚强的妈妈,另一个是所爱的女子一个名叫珍妮受父亲虐待的女孩。珍妮的出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她不仅鼓励了阿甘成就了他的飞毛腿,也最后成为了阿甘的妻子,并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整个故事讲述的是阿甘的一生。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大学毕业后,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不仅没有丢了性命,还交到了两位好友。战争结束后,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立了功。而后,阿甘还阴错阳差地发了大财,成了百万富翁。后来,和他心爱的女子珍妮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过着幸福的生活。有一天,阿甘送儿子上校车,从他给儿子的书中掉下了那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电影就这样结束了。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阿甘。虽然他在世人的眼里近乎白痴,但我却被他那执着的精神所感染了。他虽然头脑简单,却很坚持自己的原则。不管别人怎么对他,他都不在乎,只去做自己认定了的事。特别让我感动的是,他对珍妮的爱。在电影中我们也可以看得出,珍妮是那种不安定的人。刚开始她不想跟阿甘在一起,到处漂泊,到最后甚至沦落了,是阿甘都一如既往的爱着珍妮。不管他的身分如何变化,不管他有没有钱,珍妮始终是他的最爱。这样的爱情正是我所向往的,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这个人物的原因吧。在这部电影中,阿甘的形象也讽刺了那些追求名利,追求金钱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