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与弗里德曼是上个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领域最有影响的两个经济学家。不过两人的主张基本相反:前者认为应该采取政一府干预,调解经济波动幅度;后者认为政一府还是应该回归到规则守护者的立场。此外,前者还提出存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效应和流动一性一偏好,后者则认为消费倾向取决于永久收入,这与之后的预期的概念不谋而合。
当然他们最重要的分歧在于主张政一府干预还是主张市场自一由,两人都有实践的追随者,罗斯福跟随着凯恩斯,撒切尔和里根跟随着弗里德曼。如果说凯恩斯仅仅是代表政一府干预,那么他在滞胀时期就遇到了巨大的挫折,甚至可以说是失败,货币主义随之兴起;如果说弗里德曼仅仅代表货币主义,那么现实的世界也并未完全接纳这一主张,因为随着新的金融工具乃至各种虚拟货币的运用,货币数量指标的稳定一性一大大降低,新凯恩斯主义又随之兴起。即便是说弗里德曼代表着自一由主义,按照传统的自一由主义定义,我们可以看看现实世界,保守主义正在逐步兴起。
不过如果说弗里德曼所主张的实用的自一由主义或者说有条件的自一由主义、有限的自一由主义、约束条件下的自一由主义,我以为他还是取得了胜利。首先来简单分析一下,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或称共用品、私人产品、准公共产品,一般认为政一府应该负责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私人可以参与以上所有产品,政一府负责参与制定和管理公共规则,私人依据规则进行经济活动,私人、私人组织、市场也可以指定和管理部分公共规则。总而言之,最后的结果是有序运转的系统,公共守护的部分归政一府,其它的部分归市场。
弗里德曼的最终理想是自一由市场,不过由于条件所限,只能实施有限的自一由主义,在市场化、竞争不完全的领域实施市场化、自一由化,比如他所主张的教育券制度,在教育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提交了教育的效益;他所主张的单一所得税率制度俄罗斯正在实施可以大大降低政一府行政成本和市场交易费用,降低政一府最终是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社会资本运转效率。当然,一切规则的使用都要因时因地制宜,正如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所以央行行长表示不能仅仅以通胀率作为货币政策的指标。
当然,最终的理想竞技状态是否就是自一由市场,我还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