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美国建国之初,在这样一个繁华而美丽的国度背后,竟然有着这么多悲惨的故事。
故事开始于一个奴隶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希尔比先生做投机生意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奴隶总管汤姆和女奴艾莉查的儿子哈里卖掉。艾莉查无意间闻知此消息,于是连夜带着儿子逃跑,最终冒死逃过了布满浮冰的俄亥俄河,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来到了教友村。不久,她与同样从奴隶主魔爪下脱身的丈夫乔治成功会合,在废奴派人士的帮助下抵达加拿大,过上了新生活。而汤姆自小就陪伴在希尔比先生身边,对主人忠心耿耿,全心维护着主人的利益,他放弃逃亡,自甘被主人卖掉还债。但等待汤姆的是一连串叵测的惨绝人寰的遭遇。
这部小说通过描写汤姆和其他黑奴的悲惨遭遇,揭露和控诉了奴隶制的罪恶。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他们的人生完全受奴隶主操控,他们的家庭可以被随便拆散,他们自身,甚至都可以被随意买卖。
奴隶交易中被拆散的母子艾莉查与哈里,轮船上因孩子被奴隶贩子偷偷卖掉而投河的女人,以及种植园里自身被多次转卖、子女也一个个被卖掉的卡西太太,这些悲惨的人物的命运描写都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当艾莉查不小心听到要卖掉哈里的消息时,她脸色惨白、浑身发抖。看着还有在香甜睡梦中的小哈里,艾莉查说:“可怜的孩子!虽然他们已经把你卖掉了,但妈妈还是要救你。”书中写道:“一个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已经无泪可流,只是内心滴着血,默默无声地,一滴一滴地滴着血。”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仿佛也悲痛得滴着血,悲伤从眼睛沁到舌尖,刺激着我的大脑。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灿烂,还有很多悲伤。小哈里是多么可怜啊,一出生就打上奴隶的烙印。母爱是多么伟大啊,那是一种不顾一切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
在奴隶社会,奴隶是没有人身自由的,更有甚者,奴隶主连奴隶的内心也想要操控。书中艾莉查的丈夫乔治聪明能干,发明出了“洗麻机”,可农场主为了自己的地位与权力,不允许乔治有自己的思想和出众的才能。尽管乔治为工厂主节省了劳动力,他却还是避免不了厄运的到来。看到这里,我为乔治感到不平,也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平等自由的国度而感到庆幸。是啊,现在,我坐在明亮宽敞的现代化的教室,接受免费的义务教育,享受着国家和社会的保护,享受着家庭和父母的宠爱,那么,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为自己光明可见的未来努力拼搏呢?联想到新冠爆发以来,我们的祖国想方设法地动用一切力量,发动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帮助武汉抗击疫情,在最短的时间,赢得全国抗疫的胜利。国家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财力,免费治疗所有新冠病人。据报道一个病人的医疗费用得四十多万,如果不免费,普通家庭如何承担得起?甚至那些海外的中国人,都能得到祖国母亲的接纳,也可以回国接受免费治疗。生长在这样平等博爱的国度,有这样热爱人民的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如何不自豪?我们如何不爱她?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深深意识到:世界上还有“假丑恶”,还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去揭示,去抗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悲剧在当今社会上重演。我相信,不管是新冠病毒的无情肆虐,还是某些他国的卑劣行径,通过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那笼罩四方的阴霾终将会散去,蓝天白云终会在阳光下绚烂地绽开。
在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他曾说道,“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从很大程度上来讲,引发南北战争的,正是斯托夫人写的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的情节发生在美国南方,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黑人奴隶,他在故事的开始就被自己的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虽然他为人谦和忠诚,又精通各样事物,也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然而在主人的财务问题面前,他不过是一件财产,一头牲口,可以随时被卖掉。他不得不戴上锁链,离开自己的亲人,离开自己长大的地方。
之后汤姆叔叔先是被一位好主人购买,甚至获得了给予自由的承诺。然而主人意外的死亡,导致了汤姆叔叔再次被卖,这次他落到了一个残忍的主人手中。他每日承受鞭打和羞辱,最终因为不愿意鞭打其他奴隶,而被主人杀害。
暗线才是核心
汤姆叔叔的经历是一条明线,但我认为,这本书的暗线才是核心。斯托夫人通过汤姆叔叔的所见所闻,向我们展现了美国南方奴隶制度的罪恶。无论是在好主人还是坏主人的手中,奴隶都丝毫没有自己的任何权利和尊严。
一个奴隶从生下来就是主人的财产,他和主人其他的牲口没什么区别,不过是更值钱些。他终生的劳动成果都被主人偷走,大多数时候连每日两餐都无法吃饱。主人可以随时随地鞭打他,羞辱他,贩卖他,甚至谋害他。他的婚姻和家庭没有法律的保障,他也不能有任何自己的财产。即便他可能在一个友好的环境中过着相对舒适的生活,但当他的主人死去的时候,等待他的就是锁链和奴隶贩子。
这是一本充满情感,令人痛苦的书!斯托夫人在字里行间不断发问,如此邪恶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人的地位会因为他的肤色而不同?难道我们不都是照神的形像所造吗?难道人人不都生而平等吗?她质疑为何基督徒会迫使自己的弟兄成为奴隶,将一个人变成自己的财产、自己的牲口!
为何基督徒会一方面宣扬神的爱,一方面却如此残忍地对待黑人?为何基督徒在整本都在宣扬平等和博爱的圣经里,偏偏只是抓住挪亚对迦南的咒诅,和保罗劝告仆人要服从,这两段经文,而忽略了其它所有的经文?
你要作何判断?
斯托夫人看透了当时美国南方基督教的假冒伪善,看透了他们利用宗教来追求自己利益的卑劣。然而,她并没有停止于揭露和批判,她将黑人奴隶悲惨的处境呈现给读者,将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呈现在读者面前。
每个人在看到他们充满了痛苦和欺压,毫无指望的生活时,都必须问自己:难道这些人不同样有神的形像吗?难道耶稣没有为他们的罪而死吗?难道他们的家庭、爱情、对自由的渴望,与我们有什么不同吗?
如果你认为他们也同样是人,同样是弟兄,同样有神的形像,那你就必须谴责并抵抗奴隶制度。因为正是这个毫无人道的邪恶制度,将人变为牲口,夺去了他所有的权利,自由和尊严。正是这个假冒伪善的制度,以神的名义来作恶,用宗教和圣经的外袍,遮住了奴隶主黑暗的罪恶。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由斯托夫人所著。故事发生在分裂成南北两派的美国。当时南方正派中蓄奴制表现的尤为严重,大批大批由非洲运来的黑奴被送往拍卖市场,把人作为货品当街拍卖。成沓成沓的钞票落入黑奴贩子手中,用文中的一句话描述便是“黑奴贩子在当时南方的风气下终会成为贵族”,利润丰厚可想而知。但是他们这种所谓的“权贵”是通过践踏人权,分离骨肉而换取来的,恶劣至极。
书中主人公汤姆是谢尔比庄园中的老爷谢尔比先生的贴身黑奴,他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手不离一本《圣经》。他忠诚、可靠,用我的话来说就是黑奴中不一样的黑奴。因为这些诸多优秀品质,庄园主很是喜欢这个大块头。但因为欠债,他不得不把汤姆以及另一个女黑奴的孩子哈利卖给黑奴贩子,以还更多的债券。所有的黑奴都知道被卖到南方去就意味着无尽的棉花地和非人的折磨,女黑奴出于对孩子的保护连夜逃走了。而汤姆是一个基督教徒,他明白老爷要是不卖掉他们两个就得卖掉全家,《圣经》不允许他逃跑,“不能让别人承受你应该承受的苦难”,于是他留了下来。
离开谢尔比老爷后,汤姆经历了两个主人。先说第一个,富有的绅士圣·克莱尔先生看中了汤姆稳重、虔诚的性格,让他去做马车夫。克莱尔本人因为小时候受到的良好教育使他成为一个包容仆人的好主人;而女主人玛丽·圣·克莱尔则正好与她丈夫相反,她自私,就像她说的那样:“仆人与主人之间的地位区分要明确,不能逾越了半点儿。”他们有一个独生女儿伊娃,她向上、活泼,简直是个天使。她小小的心中充满了爱,可以包容一切圣洁而无辜的人们,这种爱超越了皮肤和种族的限制。她尤其喜爱汤姆,因为他富有诗意和仁爱。他们每天会在一起阅读《圣经》,分享对书的理解,有时伊娃还会为汤姆编织花环。遗憾的是,伊娃身体不好,早早便升入了天国。临死前,她把自己金色的头发分给了每一个黑奴,表情犹如阳光般灿烂……不久后,男主人克莱尔也因事故伤亡,汤姆便又被卖到了另一个主人手里。汤姆从小伊娃那里学到了如何用爱包容一切,这段回忆成为汤姆一生中心灵的依靠。
汤姆的第二个主人格雷里,“子弹型的圆脑袋,浅灰色的大眼睛,沙黄色的粗眉毛和又粗又硬的焦黄色的头发,实在不招人喜欢,一张粗俗的大嘴巴塞满了烟叶,他的两只双手巨大无比,手上指甲很长,脏的令人作呕。”文中是这样描写他“动人”的外貌。来到格雷里的庄园中,汤姆用自己的爱照耀着其他黑奴的心。一些女黑奴因为体弱而无法完成棉花采摘要求,汤姆便把自己摘的棉花一大把一大把地塞给她们,而他则付出更多的劳力;汤姆还为黑奴们诵读圣经,使他们明白主与大家同在,会拯救大家,并说服他们中一些人加入基督教,一齐追随上帝的思想和步伐。他就像一道光,照亮了这个随意虐待、殴打黑奴的黑暗庄园。汤姆的行为引来了黑心庄园主格雷里的痛恨,他无法容忍这样一个“该死的黑畜牲”出现在自己的庄园中,以及黑奴因为宗教而怠慢了棉花地。在他看来,宗教是一堆一文不值、道貌岸然的垃圾,而汤姆就是这堆垃圾的制造者。这个恶棍命人打死了汤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汤姆喊道:“主啊!我来了!”这个善良的人就这样结束了一生。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人应是要有些信仰的,不管你的信仰是某个宗教或哪个神都是可以的。这些信仰埋在你的心底,倒不是说大家都要成为教徒,而是在某个时候,当你陷在苦难的深渊时,这些信仰会支撑你走到最后的最后。大家都知道有种爱叫做“大爱”,这种爱可以使你的心灵获得升华,不一定要去爱所有人,但需要懂得去同情和怜悯。哪怕是一个儿时不学无术的乞丐,只要他感到后悔,都值得我们去爱,去帮助。相信只要你用爱宽恕所有人时,你的灵魂就会升入天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