璇把在巴黎的照片发给我,照片里的她俨然一个小公主,黄色流水状的线条,黄色衬底,白色小坎肩儿,柔顺光泽的卷发,纤细的双腿,高挑的身材,是的,她真的很像个小公主。她还没走时,整天窝在家里看漫画,捣腾她梦寐依旧的女仆装,和我激烈的讨论耽美,誓把我变为她们家大人的忠实拥护者,她叫自己“不死的鲁鲁修”。
我一直怀疑我的骨子里是不是就流淌着逆来顺受的成分,所以当她每天缠着我给我说她的大人如何如何帅,我也就慢慢觉得,呵呵,这小子还真挺帅。璇是个漂亮的孩子,尽管我年龄相仿,但我喜欢叫她孩子,原因之一就是她很喜欢撒娇,并且很善于,而我,也习惯了如此,譬如哪天她的聒噪和发嗲消失了,我会莫名的伤感和寂寞一样,所以我说自己骨子里就有逆来顺受的成分,至少对于璇而言,这招屡试不爽。再来说说我的譬如,我们已经坐在禄口机场二楼的候机大厅,我依旧穿着自己最爱的橘色运动套头衫,烟灰色牛仔裤,那双我最宠爱的convrs墨绿色帆布鞋,黑色肩包,包包上胡乱的涂鸦着粗大的线条,璇和我对于线条都有着天生的崇拜,她也有这样的本领——就是把身边人潜在的喜好挖掘出来,让人变得逆来顺受。很快我们就已经站在登机口,她用她细细的胳膊紧紧的拥抱我,将我的头发别在耳后,调皮的小声说道:“我一定会经常烦你的!”“好啊!不胜你烦!”我笑着说。她做了个请安的姿势,接着,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我想站在机场的大玻璃前静静的看着这趟飞机起飞,听着它划过上空的声音,我想,想念会从那一刻注定。可是我没有那样做。我转身离开机场,头也不回的,唯恐只要那么回眸一瞥,我便会泪如泉涌。璇是个几乎什么都不缺的孩子,唯一缺的可能就是烦恼。她整天嘻嘻哈哈,活在自己天真烂漫的小世界里,对我不停的叽叽呱呱她的御宅思想,我的朋友这样形容她:要是谁以后娶了她,那不亚于娶了个喇叭。我莞尔。有时我会想,我们就像双生,她是另一个我,在地球的另一端过着我想过的生活。我们今后的想念早就注定。我在没有璇的城市里匆匆行走,没有她在我的耳边窃窃私语,剩下的只是想她,想她。两个人的时候她会喋喋不休,我的脑袋里充斥着这孩子的思想,现在,我的脑袋里依旧是她的影子,只是身旁没了她,我的脚步不自觉的加大、加快,我想,我是寂寞了。璇走后,我想至少还有一个陡然寂寞的人,璇的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