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东郡小学 一(2)班 孙雅琮 一天晚上,我正在睡大觉。突然,被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惊醒。我悄悄地起床一看,没人!于是,我又回到床上,准备睡觉。可刚转过身,就看到床边有一个人影。我一把抓住他,原来是弟弟哲西。还有一次,我拿手指逗弟弟玩。他真的一口就咬住了我的手,疼得我眼泪都流了出来。哲西一看,急得“哇”地哭了起来。一会,他又过来轻轻地摸了摸我的手指,好像在说“对不起”。这时,我想起我1岁的时候,也不懂事,不小心咬了奶奶的手。我现在想,要是那时我懂事的话,可能就不会那样做了,该有多好。其实,哲西是我在美国工作的舅舅、舅妈的儿子,英文名字叫“JESSE”。去年夏天,他在我家呆了一段时间,随后就回美国了。前些天,哲西在美国跟我打电话,一个劲地叫我“sister!sister!”听得我心里甜滋滋的。妈妈随后告诉我,不久,哲西弟弟又要跟外公、外婆一起回长沙住一阵子。我心里特别高兴。哲西现在2岁多了,我在电脑上看到舅舅发来的照片,发现他个子长高了,还是那么胖乎乎的,总是那么爱笑。哲西弟弟认为我长得很漂亮。我也好喜欢我的哲西弟弟呀。 指导老师:曾艳军 评语: 开头好像电视剧主人公的出场,在铺垫中给人以意外。相对于“我的弟弟叫哲西,今年2岁多了。”这种传统式的开头,本文精彩得多。 第二段的细节描写很具体、生动、真切,应该说是小作者的亲身经历与真实想法。从眼前的事写到自己小时候的同样经历,更好地体现了题意。因为标题是“我和我的美国弟弟哲西”。一般常犯的错误就是,只写了弟弟,而没有写“我”。 第三段至第四段,正式介绍弟弟的有关情况,显得真实、自然,并且不落俗套。 结尾有力,点题好。 也许,也人会说,这样的文章,还可以内容更多,写得更精彩,更有“社会意义”。但我觉得,文章贵在有感而发。何况,无论是对一个刚刚进入小学读书的一年级小朋友来说,还是就文章的标题与内容的切合度来说,本文都是无可挑剔的。 (投稿:ccong 于 2006-10-30 9:31:50 编审: xs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skin/lunbove.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