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做了一件既有意义又很快乐的事!那就是我和蔡靖宇、姚哲轩、王博宁、方晨宇一起去捡“宝”。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上品德课的时候,老师说零用钱要自己赚。我心里嘀咕:“自己赚就自己赚,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是我决定用老办法捡 “宝”来攒零用钱。捡“宝”可不是捡宝物,我们这个捡“宝”是——捡垃圾。放学后,我叫上我的伙伴一起去捡垃圾,先来到我家小区的小公园,我顺便到家拿了两个塑料袋就和他们会合,然后我们五个人分成两组,每一组要有一个人带手表,随时注意时间不让父母担心。因为我和姚哲轩带了手表分成两组,我与蔡靖宇一组,其余人一组。我们一组在蔡靖宇的家附近找有价值的垃圾,另一组则在其他地方找,我们分组“行动”,时间为十分钟,十分钟后在原地集合。捡有价值的垃圾可真不容易呀!我和蔡靖宇东瞧瞧西望望,找来找去只找到了两个玻璃瓶和一个塑料瓶,可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到原地会合,他们找到4个塑料瓶。这时我提议:“我们把这卖了吧,好吗?”大家讨论一致同意,于是我们把捡到的“宝”卖到废品收购站,想不到还卖了七角钱,我们高高兴兴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虽然捡垃圾是一件特别脏的活,可是这次捡垃圾使我们懂得有劳动才会有收获!捡垃圾给了我快乐,并且给了我“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