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人,是我外公。我是单亲的孩子,爸爸不管我,妈妈想管我却有心无力。我打小就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唯有外公对我的付出和爱最多。
外公对我体贴入微,知凉问暖。我记得上幼儿园大班的一天夜里,突然发高烧,这可急坏了我外公,为了防止意外,唯有去医院看急诊。那天夜里外面下着大雨,出租车又叫下到,为了赶时间外公背着我,外婆打着伞,一路小跑把我背到医院急诊部。看完了医生,挂上了吊针,我安然无恙了,外公却是气喘吁吁,汗水夹着雨水湿漉漉地一身……
外公对我的学习和品格培养抓得一样紧。他希望我做人能像冬天里的“腊梅”一样,傲然斗雪、不惧艰难勇往直前。他也希望我从小就能立志修身,长大了才能治理天下的道理。为此,他常常伴读到深夜。
岁月流逝,我一天天在长大,外公平时的教诲我还不能全懂,甚至还有叛逆心理。但是,外公在用他滚烫的心付出的爱,使我倍感温馨,也使我不断地得到激励。此时,为我能有最喜欢的“良师益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三十多岁,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妈妈平时工作很忙,身体也不是很好。但是妈妈在生活上对我特别关心。每天早晨,天还没亮,她就第一个起床,精心为我做早点。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再匆匆忙忙地赶去上班。妈妈说:为了我的身体健康,她再怎么辛苦都愿意。妈妈还非常关心我的学习。她对我的要求很严格。她总是叫我写作业要坐端正,要保护好眼睛;要把字写好;写完作业要认真检查。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检查作业时,发现有一个字没写工整,妈妈很生气,还让我重做了一遍。妈妈总爱说:“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得最好。”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的妈妈。妈妈爱我,我也永远爱我的妈妈。我要认真学习,报答妈妈的关心和爱护。
在我们教室里的“动物园”里,有好多动物,有乌龟、金丝熊、鸟,其中我最喜欢金丝熊。金丝熊的形像一只油老鼠,可是尾巴没有油老鼠的长,尾巴像兔子的尾巴,身体像一块小饼干,是半圆形的,头小小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像点缀上去一样,它的毛色很鲜艳,四肢像“黄金鼠”。
它的嘴角不停得动,好像嗅到自己的“美餐”。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它还喜欢在杂草堆里成天睡大觉,只要看见有人盯着它,它会全身发抖,躲更深,有时还看不到它。它的脾气很温和,不时的发出“吱吱”的叫声,好像在说“你们干嘛老盯着我,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你们呀”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记得一次,我站在笼子旁,看着它,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又小心翼翼的把小金丝熊拿起,捧在手心里,好让它熟悉我的味道,可是它偏偏不,它老是往有袖子里爬,可能是太冷了吧!
我看见那个小家伙那副可怜样,我便依依不舍的把它放回去好让它早点回到它“温馨的家”。这就是我们教室“动物园”的金丝熊,很可爱吧!现在让我也听一听你们班“动物园”里的小动物,我想一定可爱。
大自然中,植物成千上万,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在成千上万的植物中,我只喜欢含羞草这一种植物。 它有一根细长的茎,上面有许多又小又锐利的刺。被它扎了,别说有多痛了。它的叶子是一张张圆形的小叶片。用手一碰它,它马上会合上叶子,低下茎。含羞草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你知道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吗?我去新华书店查了书才知道。含羞草原来生长在森林里面。
野马、野猪等动物常常会踩坏它,使它受伤。为了避免受到伤害,它把叶子合上,茎垂下。特别是在晚上,太阳下了山,没有阳光,野兽出来的次数更多,它也会把叶子合上。你可别以为它死了哦! 现在,我家种了两枝含羞草,开出了粉红色的花。花儿是一个小毛球,真像我妈妈用毛线打的线球。花儿凋零了,它结出了籽。我把这些籽收下来,种到地里,等待明年春天会长出新的含羞草来。
因为我以前的闹钟是圆形的气球。早晨,闹钟响起,我想睡觉一手拍下按钮,继续睡觉,当然不会有事。但现在我现在闹钟是两颗草莓拼在一起的,上面在有一根茎。早晨起来,按惯例拍下去,手痛得不得了,害得我的手肿了好几天。不过,这个闹钟让我改了晚起的坏习惯,我得感谢它呢!
有一次,我又被闹钟刺到手,一气之下,拔下闹钟的命根——电池,我哈哈大笑:“你永远不会叫了,哈哈!”当我还沉醉在喜悦之中,一件坏事从天而降!那就是迟到。那时我高兴过头忘记了闹钟的重要任务——报告时间,也忘记看客厅的大钟。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那是我第一次迟到,被罚站的滋味真是不好受,被批评也不好受啊!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拆掉闹钟的电池了!
不止这样,还有一次,它把我吓得三魂不见七魄。那天,爸妈出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家,我最怕鬼吓了。突然一声“叮铃铃铛铛……”把我吓得跑回房间用被子捂住整个身子,整个动作,只用三秒钟,过了一会,声音还在继续,我实在是热死了,才探出个头,一瞧,我松了口气,是闹钟搞的怪!真是有惊无险,接着我急忙从被窝里蹦了出来,一把抓起闹钟准备砸碎,但一想到那次的迟到,手一缩把闹钟放回原位。
这个闹钟真是让我喜爱又讨厌啊!
在我七岁时,爷爷经常叫我去打乒乓,我很恼火,可是现在我却喜欢极了,甚至一去爷爷家就立刻与哥哥“单挑独斗”一番。 就刚前几天吧,哥哥买了副横拍,扣起来威风极了,老在我面前炫耀,我火,决定与他来单挑。
“开始!”随着爷爷一声大叫,我的心立刻跳得像飞一样。还好,哥哥一个长球,我立刻拉起了最擅长的超低球,哥哥说:“却,太没用了,我可不吃!”随后右手一扣,球条件反射般的弹过来。
我飞快的一想:怎么打呢?对了,用超高球,眼看球疾速向我飞奔而来,我把手伸到桌底下,等时机一到,飞一般的拎上来,球在空中画了一条美丽的弧线,恰好落在球桌边上,“乒”一声落在地上。“我赢了,我赢了!”我欢呼起来。
紧接着是最激动人心的一刻,如我赢,那他就整局全输,如他赢,那他还有机会。接着就开始了,哥哥横拿着陆板,手心里冒出了汗,可见他非常紧张。这次挨我发球,我站得老远,把球一扔,板用力一打,球疾速飞奔过去,只听清脆地“乒”一声,球落在了他的桌上,我松了一口气,只见哥哥还是老一套——扣球,我也用超高球,看他怎么办,没想到,他竟然回过来了。我不服,一个长扣,哥哥没法回,我赢了,高兴得一蹦三尺多高。
事后,我对哥哥说:“嘿,看来你不行嘛!”哥哥和我都甜甜地一笑。
在我们小区里,我经常看到许多小动物,有小猫、小鸭、小狗……在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邻居家的那只小狗——乐乐。
乐乐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漂亮绒毛,肉乎乎的,像个白色的球团,非常可爱!它每次见到我就“汪、汪、汪”的叫个不停,仿佛在向我打招呼,我总是友好地用手摸摸它的脑袋,表示回应。就这样,一来二去,我和它成了好朋友。只要我一放学,它看见了我,就会摇头晃脑地跟着我到我家里来,妈妈说它是我的“跟屁虫”。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在看书,乐乐慢慢腾腾地走到我的身边,这嗅嗅,那闻闻,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傻乎乎地看着我,看它孤独的样子,我好像明白了它的意思:我好无聊,你来陪我玩玩吧。想到这,我放下了手中的书,把一块玩具骨头拿了出来,乐乐一看到玩具骨头,高兴地“汪、汪、汪”叫了起来,我故意把玩具骨头伸到离它的头有点高度的位置,它一见,忙纵身跳起来,一口咬下了那块玩具骨头,先用舌头舔舔,再用嘴咬咬,可咬了几下,它发现不对劲了,它先是抬头用疑惑的眼睛看着我,然后跳到我的身上,用爪子挠我,好像在说“这哪有肉啊,你骗人!”我拍着它的头,对它说“我是逗你玩的啊!”它好像理解了我的话,使劲用脑袋在我的身上蹭,真是个聪明的乐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可爱、聪明的乐乐!小朋友们,如果你见到了乐乐,我想你一定也会喜欢上它的!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爸爸,他的外貌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在我眼里却是一个可亲可爱的人。原因有三点。
幽默风趣
奥运会开幕那天,吃完晚饭,我和妈妈在看电视,他一边扭屁股一边笑嘻嘻地走过来。我和妈妈看着他,知道他又要逗我们玩了。只见他一会学青蛙撅着屁股跳来跳去,一会学猴子抓耳朵。我和妈妈虽然已经习惯了他的幽默,但他每次都有新玩意、新招式,这次也不例外,我们笑得前仰后合。这时奥运会开幕式开始了,他马上乖乖地坐在沙发上认认真真地看起电视来,跟刚刚那个搞笑的人比视若两人。
棋艺高超
我爸爸是一个下棋高手,喜欢下棋。飞行棋、跳棋、象棋样样精通。在我们家,他是长胜冠军,和朋友过招,他也常常获胜。不过高手也有糊涂的时候,一次我和他下棋,他不小心,竟然走了两圈。哈哈,最后呢?当然是我赢了!爸爸见我这样兴奋,故意做出很后悔,很惊讶的样子。我笑得肚子都痛了。
厨艺超群
我喜欢爸爸的第三个原因是他做的菜很好吃,什么凉拌木耳呀,什么水果沙拉呀,什么水煮石斑呀......真是酸甜苦辣,色香味齐全。
怎么样?这就是我的爸爸,很羡慕吧!
从小至今,我经历了风风雨雨,每一件事都像珍珠链一样,既串联着你,又串联着我。其中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小蓝。
我和小蓝是班上最好的同学,我们每天都形影不离。记得那一次,我想要一个飞机航模,小蓝那对 “顺风耳”知道后,毫不介意地答应了三天后送我一架飞机航模。
小蓝气喘吁吁地回到了家,又马不停蹄地忙着找飞机材料,他东奔西忙的。他陆陆续续地找出飞机材料,经过小蓝的仔细检查后,发现少了螺旋桨,他打电话叫他爸爸寄回来螺旋桨,不久,邮递员叔叔迅速地把材料寄回来了。
小蓝找齐材料后,准备下手,可是该从哪儿入手呢?对此,他疑惑不解,聪明的他想到了让电脑叔叔来教他,经过几小时电脑叔叔的讲解后,他开始下手了
他一有不懂的就去请教那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电脑,经过艰苦的“战斗”后,终于完成了这架“开心号”。可是它却怎么都飞不起来,“啊!真扫兴”。幸好他的妈妈是个博学多才的人,帮小蓝解决了这个天大的难题。
接着,他去商店里寻找飞机的电池和充电器,到处都没有。也许老天被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终于小蓝买到了所需要的东西。最后,他送给了我这架“开心号”。
小蓝是一个乐于助人、坚持不懈的男孩,他不愧为我们班的班长,小蓝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喜欢的东西是:已经跟随我三年的铅笔盒。他长20厘米,宽8厘米,有3层,上面画着一辆赛车,赛车里面还有一只小狗。这只小狗好像要开着这辆赛车走遍全世界一样。
这个铅笔盒是我表姐送给我的,那时侯她已经有了7个铅笔盒了,这个是她参加德保县语文知识竞赛得的,是她最好的一个,所以她送给我做我6岁的生日礼物。那个铅笔盒现在还新新的放在我的书包里。
铅笔盒每层各有不同的文具。第一层放三枝铅笔一枝自动笔和一块橡皮。第二层放四枝绘画笔。第三层放三快橡皮。当我们写错字时,铅笔盒好像一个小秘书,派橡皮来帮我擦掉写错的字。如果我需要写作业,它就派铅笔来给我写字。反正,我们需要什么,它就派什么来。
这个铅笔盒真是我的好朋友,他天天跟我上学放学。我一定会把他保留到长大的。你们说,这么好的铅笔盒,我能不喜欢它吗?
每次星期天和妈妈上街买菜,我都会被菜市里的许多蔬菜吸引住,有胡萝卜,有白菜,有莴笋,但能让我专注很长时间的仍然是西红柿。
西红柿大小不一,有的如桂圆,又小又酸,玲珑可爱;有的像熟透的苹果,又大又红;有的形同鸡蛋,橙黄而椭圆。西红柿浑身滑溜溜的,如果你没把皮削开,想咬住它,可不那么容易,它准会从你的嘴里蹦出来。西红柿的颜色非常鲜艳,随成长的不同阶段而呈现不同的色彩。它先是碧绿的,随后变成淡红色,最后就完全变成红彤彤的了。
你用小刀轻轻切开一只熟透了的西红柿,就会看到鲜红的果肉,只要你用舌头一舔,那鲜红的果汁便会染红你的舌头,那滑溜溜的小果籽也会趁机溜进你的嘴里,滑进你的喉咙。生的西红柿又硬又酸,不好吃;熟透了的大西红柿甜津津的,可好吃了。
西红柿的吃法多种多样。可以把它洗干净生吃,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当你觉得十分口渴的时候,吃上一个冰镇的西红柿,准会感到清新爽口,异常舒服。你还可以把它切成薄片,撒上白糖,做成香味俱佳的凉拌菜。另外,如果和鸡蛋炒在一起,那可是下米饭的美味佳肴,凭你拿着熊掌,或是猴头燕窝,也不跟你换。
西红柿味美,我很喜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