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犹未悔”。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每当吟诵起这些句子,都会有如波涛汹涌般拂过心头的感觉。与心灵相触的刹那,总会激起万千的思绪。总想回到那个悲情的时代,目睹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时光正飞速倒退,我似乎来到了公元前305年的楚国。见证了你被怀王逐出郢都,流落到汉北的孤独生活,以及最后投江自杀的的悲壮场面。
夕阳西下,在晚霞的映衬下,西边的天空如同血染一般。而你却在江边独自徘徊,眼神忧郁,表情凝重。往昔的鹅冠博带,稍长刚劲的胡须,特别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已不见了踪影。现在的你还是你吗?披散着头发,颜色憔悴,形容枯槁。当微风徐徐吹过时,掠起你那微白的头发时,不禁让我潸然泪下。在郢都还不曾见你有白发,现在却如此苍老!唉……
残阳如血,江边死一般的沉寂。蓦地,两只鸟儿掠过江面,打破了这沉寂。听到你正高声对着江水大呼“高尚的人谁能让自己高洁的品格蒙受世俗的侮辱?我宁愿投入长流的江水,把自己埋葬在鱼肚里好了,怎么能让清白的颜色受到世间的污秽的沾染呢?”语调低沉而激昂,而我听着却是那样的撕心裂肺。
也许是你因为郢都沦陷,也许是你因为悲愤而绝望。也许是你因为对人世也没有任何的留恋。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你毅然抱石投江。在你落水的瞬间,波浪翻腾,大雨倾盆而下。它们为你的失去伤心落泪。我不禁要问:你的死值得吗?真的值得吗?
屈原啊!屈原,我们会永远记得你。记得你的正直,记得你的忠贞,记得你爱国的赤诚之心。你离我们远吗?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小动物,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因为我属狗,不知为啥我对狗天生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那年我和爸爸妈妈逛街,在一家宠物店看见一只又小又可爱的狗狗,于是我便将它买了下来。再后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菲菲。
菲菲刚到我家时眼睛还没睁开呢。我们全家人把它当婴儿一样细心照顾,给它喂奶子、铺床、盖房子…终于它睁开了两只葡萄一样水灵灵的大眼睛。菲菲渐渐长大了,它很好动,只要一看见我就粘,可是我一点也不讨厌它。
菲菲的毛色很漂亮,全身褐色,越到腹部毛色越淡。两只小耳朵短短的,鼻子就像镶嵌在毛球球上的一粒小扣子,可爱极了。四只小腿结实而有力,跑起来节奏感很强。记得一次爸爸骑摩托车去姑姑家,它居然也跟来了。跑起来像骏马一样,有时甚至超过摩托车跑到前面,还不时回头看一眼我们。好像在挑衅:“来啊,和我比赛。”
菲菲吃饭也很有趣。我扔一块肉骨头过去,它立马跑过去,两只前脚死死摁住,怕被别人抢似的狼吞虎咽。可要是我扔出去一个假骨头,它就跑去给我捡回来,好像在说:“我又不是傻瓜。”最好笑的是它撒尿的动作,有时一只后腿翘起,有时两前脚着地,两后腿腾空倒立。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菲菲,它既聪明又可爱。现在它已经正式成为我家的一员了。
看了题目,你一定会感觉到奇怪吧!讨厌和喜欢,不是反义词吗,又讨厌又喜欢不是自相矛盾吗?大家继续往下看就知道了。
我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在班里人缘好,班里的女生全是我的好姐妹,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是,其中,一位某某某同学却让我又喜欢又讨厌。
先说说为什么喜欢她吧!
1、她很可爱。她整个人胖嘟嘟的而且不是一般的那种胖,而是让人看了很想捏的可爱胖,她皮肤白白的让我很喜欢而羡慕。
2、她会在我失落的时候安慰我。一次,我因为忘记把课作拿过去,而被郑老师大骂了一顿,哭了,她和另一个某某某马上跑过来安慰我:“小高高,你别哭了,被郑老师骂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也被骂过了吗?……”我虽然还是闷闷不乐,但心情舒服多了,她还见我不开心就继续想方设法的逗我笑。
再说说讨厌的地方吧!
1、她有公主病。她是独生女,父母只有她一个孩子,所以就宠着她。让她形成了一种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方法,总爱不顾别人的感受,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或者说自己忘了什么,就会赖到别人头上来,怪她没有提醒自己。
2、她没有耐心。比如说你在做作业,她突然转过来,要拿你的作业过去抄一题的答案,你跟它说等一下,马上就好,等你把这道题做完。她就马上转过去问别人,让你只见她的秀发而不见她的脸蛋。
这就是这么一个让我讨厌又喜欢的朋友,你说,什么时候才会改掉我讨厌的,变成让我完全喜欢的朋友呢?
世上哪有人不喜欢听夸奖的,每当我听到夸奖时,脸上堆满笑容,心里美滋滋的。 前些日子,《红领巾报》刊登了我的一篇作文,老师知道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夸奖我的作文写得不错,还特意邀请我到教室前面给大家读了一遍,许多同学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高兴得都快要飘起来了。
可是回到家里我又感到有些不安,因为这篇作文并不代表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刚写完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东拼西凑了三百个字,爸爸看了,着实给我修改了一番,奈于爸爸那严厉的目光,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按照爸爸的要求又重新写了一遍。你说这能算是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吗?这样的夸奖能算是名副其实吗?将来参加作文考试能带着爸爸去修改作文吗?想到这里,我早晨起来听到老师夸奖时的那股高兴劲,顿时荡然无存。 这回作文我要自己写完自己修改,我可不愿意让爸爸再参乎了。不过,说老实话,爸爸也没白参乎,我还真的跟他学了两招儿。如果我再加把劲,多下点功夫,总不至于把作文写得乱七八糟,让鲜红的大“丙”也闯进我的作文本吧。
我相信通过自己辛勤的努力,总有一天会凭借自己扎实的语文基本功,写出漂亮的作文,得到老师名副其实的夸奖。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从最早的甲骨文,发展到现在的宋体字,一个个字的演变,我们的汉字越来越多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个“爱”字了。
先说一说爱的字形,老师说还有一首关于“爱”的诗:上面一撇像和煦的风,中间三点像丝凉的雨,让我们张开手臂,把朋友抱在怀里。
暑假里,爸爸妈妈要去出差,他们给我报了一个管理班,没有家长管理的都可以去,。要开始去学校的前几天,我的脚趾不小心踢到了门上,整个大脚趾甲翻了起来,顿时鲜血直流,疼得我两眼直冒金星,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我心想:马上开学了,脚行动不方便,怎么办呢? 开学了,我一瘸一拐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从身后急急忙忙地跑来一个身影,原来是我在自家楼下认识的一个好朋友蒋嘉宇。她的爸爸妈妈也没空照顾蒋嘉宇,本来她今天想早点上学去,但是看到我这一瘸一拐慢慢地向学校走去的情景,就马上停下脚步,扶着我到学校去。在学校里,她什么事都帮着我做:帮我交作业;吃饭时,帮我拿饭,盛汤;下课了,她还扶着我去上厕所。我们俩就像亲姐妹一样,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每当我提出让我自己来做时,她都会说:“没关系的,你的脚不好,好好休息吧!让我来帮你做。”
就这样,她帮我做了几天的“活”儿,直到我的脚可以像往常一样在地上走路了。我觉得有这么一位好朋友是我的荣幸。这就是爱的真实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就像那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班里,我有许多朝夕相处的朋友,但我最要好的朋友就要数熊娇娇了。
熊娇娇在全班个儿最高,大约有一米五,比我高出半头。她头发长长的,经常盘起来,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长长的睫毛,薄薄的嘴唇,亭亭玉立,可算是班里的美女了。
熊娇娇乐于助人。 一次,早上上学,我忘记了戴红领巾,到了校门口, 我急了,我想,今天定会给班里扣分了,正着急呢,这时正好熊娇娇过来了,她毫不犹豫地拿出书包里的一条红领巾让我戴,那天才没有给班里扣分。
熊娇娇平常很幽默。一次,课堂作业比较多,写完后,大家都累得不行了,她走过来,给我们讲笑话,她的笑话可多了,常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熊娇娇多才多艺,舞跳得特棒。每年“六一”,我都和她一起排练节目,她每个动作都做得非常认真。记得一次排练时,有一个动作难度很大,大家都做不好,她也一样,可第二天她就做得非常好了,原来,在家里她对着镜子练了好几个小时呢,所以,她也就成了我们的小老师。
熊娇娇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每次做清洁,她扫的地方总是最脏的,但经她扫过,那又是最干净的。记得那年学校举行运动会,她第一个报了名,尽管在比赛中她的成绩不是很好,但她的精神还是让同学们感动。
熊娇娇是一个讲信用的朋友。一次,她向我借一支铅笔,我想,不就一志笔,不还也没有关系,我就说:“算我送你了,不用还了。”可她说:“我下下午一定还你。”我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下午,她真的还了一支新铅笔给我,有她这样的好朋友,我真高兴。
熊娇娇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跳舞,一起游戏,我真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