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做的事是写日记 为什么我喜欢写日记呢?
自从二年级暑假干妈送给我4本《日记导写360天》以后,我就每天写日记了,一开始,我不太爱写,觉得每天都写真没劲,每次妈妈叫我写我才去写。
渐渐的,我觉得,日记书上的内容真好,我特喜欢看,看完后我会马上在文章的后面写上一篇。一转眼,日记写了多半本,我觉的写日记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因为它可以记录我的酸甜苦辣。
写日记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同学们,你们也都来试一试吧。
我爱写日记,我希望把这四本日记书全写完,长大后能自己编书。
平时妈妈都不让我吃棒棒糖,因为我有蛀牙。这次我可以吃棒棒糖了我可高兴了,老师让同学们都把棒棒糖举起来,我往后一看,好多五颜六色的,我觉得我的最漂亮,它穿着一件五彩缤纷的裙子,上面印着两个小草莓,我太喜欢它了,上面还写了几个英文字母SVCETTES,我不能再等了,直接打开了包装纸,嘿,红色的棒棒糖球出现在我面前,我闻了闻,一股浓浓的草莓味冲到我的鼻子里,我舔了一口,又香又甜,我又舔了一口,甜中带酸,我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吃起来,最后我想了想:这么好的东西不应该一个人独吞,我要留一点给妈妈,共同分享这美味的棒棒糖。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长颈鹿。因为它的脖子很长,有一些小朋友在玩球时,把球掉在了树上。长颈鹿可以帮他们捡球。长颈鹿是地球上跑步跑得第二快的动物网 ,还可以看的很远。但是它低头不能超过五分钟,不然的话它就会死掉了。它还可以吃到很高树上的叶子。所以我才喜欢它。
我的印象中有一只可爱的小动物,它是一只小公鸡。
远看小鸡小小的毛黄黄的,一对小爪子一张一张的,圆圆的小脑袋毛茸茸的,像一个又小又圆的小皮球,玲珑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
同学们可知道它怎么吃东西的吗?一只小鸡啄一粒米就跑,就这样一会儿就吃完了,我和它玩时,它像在说:“飞呀!”可是它走了,我每次看到其它小动物时就会想起它。
前几天,老师宣布了一个消息:要进行集体舞比赛。我听了非常高兴,因为我很喜欢跳舞。但是老师教我们怎么跳的时候,我愣住了:竟然要男生跟女生跳!这时我便讨厌起集体舞来:为什么要男生跟女生跳,多别扭!
但是,过了几天的练习,我渐渐不讨厌了,甚至喜欢上集体舞。事情是这样的:竟过几天的练习,我们跳得很流畅了。但老师不满意,因为我们跳的时候没有表情,所以老是要我们要微微笑一下。刚开始,我笑得很自然。我看到跟我跳的舞半笑的时候,不禁笑起来:他的表情看起来是很开心的,但是实际上好象很悲哀一样。这样,既高兴有悲哀的表情出现在他的面孔中,就会使人不由自主地笑。
明天就要比赛了。这集体舞对我的启发还是很大的:男的跟女的跳并不别扭,只是拉手跳舞而已,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以后我再也不能觉得男的跟女的跳别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