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圈柔和的光晕,一杯苦涩的清茶,一卷难以释手的线装古书,主宰着一个宁静的夜晚,这里有莺莺的哀思,黛玉的情愁,苔丝的温柔,也有杜甫的沉郁,李白的洒脱,保尔的执着。不眠之夜,推窗聆听,风的浅唱,叶的低吟。
读书的感觉是幸福的,这一点我已深深地感觉到了。书已成了我生活中的必需品。这正如黄庭坚所说的“人胸中久不用古今浇灌之,则俗尘生其间,照镜觉面目可憎,对人亦语言无味也。”又如陆游所吟咏的“人生百病有已时,独有书癖不能医。”书已成为我精神的港湾,捧上一本散发着清新油墨味的好书,就如同快乐的鸟儿拍打着轻捷的羽翅在那湛蓝的天空自由翱翔,如同健壮的青年在海边张开胸怀大口吮吸那新鲜的空气,如同孤独的落叶在温暖的午后侧耳倾听秋日的私语。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当我拿起一本沉甸甸的书,开声朗读,就觉得心里像喝了一杯蜜糖水似的心里甜滋滋的,心里一切烦恼全忘得一干二净。 有一次晚上,我拿起几本小小的《三国演义》的连环画,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在读着。读完了几本书,一看时间:“诶呀,已经十点整了!”我急忙放下书本,熄了灯,躺在床上睡着了。在梦中我梦到,我去了三国时代,在里面我充当了一个蜀国的步兵,欣赏着诸葛亮对司马大军的“空城计”。
有一天,我和我的朋友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从书柜中抽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坐在地上看着。我急切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自打这次以后,我爱上了看“闲书”。我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在“闲书”上全能找到、学到。现在我家里的书堆积成山。百分之九十是“闲书”,百分之十是正课。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它是你的益友,也是你的良师。
一年级结束了,我学习了汉语拼音,认识了很多汉字,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暑假里,我拼读了几本课外书,如《格林童话》、《弗洛格的故事》、《阿衰》等。通过阅读《格林童话》,我读到了许多精美的童话故事,认识了青蛙王子。美人鱼。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等童话人物,懂得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知道了怎样以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别人。通过阅读《弗洛格的故事》,我懂得了珍爱生命,善待别人。通过《阿衰》,我领略了漫画独有的幽默效果。我在书的世界里如初如醉。
我将在以后的学习中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多读书,爱读书。努力从书中汲取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自己的阅读与写作能力。
说起我对读书的感受,有很多词语可以形容。比如:惊讶,害怕,高兴等。我就先说说惊讶吧!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小学生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当我读到为什么非洲的饥荒特别多这个问题时,上面的答案令我非常惊讶,非洲居然有40%的地区是沙漠,而且无垠的撒哈拉沙漠占据了北非的大部分地区,这就是人们过度的砍伐树木造成的后果。
说道害怕,那就是一个个方块字制造出来的,让我从未有过的生畏,在我读外星人童话时,那一个个逼真的形象,一个个恐惧的面孔,让我感到好像外星人就在我的眼前,不敢再读了,放下书,回想一下,可那一张令人恐惧的面孔就像生了根一样永远也忘不了似的。可是,那令人惊险得故事情节还在吸引着我,忍不住还想在看下去,这种感觉就是方块字营造出来的魅力。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书让我在书中找到了乐趣,是书让我的生活更加灿烂,是书让我的大脑更充实。
“哇塞!我的《我爱写作文》的7、8月合刊回来咯!让我看看啊……”作为一名标准的小“书虫”,新书来了可就是一口气地把它全部读完。肚子饿得“咕咕”叫也不在乎呢!但是,只要能津津有味的拜读过,我对它们的去向呢,也就不闻不问哩!
书嘛,我认为是一天中必不可缺的东西。缺少了这样东西,就会觉得今天无聊透顶。我曾经听过关于书的名言实在是太多了:书是思想之船,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我扑到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
我喜欢读书,就是这么简单!
2007年9月3日,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我要上小学了。我的学校是安阳实验小学,是我市最好的学校之一,而且与我家仅一河之隔。我被分到一(5)班,班主任是吴老师,龚老师教我们数学。
我们一(5)班的教室在3号楼的一层。走进教室,我还发现我原来幼儿园的几个同学也在同一个班级,他们是李澈、叶知萱,见到老同学觉得很亲切,新同学也都很友好。
首先我们到四楼开了始业教育大会,接着到食堂参观并用餐。
今天中餐的菜有:鸡腿、五香干、哈密瓜等,我都很喜欢吃。
中午在教室里休息睡觉,因为我们太激动了,所以都没有睡着。
下午,老师给我们发新书,一共十三本,然后就放学了。
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买书皮,把书包好,并整理好装在我的新书包里。接着,我们还把自行车修好,今后锻炼学车用。最后,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制定了学习计划。
这样,我的小学生活开始了,我也准备好了――读书啦!
今天我在书店读了很多本书,其中有一本叫《万圣节提灯笼、扮鬼脸》。
书里介绍了许多万圣节的知识:来历呀、习俗呀,还有各种各样让人扮成鬼的手工制作。可以亲自动手剪下来,做好后就能套在手上、挂在衣服上。
书里还讲了怎么做南瓜灯:在南瓜顶部挖个洞,把瓜瓤全掏出来,在南瓜壁上刻一些鬼脸等可怕的表情,用铁丝窝一个环,把环架到南瓜里边,放进一只蜡烛点燃,从外面看尺像鬼脸在闪光似的。
要是早看到这本书就好了,我的万圣节就会过得更开心。
读书真有用啊!
我看了《读者》里的一篇文章《一个父亲的赎罪之路》。它讲诉了一个老父亲,因为儿子醉酒驾驶出了车祸,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需要赔偿一百万。父亲只好到处借钱。每当有人捐款,父亲总会紧握对方的手,深深的鞠躬。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父子情深。但我认为,父亲不应该帮助儿子,因为儿子是醉酒驾驶,他是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句话。所以应该承担这个责任。自己来借钱赔偿。而不应当让一个老父亲来借钱。
等我长大了,有了车,我一定不会喝酒。珍惜生命,生命是自己的。如果我发现有人酒后开车,我一定会上前劝阻。这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读书,有人把它叫做看书,有人把它叫做做学问。
看书的人,类似于浏览,或叫走马观花,或叫看热闹(比方看小说)。 作为生活过程中的休闲方式不能说不高雅,它和听音乐、画牡丹、下围棋一样都是延年益寿的好习惯,一样是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好方法。
做学问的人,是进入了书的内部,在精读、细读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精神内涵。整个的过程都需要消耗时间、消耗生命,是对人身体的折磨,精神意志的考验。古人把读书比作“寒窗”,要头“悬梁锥刺骨”;把它比作登山,比作游泳“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可见读书自古就是一件苦差事。所以读书做学问的人少之又少,所以有学问的人自古就受人尊敬。
今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到了新华书店,我们走进里面,啊!这里的书可真多。妈妈带我到上层,我连忙走过去,拿起一本《童话故事》,坐下来认真地看着,里面的故事可真有趣啊!我看得都入了神。
其中有一篇童话故事《狮子和蚊子》可有趣了。这个故事讲了:一只狮子以为自己是百兽之王,就骄傲自满,结果被一只小小的蚊子打败了。蚊子打败了百兽之王以后,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了,根本没有注意前面有一张蜘蛛网,结果被蜘蛛网粘住了,一只蜘蛛慢慢地靠近了它,一口就把蚊子吃掉了。是啊,故事中狮子和蚊子之所以被打败或丧了命,都是由于骄傲自满,放松了警惕的后果。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能骄傲自满,不然,会使自己遭受很大的损失,甚至是丧命。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书里有许许多多的小知识正等着你去找呢!
我们的知识大多数来源于自学,少部分来源于老师所教,大多数同学没有学好是因为自学没有学好,今天我就谈谈自学里比较重要的一项——读书。
有人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意思就是说一个人书读多了,写好一篇文章也是没有问题的。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书中作者回忆了她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书中的知识让我学到了好多。学校为了让我们多读书,还让老师在我们班评“读书小明星”,老师还经常让我们写读书笔记,家长在家里也买了堆成山的书,这么多的人都让我们多读书,我们还能不好好读书吗?同学们,大家一起多读书吧!这样我们的知识才会更多、更广泛!
在我们身边,有位不爱说话的老师。它总是默默无闻的交给我们广泛的知识。有人说,它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它是知识的海洋。那它究竟是谁呢?它就是一直在我们身边奉献的好朋友:书。
多读书,读好书。我的书架上已经有好多本书了,例如:《杨家将》、《三国演义》、《同桌冤家之走过花儿街》、《山羊不吃天堂草》、。。。。通过读书,可以让我们明白做人的道理。通过读书,可以让我们懂得知识的奥秘。读了《杨家将》,我懂得了要忠心报国,不背叛国家。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当时的三国纷争到底有多么的精彩。读了《同桌冤家之走过花儿街》我明白了同学之间的感情是多么友好。读书可以让我们增长许多许多的知识,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呀!
同学们,现在是学习的好时期,赶快拿起你的书,一起遨游在书的世界里吧!我读书,我快乐。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书,因为现在这个年龄,正值我“职业读书人”时光——如果不喜欢读书,那么这段时间将是一段很痛苦的时光,所以我选择喜欢。但是,读书之外,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我喜欢蔚蓝的大海,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有时会驶过来一艘艘轮船,有时会飞过来一群群海鸟。我喜欢大海,是喜欢她有妈妈的胸怀。
我喜欢太阳,在太阳的照耀下,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变得非常的美丽。花儿更红了,小草更绿了,大树更加挺拔了,整个世界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气息。我喜欢太阳,是喜欢他有无私的情怀。
我还喜欢无边无垠的草原,一匹匹骏马在我眼前疾驰而过,一只小羊儿正在安静地吃草。让人不禁想起了古人的《敕勒歌》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的千古名句来。我喜欢草原,是喜欢他带给大地无限的生机。
我要把所有的这些喜欢都藏在心底,在夜深人静的夜晚,独自想象,默默享受
从小我就养成了不出声阅读的习惯。记得上一年级的时侯,每当我不出声看书时,妈妈总是在耳朵旁不停地唠叨。她是怕我是装着看书的,不但没得到知识,还浪费了时间。但是只要爸爸妈妈提问我书中的内容,我都能回答上来。
你看,这就是爱不出声读书的我。
这两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西游记》。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尤其是第一章“美猴王出世”,还有第五章“收服猪八戒”,这章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章。这章主要写了唐僧和孙悟空来到了高老庄,在高老庄里收服了猪八戒,猪八戒的真名叫猪悟能。孙悟空变成了高小姐,才把猪八戒给打败了,最后唐僧收他做了二徒弟。
通过这一章,我觉得猪八戒很喜欢美人,好吃贪睡。我们要学习孙悟空有正义感,不要学习猪八戒好吃贪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