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村庄出生,那儿没有公路,甚至连马路都没有,有的只是汉子和女人们在黄色的土地上印出的一串串脚印。我曾光着脚丫和这一串串脚印吻了七年。
在我们那儿汉子们总是早早的去耕耘,去耕耘他们的土地,他们的明天。每当高低不平的土坡上那些绿的麦浪被风由远而近的吹进眼里,总有一种何出惹尘埃的空灵。后来汉子们都进城了,留下了女人和土地,再后来女人也进城了,就只留下了荒芜。
小的时候我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我总是在里面种一些想当然的东西,不管有没有收获,到最后却总是快乐的。后来听到汉子们说起城里的好,心里有了一种莫名的向往,向往那可口的冰淇淋,向往那车水马龙的世界&hllip;&hllip;我在自己的地里发呆,想一些自己本不该想的东西,我不再希望自己的土里有绿的麦子发芽,就像那些汉子们。
某年的夏日,我终于要进城了,去读书,去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城市读书。在走的那一天早晨,我走得很急,甚至没有看一眼伴了自己七年的土地。我很狠心,真的!
我走出了男人和女人留下的脚印,我穿过了马路,越过了公路,来到了一个破烂的车站。懒洋洋的阳光贴在懒洋洋的人身上,我以为我离开时天会下雨,可没有。我想起一句话:车站是可以留下许多美丽和邂逅的,是一个不会下雨就会湿润的地方。当车来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空,自己就像是一粒尘埃,随风飘荡,找不到落脚点。
来到了城市,看到了城里的灯火辉煌,看到了许多被叫做先生和小姐的高等动物,看到他们做着低等的动作进行着完美的撕杀。我也看到了那诱人的冰淇淋,但我不敢吃,我怕吃了以后就再也吃不下那些粗粮了。
在学校看到许多先生和小姐的孩子。我感到孤独,第一次感到孤独可以让一个人疯狂。我发现自己是进入狼群的羊或者在他们眼中我是进入羊群的狼。我不想成为孤狼,所以我就成了披着羊皮的狼,我撕心裂肺的脱掉自己的狼皮,穿上他们所谓的羊皮,这样我就成了羊了,是城里的学生了。
上课时我有一个习惯,就是看天,想自己的地里是否有什么东西发芽,是否有绿色的麦芽。可当我看到惨白和冰冷的房屋时,我总会感到一种莫名的冷。有时我也会看到来自农村的汉子和女人,可没有一次看见他们笑,这时我总会拼命的想他们的笑脸,想不起,自己就笑,放肆的笑,笑久了就会笑出泪来。
看久了天,我就会问同桌,天的背后是什么?他总会说,天的背后是死去的灵魂,他们摆脱了人间的束缚,躲到天空的背面来逃避人世的一切。听完他的回答,我就笑,一直笑到同桌把我当神经病打,我真的是神经病。
放假了,回家了,累了。在我到车站时天竟然下起了雨。
回到了汉子和女人印出的小道,却没有看到绿的麦浪,只有无数的杂草。我抱着一丝幻想走向我的土地,可我害怕,怕幻灭。
来到了我的土地,我笑了。寸草不生!我的地,寸草不生!
黄色的泥土嘲笑着我的羊皮,走到瘦骨嶙峋的土地上,我撕开了羊皮,皮与肉的分离是那样的欢快。我倒在地上,迷迷糊糊的发现自己成了一只羊,在寸草不生的荒芜上被一群狼追赶。
无奈,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