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冬天那一缕缕明媚的阳光。早晨,阳光照射大地,照进我的房间时,那种感觉太好了,仿佛再冷的天也使我感到暖洋洋的。
我喜欢花,那淡雅芳香的茉莉药,让我久久不能忘记它那美妙的味道。我也喜欢百合,玫瑰。。。。。。等香味浓郁的花。山中不知名的小野花,我也同样喜欢。
我喜欢一种在人们脸上绽放的花,当我每天早上顶着寒风来到校园时,看见同学笑着对我说:“早上好!”时,我感觉受到世界是那么亲切。
我喜欢读书,在书籍中,我会不停地学到知识,直到妈妈过来说:“睡觉了!”时,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的海洋。
我喜欢照相,每当有一个个精彩的时刻时,我都会用照相机照下那精彩的一刻。
我喜欢锻炼身体,每天下去压压腿,跑跑步,会一身轻松,我还爱在学校踢毽子,每一次破了我自己的记录时,都有一阵阵地惊喜往心头上涌。
我喜欢梦,在梦中的那些一个个奇妙的情景,我去了新疆草原,骑在马上很自豪;我梦见我在一堆茉莉花上晒着太阳睡大觉。我在一颗巨大的宝石上与同学一起玩耍。。。。。。
我也喜欢生活,生活中美妙的景象,伤心的景象,开心的景象。。。。。。,像一部部电影,一个个涌上我的心间。
世间的万物我都喜欢,有无数的喜欢充满了我的心间。
我喜欢蓝色。蓝天的颜色是蓝色,小河的颜色是蓝色,深夜中星星的披衣还是蓝色。我喜欢关于蓝色的美景,它让我心旷神怡。春节时我去了桂林旅游,去了象鼻山的漓江。漓江的水清清的,蓝蓝的,好似一幅精美的蓝色水晶画,静静展现在人们眼前。
抬头一望,树林(岸上)中有着几朵若隐若现的花儿悄然开放,好看极了!风一吹,他们好似仙女在风中跳舞。天空蓝蓝的,没有一丝云彩,蓝得美而又宁静。漓江的水是静的,花儿是美的,天空是纯净的,这样美的环境难道不值我们去赞美吗?蓝色还是我们人类的小医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望一望蓝天,对小朋友的视力很好。
在课间多望一望蓝可以释放眼睛的压力,有预防近视的功能。我喜欢蓝天!为了有更多更多的蓝天。让我们一同提议:不要滥放烟花,使天空变得的浑浊不堪,让人喘不过气来。不要污染环境,使小河越来越黑。让蓝天与我们共同成长,世界的蓝天将越来越蓝!!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我喜欢读书,喜欢学英语,但我更喜欢拉小提琴。
小提琴不仅有着优雅的外表,而且有着优美动听的音色,我非常喜欢吕思清演奏的《念故乡》,听着那略带伤感的曲调,常常让我入情入境,体会出一个远离家乡的人对故乡深深地眷恋之情。
我非常敬佩那些作曲大师。他们废寝忘食将自己对音乐的理解通过音符传达到每个听众,德国作曲家巴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法国作曲家丹克拉的《变奏曲乐章》都是我的最爱。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逛音像店,刚一进门就听到一支欢快的乐曲,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驻足倾听,我问爸爸:“这是什么乐曲?”爸爸告诉我:“这是《加沃特舞曲》。”“要是我能够拥有这张光盘,那该多好啊!”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于是为我买下了这张光盘。直到现在,每当听到这首乐曲,我都会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
我不仅爱听音乐,也非常喜欢拉小提琴。我学小提琴已经五年了,小提琴已成为我最要好的“朋友”。每当我高兴的时候,我会拉一曲莫扎特的《小步舞曲》为自己助兴;没当考试没能取得好成绩而沮丧的时候,我会拉一曲美国黑人民歌《很久很久以前》为自己排忧;每当安静的时候,我最喜欢拉中国作曲家沙汉昆的《牧歌》,使人仿佛置身在辽阔的大草原,不远处一位牧羊人正在放牧,这让我心情放松。
我喜欢小提琴,她已经成为我无法割舍的好伙伴,她带我遨游音乐的海洋,陶冶我的情操,丰富我的生活。
俄国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这句话我深有感悟。
首先,我常常作文书或小说中看到这句名言,它就像人们的口头禅,随处可见。它的意思我能在生活中找到。
我的爸爸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他常说,你看爸爸的职业多么光荣呀,可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而这一切都是爸爸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得来的。你的妈妈虽然是一名工人,可她还是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会计人员,这都是平常多看书,多学习,努力得来的。从这些话中,我能体会到爸爸的用意,他是让我好好学习,多读书,多努力,长大后能够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而且书籍能使人成功。
在我四岁的时候我就想当医生,可我怕病人有传染病,把我传染到,于是,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五岁的时候我想像爸爸那样当警察,想去抓小偷,但又害怕小偷有枪,把我打死了怎么办?从小时候到现在,我的梦想不停地变化。当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汲取的知识越来越多的时候,我就明白了当初的想法是多么可笑,我就知道了要实现梦想就要努力学习,认真读书,否则就什么也干不了,做不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凝集了别人的智慧,它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使聪明的人走向成功,它就是这样神奇。
我的教室有一群可爱的小伙伴,给我带来充满欢乐的回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那件事。
“老师”,我们班的“搞笑大王”紧急报告,“玮毅的水壶洒了了,书也湿了”。正跟老师交谈的我愣住了,反应过后连忙冲进了教室。只听见同学们的叫嚷声“别让他的本子弄湿了,水壶先放到一边”,还可以听见“刷刷”洗地板的声音。我的心一下子温暖起来,大步走到座位前,地板湿漉漉的,几个同学正七手八脚的帮我收书、洗地板。我的同桌流下几滴像珍珠般的汗水,连正在收书的“小气王”也急得满脸通红。这时,我的脸红了,也热了起来,连忙叫:“谢谢你们,我自己来吧”。大家说:“不用谢”,可是谁也没有停下手来。我想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忙,自己却像没事般吧。随后,我就去拿拖把也洗了起来。洗完地,大家又帮我湿漉漉的书拿去晒太阳。多好的同学啊,我的心里激动极了,真不知该跟她们说什么好。上课了,那一幕幕情景还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回放着,一直到很久,很久……
我喜欢我的教室,因为有一群助人为乐的小伙伴;我喜欢我的教室,因为有了这个教室,才让我们在这儿相遇,一起学习;我喜欢我的教室,很喜欢,很喜欢!
在我家的小衣柜上,摆放着一个胖乎乎的布娃娃。它头上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太阳帽,上面画着的小蝴蝶,好像要翩翩起舞。胖娃娃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有神。它的两只小耳朵,时刻在倾听着周围的动静,那小嘴红红的,微微向外张开,仿佛要说什么。
胖娃娃身穿一件蓝色的连衣裙,脚蹬一双红色的小皮鞋多么天真,可爱呀!布娃娃十分喜爱干净,每到星期天,我就要给它轻轻地梳理头发,整理衣服,掸去身上的尘土,这时,布娃娃的眼睛又亮了,那红红的小嘴,就像在说:“太感谢你了,这时我是多么的高兴。”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布娃娃碰倒在地上。
顿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儿。我急忙从地上抱起了它,呀,布娃娃的后脑勺凹了进去一块,这可怎么办呀!眼泪湿润了我的眼眶,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坐卧不安。我像医治病人一样,想方设法医治它的创伤,用尽办法使它恢复原样。当我再一次抱起它的时候,它没有一点怨言,仍旧乐呵呵的,简直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安静,乐呵呵的,我从它身上学到了宽容。
布娃娃一直陪伴着我,当我回到家里它一眼,布娃娃就好像提醒我:“赶快复习功课吧。”当我取得优异的成绩的时候,它又像在鼓励我:“再接再厉,再接再厉。”布娃娃伴随着我度过幸福的童年,成了我的好伙伴。
在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弹奏我最钟情的乐器——古筝。
由于八月份我要参加古筝考级,所以我决定把大部分时间用在练琴上,有时一天可以弹到五——六小时。可能是因为刚学完曲子,刚开始我有些不熟,总是弹不好。妈妈建议我去古筝“加油站”让老师指导一下。几天后,我弹的曲子变好听了。
奥运会开幕式上,我欣赏了古筝弹奏大师的曲子,那婉转悠扬的曲调,纯熟优美的演奏技巧,使我受了很大的启发。我决定,一定要向他们学习。我练琴的劲头更大了。白天,我练得满头大汗,顾不得擦一擦,妈妈只好把电扇对着我一人吹;晚上,是我最惬意的时候。我坐在窗前,月光如轻纱蒙在琴上,我抬起双臂,用灵巧的指尖拨动着琴弦,一曲曲优美动听的乐曲在小屋中回荡。在《泼水》中,我仿佛亲身经历了傣家泼水节上的快乐;在《洞庭新歌》轻柔舒缓的乐曲声中,我仿佛看到波光粼粼的洞庭湖水,金光照耀,鱼儿跳跃的美景……
终于迎来了考级那一天,我满怀信心地来到考场,弹起了优美的曲子,吸引了大家。弹奏结束,我获得了评委的夸奖。我开心极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弹古筝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快乐。我喜欢弹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