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记叙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轨迹。首先描写的是他的童年生活和同心世界,接着描写他青少年时代所面临的人生抉择,最后描写他很怀念之前的老师和旧友,同时回顾了他走向文学道路的经历。作者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及文化糟粕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待遇寄予深切同情并充满愤慨;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爱之情!
动物们开会议中发现缺少大象时,而狗把猫看作大象,遭到众人的嘲笑。从此,猫和狗成了仇家。对于猫对狗的憎恨,作者表示同情。同时,对伤害动物们幼小心灵者感到愤怒。从这件事可以明白当动物们遇到阻碍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它们便会得到长久的回报。所以,在生活当中,我们要保护森林,保护森林里面的动物。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存在,不可以随便伤害一个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是来之不易的。从“我”不知道“长妈妈”的真实姓名可以看出她的地位很低。她虽然多管闲事,粗俗又没有文化,又有许多繁文缛节,但她对“我”的真诚与热情让“我”记忆铭心,无法忘怀。“长妈妈”睡觉时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由此可以看出“长妈妈”是一个粗鲁和不拘小节的人。但是,“长妈妈”已经去世那么久了,鲁迅还写这篇文章来,体现了对“长妈妈”的无比怀念与依依不舍之情。
看到这里,我就想起了我的一位亲人——奶奶,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她一直对我很好,从小到大一直很关心我,给我力量,但有时候我感觉她特别啰嗦。每次和她谈话时,我说一句,她便会说成百上千句话,使我无可奈何。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奶奶的啰嗦也是一件好事,证明她心里有我,希望告诉我更多的道理。所以,我至今还铭记着奶奶,我爱她,因为她,我改掉了许多坏习惯,因此,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奸诈的衍太太使“我”饱受世人的冷眼而走上封建主义决绝的道路,后来到南京求学。在学习的过程中,鲁迅不断求知真理与知识,其实最后发现是多么的不容易,而我们现在可以学习许多的知识与本领,就应该珍惜机会,把握现在,抓住时机,好好学习,不要将来后悔。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小的时候不努力,大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鲁迅写这本书不仅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在我看来,也是在告诉后代的人们,要把握现在的好机会,趁热打铁,好好读书。
看完整本书之后,回忆起来书上的画面,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受益匪浅。另一方面,新中国的成立代表着胜利,也包含着鲁迅的辛勤付出,应当感谢鲁迅。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优秀作文,读完后,你有什么感触呢?
篇一:朝花夕拾读后感450字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写的,写的是鲁迅的往事。它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散文集。是一本必读的散文集。是一本如良师益友的散文集。
《朝花夕拾》不只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写了许多关于儿童的事,读起来兴味盎然,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我们总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来。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而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走进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而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了,还记忆犹新。
我的童年已渐渐远去,留下了一个美丽的回忆,多么怀念童年的时光啊!无拘无束、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童年,一个惹人怀念的时代!
篇二:朝花夕拾读后感450字
其实一开始去读这本书,我愚笨的以为这都是一些毫无关联的零碎片段。可再仔细去看,才发现,若将它们联系起来,它是很完整的写出了鲁迅那个充满着童心的孩提时代所存在的叛逆思想,历历可见。
《朝花夕拾》虽然是有任意而谈之意,但文字中却无不透露出雕心刻骨般的苦心。
比如《琐记》这一篇,从作者离开S城到赴日留学之前,写了四年的生活,写了他不断探索前进的道路的曲折过程。通过一连串富有典型的细节写出了作者立志要走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努力和奋斗。
在写作手法上来说,把叙述,描写,抒情有意的结合在一起,充满着诗情画意。作者把对往事的回忆与其恰当的评论,妙到天衣无缝。
语言真实,清新,读起来颇得趣味。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这篇文章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这一篇是叙事散文,从文中充分表现出鲁讯先生的爱国精神,因为无法苟同于当时中国人的态度,为了唤醒、拯救当时已经麻木的中国人,他也在此时改变了学医救国的初衷,虽然从此与藤野先生分别,但藤野先生严肃认真的教学态度和真挚无私的爱给了鲁讯先生极大的鼓舞。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另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且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我,因它而感动……
初读《朝花夕拾》时,我十分喜爱鲁迅笔下的那个丰富多姿的儿童世界。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让我佩服不已!
想起我的童年,还历历在目,我曾经就做过一件傻事——
那是一个五岁的秋天,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在草地边玩耍,我们决定玩过家家。我负责煮饭。我去拔杂草当佳肴,一下子把草连根拔起。我看到草根,突然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很离谱的念头——这是人参吗?好像是的,电视上的人参就是这样的。哈哈!我发现人参了,哈哈!结果我的好朋友告诉我说这不是人参,我十分生气:“你胡说,这明明就是人参,你胡说!”我的妈妈告诉我,这的确不是人参,你看,说着给我看了真人参的图片。我终于相信了。
这件事我至今还铭记在心,这件留在我童年记忆里的傻事。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看《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