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世界上家是爱的港湾,可我觉得家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因为我丝毫不感觉我爸妈对我的爱。
从小,妈妈就丢下我一个人去外国打工,所以从小我就很懂事。4岁时,我就寄宿在老师家里,而且一个人拿着茶瓶走楼梯,从没有人管过我。从小到现在我上学就没有宿在家里过,7岁时,我就开始自己煮饭,开始自己的独立时代,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我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可我这么多年的痛苦谁能理解我。
现在妈妈回来了,可我觉得我和她没什么关系,我对她也很冷漠,别人看来也就是2个陌生人。最让我讨厌的是她一回来就要我做着做那的,太讨厌的。我知道这样就是她们对我的爱,但我不要这样的爱,这样的爱会让我害怕,我不要。对一个在我小时候就丢下我的人还有什么好留情的,以前我就应该听爸爸的话,我写这篇文章应该是把我多年藏在心里的苦水到出来吧,跟多是让自己的心好受一些。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被我们班的一个男生欺负,总是我阿姨帮我出头,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变得不像女的,变得很暴力,我小学同学提到我就会说那个暴力狂啊,说到这话我是既高兴又生气,高兴是因为无论什么头衔我都很乐意接受,生气是因为这样我在别人面前就丢了面子。在男生面前我永远是坚强的,其实我有时也很脆弱。
我小学时喜欢一个人,他成绩很好就是有点迟钝,是傻得可爱。我暗恋了他2年,我说过我喜欢他,但一直都没有回应,所以我放弃了,我没有再来烦他,直到暑假……
那是我上qq,他问我在不在,我说在。他突然来了一句我以前梦寐以求的话:我喜欢你。我愣了。她说着一句话的时候我竟然一点感觉也没有,是我对他没有感觉了吧,可是拒绝他,我心里也有点难受,一切已经太迟了……
到了家里,我把它放在一个玻璃缸里,放上一些雨花石和水草,再加了一点水,为它安了一个舒适的家。每当我走近它时,刚刚还文文静静的小螃蟹,现在却变得张牙舞爪的,向我挑战呢。可当我给它丢些面包屑时,它立刻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晚上,刚想休息的我,却听见鱼缸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又纳闷啦。于是,我拿着手电筒轻手轻脚地来到鱼缸前,一照,哈哈!这个瞌睡虫现在却像个勤劳的家庭主妇,正把小石子一粒一粒地叠起来,给自己造个容身之处。
慢慢地,这个身躯扁圆,长着八条腿,挥着两把大钳子,长着豆豆眼的家伙也跟我亲热起来。一见到我,就吐着泡泡,而不用大钳子欢迎我了。我也养成了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去探望它的习惯。
我真喜欢这只小生灵,相信我一定能把它养大。
我最喜欢的一件工艺品,是老师奖给我的一个小镜框。 那是,刚开学不久的时候,田老师拿着一个镜框走进教室,对同学们说:“这节课我们写作文,就写这个镜框,谁写的最好,这个镜框就奖给谁。”听到这里,我心想,我一定好好写,争取得到它。 于是,我仔细的观察起来。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小镜框,上面有一只可爱的小狗正在认真的读书,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正和猪妈妈谈话,猪妈妈身边还有可爱的小猪呢。 猪妈妈提着一个大篮子,篮子里装着苹果、香蕉、桃子等好吃的水果,画面左上角写着“拼搏爱拼”四个大字。画面背景是美丽的星空,一颗颗星星好像在一闪一闪的,好像在向我眨眼睛。在图的右下方有一段话:相识的日子,相知的岁月,你我之间的情谊,令人珍惜! 我把我看到的和想到的认真的写了下来。第二天,我读给同学们听时,老师夸我的作文写的最好,就把这个镜框发给了我。我双手接过它,心里激动不已。
这个镜框一直放在我的书桌上,每次看到它我就想起我从老师手中接过它时的激动与兴奋,每次看到它我就想起老师的谆谆教导“成功属于每一个刻苦努力的人”。
我喜欢看蔚蓝的天空,喜欢看碧绿的草坪,喜欢看清澈的河水,喜欢看崩跑的野鹿……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可以喜欢关心你的父母,可以喜欢理解你的老师,可 以喜欢信赖你的朋友……但是自己怎么喜欢自己?”我的回答是:“自己喜欢自己,不一定是喜欢亲人一样 的那种喜欢。”
我喜欢我的名字。虽然有许多人认为我的名字不 是很好听,而且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有些同学还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但是我对我的名字的热爱依然如故。我的名字是太爷取的:我姓“田“,和爸爸一个姓,名字中的“丰”,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没什么特 殊含义,而“敏”字,是敏锐、敏捷的意思,也是父母们对我的寄托,对我的祝福。
我喜欢我的外貌。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外表, 但是它是我形象的象征。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微偏黑的脸上,嵌着两颗说 大就大,说小就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稍稍翘起的小嘴,组成了一张可爱的脸。
我很庆幸我拥有一双既普通又特别的手。“普通”是说每支手都长着五指手指;“特别”是说我的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使我画出了美丽而迷人的图画,它使我制作出了细致而精巧的礼物,它使我写出了精彩而感人的文章,它是我生活中的伙伴。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独一无二的我。
我喜欢春日中的一片生机,我喜欢夏日里的一片热烈,我喜欢秋日中的一片清凉,我也喜欢冬日里的一片寂静。
我喜欢山,不论高低,险峻与否,我都喜欢。我喜欢河,不论浩浩大江还是潺潺小溪,不论是清还是浊,我都喜欢。我喜欢云,不论是厚还是淡,我都喜欢。我喜欢这一切平凡而又美好的事物,不论她带给我了什么。
我喜欢水,我喜欢水带来清澈,洁净。我也喜欢冰,我喜欢冰带来的哪份空灵,晶莹。我还喜欢雪,我喜欢雪带来的洁白,宁静。我喜欢光,我喜欢光带来的明亮与动力。
我喜欢动物,因为动物是有生命的,无论是猴、虎、鸟、兔我都喜欢。我还喜欢植物,植物也是有生命的,它们带来了绿色的世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我都喜欢,因为她们一起创造了一个完整的世界。
我喜欢数学,数学带来给我一份挑战自我的快乐,让我有一种满足与欣喜。我喜欢写作,写作带来给我一份思索,让我有了一种超越。我喜欢画画,我喜欢画画带来的一份回忆。我喜欢学习所有学科,学习带给我成功的自信,让我平凡的生活增添许多色彩,让无知的我变得厚重。我也喜欢玩游戏,游戏带给我一些轻松,让我回归童年的单纯。我喜欢做家务,家务带给我生活的体验,让我获得认识自我的乐趣。
我喜欢失败,我喜欢失败带给我来的一份教训。我喜欢回忆,我喜欢回忆带给我的美好情怀。我喜欢花,我喜欢花带给我的一缕馨香之气。
我喜欢生活,因为生活是美好的,美好的生活带来了无数我所喜欢的。
很多人喜欢红色,因为红色代表喜庆;不少人喜欢绿色,因为绿色代表和平。然而我却偏爱蓝色——因为它象征着科学与未来。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远山,远山是蓝色的。
见到远山我就遐想,除了山石和树木还会有什么呢?小鸟?浮云?山泉?瀑布?嗯!也许还有矿藏呢!什么金矿、银矿……最好是蓝宝石矿。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大海,地球上大部分都是海洋,所以地球是蓝色的。记得我六岁时和爸爸去过南戴河,刚到海边大海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的宽阔!我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也容入这宽阔的海洋!我和爸爸一起蹬上了捕渔船,心嘭嘭地跳的快极了。船开动了,海岸线渐渐离我们远去!看呀,船工捕上一大堆小鱼、小虾!咦?还有小墨斗鱼呢!嘿!煮熟以后还真好吃呢!大海有无限的资源供人类享用。我喜欢大海,因为大海是蓝色的,大海很神秘,它深不可测。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天空。天空中的星星可真奇怪!
一到夏天就蹦出那么多;可一到冬天它们又变的稀少了许多。月亮更奇怪了,它时圆时缺;圆时像玉盘,缺时像小船。那么神秘的太空需要我们去探索。蓝色带来如此多的奥秘,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在平淡而又压力重重的小学生涯中,为了让自己轻松一下,有人喜欢去那乌烟瘴气的的网吧,有人喜欢去那波涛澎湃的海边。而我不同,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图书馆即没有网吧打游戏那么痛快,也没有那海边美景令人心旷神怡,但图书馆里充满着让人去探究,去品味的知识。
每当你走进图书馆,走进这等待你去挖掘矿产和宝藏的知识圣地。一幕严谨的气氛就展现在你眼前,一双双专注的眼神,一个个充满求知欲的目光,他们都在寻找自己心中所需所求的知识,这里是寂静的,不是那喧闹的大街,更不是那嘈杂的马路。这里的人个个都遵守馆规,一有响声,马上就会传来“嘘――”的声音。
在这里,我还能见到各种各样的人:学生、作家、家长、学者……是多得数不胜数啊……看,那边的两个小学生正在讨论一个话题呢,争论不休,十分激烈,但发出的声音是微笑的,从其中一名学生露出了纯真的微笑,我可以肯定他赢了;瞧,做边的一位学者正在孜孜不倦、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一本散文集,看他那么投入,嘴角回不停的笑着,想必这就是最可爱的微笑。
当然,来图书馆的目的就是来看书,那一排排书整齐的竖立在书架上,同时也构成了一幅状物画。当我来到图书馆,一股书香扑鼻而来,使我加快步伐,朝书奔去。当我坐下品味好书时,书就好像吸铁石,深深的把我吸住了,总能使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喜欢图书馆,是它给了我机会,让我去领略了知识的海洋,让我体验到了知识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就是中央二套每周六晚上22:00---23:00播出的《幸运52》。
《幸运52》是一个娱乐、知识竟赛类节目,它的现场很紧张激烈,音乐节奏明快。主持人是李咏,他的反应速度非常机敏,说起话来非常幽默。我非常喜欢他。《幸运52》这个节目主要分成了五个项目,有知识抢答、商品竞猜、猜词游戏、智力陷阱和幸运擂台。在这几个项目中,我最喜欢的是猜词游戏。
因为猜词游戏能让我学会许多知识,又能让我们做到了许多有趣的游戏。《幸运52》最大的特点是:场内选手激烈的同时,我们观众也可以通过电话打168,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信息,参与到节目中来,并能获得奖励。每当我看《幸运52》的时候,总有点睡意了,如果能提前到晚上八点,我们小孩子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看了。
《幸运52》每一次都是大人在场上,却没有小孩参加,我每次都在想:“要是《幸运52》专门有一个是大人的,有一个是小孩的,那该多好啊!让我们小孩也能奥游知识的海洋,能了解到丰富多彩的知识。”可是,为什么不让我们小孩参加呢?这就是我喜欢的电视节目,你喜欢吗?它既能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又能做到许多快乐的游戏。有机会我们还能参加呢!
有一天,我和爸爸去坪西农场摘草莓。那时,天还没亮要用手电照着。为何一定要这么早呢?因为,我们这里的草莓都是外销。每天清晨小商贩能集数百人,他们一走,价钱就大跃,所以人们都早起摘草莓。
绿油油的草莓地,映衬着那熟透了的红草莓成了万绿丛中点点红。虽是4月天气,有时早晨还很冷,摘草莓的时间长了,手指头冻得发麻。可那红艳艳的草莓,在晶莹的露珠中显得格外剔透,美极了。有时摘一个放到口中,甜滋滋的、酸溜溜的、凉爽爽的往下咽,早把摘草莓的辛苦忘到脑后了。草莓是好东西,它不仅成熟早,可以在所有瓜果中率先上市,而且新鲜味美,酸味不大,甜味清淡,酸甜可口,还不伤肠胃。老人喜欢,儿童更不用说了。但草莓也有它的弱点,不易保存,运输困难,稍不留心,就碰得一塌糊涂,采摘时必须小心翼翼。草莓还有它的奇特之处呢!
初冬,人们用塑料薄膜覆盖在上面,冬天大雪纷飞时,里面却开着白色的小花,花瓣像雪花一样白,简直让人分不清哪是雪哪是花。初春,天气晴朗时,人们白天要把薄膜掀开给草莓晒太阳,晚上再把薄膜盖好,天天这样,日日如此。真不知种草莓还有这么多麻烦,以往只知道草莓好吃罢了。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奶奶。别人都说自己的妈妈、爸爸好。而我却津津有味地赞扬着我的奶奶。
据我所知,从我刚下地就是我奶奶在抚养我。因此我和奶奶产生了很深的情感。
我小时候身体很弱。我奶奶宁愿自己少吃点少穿点。也不让我饿着、冻着。那时候,我的家境不是那么地富裕,我的爸爸、妈妈也不拿钱给我们用。我奶奶只有卖粮食的钱来维持生活,现在想起来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掉眼泪。
我和奶奶相依为命都有十三年了。我和我的爸爸,妈妈的关系根本连陌生人都不如,我和奶奶之间也有许多矛盾。
记得有一次我才10岁,我正在上五年级。我们同学叫我去他们家玩。当时虽然很犹豫不决,但是我还答应了。下午我没有经过奶奶的同意就走了,第二天我放学回家正准备写作业时。奶奶突然拿起一根大拇指那么粗的棍子来打我。其实,我知道奶奶打在我身上疼在她心里。后来,听邻居说,那天晚上奶奶一直在找我根本没有睡觉。听了这句话,我鼻子突然酸了一下。我猛地冲回了家,大声说道:“奶奶,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好好不再惹你生气。”奶奶哭了,她眼里似乎还有一丝丝希望,我和奶奶拥抱在一起。
经历过这件事以后,我更加地喜欢我的奶奶,我喜欢她的慈祥和她一双永没休息的一双手,我记得奶奶对我的好,对我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加倍奉还。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而你呢?我接受了你的恩惠,那我该怎样报答你呢?
奶奶你在我心中永远是最美的,我发誓一定会让你过上清闲、无忧无虑的日子。
奶奶,谢谢你,如果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已经被父母遗弃到另一个角落了吧!
奶奶,我永远爱你。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一盏台灯,它就是我最喜欢的灯。
它有着长长的“脖子”,一对平行的灯管恰似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牢牢地镶在扁圆形的头部,底座是一个小熊维尼状智能电话。小熊维尼的右手提着量身订做的“一罐蜂蜜”,这罐蜂蜜正是台灯的开关按键。按罐的下端,灯管只亮一支,按罐的上端、灯管两支都发亮,按罐的中间灯就关了。
欣赏完它的容貌后,让我说说它的来历吧。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妈带我去商场,经过灯饰柜台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它,嘟囔着要爸爸给我买一盏,看样子爸爸也动了心,上前去一问:580元,爸爸转身就走,我拽着爸爸的衣角哀求道:“爸爸呀,买一个吧,别的同学都有,就我没有,看我多寒酸啊!”爸爸呆在那儿,看样子正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去讲价了,而后割肉似的掏出500元递给了售货员。我高兴极了,急忙抢过台灯,紧紧抱着,跌跌撞撞好不容易走出了商场……
在今后的日子里,小台灯伴着我成长进步。白天它休息,晚上它工作。而小熊维尼也带给我好大方便,不用跑到客厅就能接上电话。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忘了关灯,我跑过来准备关灯时,顺便瞅了一眼小熊维尼,它仿佛嘟着嘴,一脸不高兴地对我说:“节约用电,这点儿你都做不到吗?”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还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到房里偷偷哭起来,小熊维尼好像在说:“哭是没用的,这次没考好,关键是要找到原因,更加努力,下次就会考好。”听罢,我便抬起头,振作起了精神。
我喜爱它——我的台灯。
看了我这个题目,你一定以为我是一个贪玩的坏孩子吧!其实你说的不对,我并不是坏孩子,难道喜欢玩的孩子就坏吗?不见得!孩子爱玩是天性。我的爸爸是个开朗的人,他不仅赞同我玩,同时他也陪我玩。只要爸爸一有空,他总会带我出去玩。于是,我从玩中知道了不少有趣的知识。有一回,有几个同学在讨论“兔子多长时间生小兔”这个问题,我听了,就口若悬河地向他们讲解起来。
当我讲完之后,一个同学瞪大眼睛,惊奇地问我:“你怎么会知道的呢?” “老师又没讲过!”我说。“我老爸每次带我去玩,我都会知道很多东西呢!”还有一次,我又让爸爸带我去玩,可是玩什么呢?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们去捉蚂蚱吧!”爸爸说:“去捉蚂蚱可以,但是,要从中学到知识。”我说:“没问题。”我们一边捉,爸爸一边给我讲,蚂蚱是农业的大敌,能把庄稼吃的一干二净。
蚂蚱的嘴是咀嚼试的,在上鄂有尖利的牙齿,适宜于咬嚼固体的食物。它不但咬食植物种子,而且连梗杆都能咬碎,尤其是还能咬食树树木。它前翅狭窄而坚韧,后翅宽大而柔软,善于飞行,后肢很发达,善于跳跃。它的学名叫蝗虫。我是多么喜欢玩啊!比如上次去某地我……”当然,我又得花上好多时间,告诉他们我的许多知识都是在玩中知道的。玩是孩子的天性,我要高呼一声:“我爱玩!”。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外公。我是单亲的孩子,爸爸不管我,妈妈想管我却有心无力。我打小就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唯有外公对我的付出和爱最多。
外公对我体贴入微,知凉问暖。我记得上幼儿园大班的一天夜里,突然发高烧,这可急坏了我外公,为了防止意外,唯有去医院看急诊。那天夜里外面下着大雨,出租车又叫下到,为了赶时间外公背着我,外婆打着伞,一路小跑把我背到医院急诊部。看完了医生,挂上了吊针,我安然无恙了,外公却是气喘吁吁,汗水夹着雨水湿漉漉地一身……
外公对我的学习和品格培养抓得一样紧。他希望我做人能像冬天里的“腊梅”一样,傲然斗雪、不惧艰难勇往直前。他也希望我从小就能立志修身,长大了才能治理天下的道理。为此,他常常伴读到深夜。
岁月流逝,我一天天在长大,外公平时的教诲我还不能全懂,甚至还有叛逆心理。但是,外公在用他滚烫的心付出的爱,使我倍感温馨,也使我不断地得到激励。此时,为我能有最喜欢的“良师益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我喜欢的格言很多,句句都有很深的道理,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句,我得想半天再告诉你:“今日事,今日毕。”
为什么是这句呢?也许和我的习惯有关系吧!
记得一次,学校放寒假,别的同学都在放假前使劲的赶作业,恨不得不到一个星期,作业都写完了。我呢?总是一看到别人做,我也跟着别人做,做了一半,又忘记了。看见有人在教室外边玩呢,便又跑出去和他们玩。总是想:“唉,明天再接着做吧,何况还有一个月呢?就这样,我总是一半一半地做,直到快开学了,作业还没写多少。后来,连夜赶作业,知道返校前十五分钟也没写完,这回可惨了。“还差一篇硬笔书法和一篇周记没写呢!我要是早两个小时开始赶就好了,”我暗暗地想。后来妈妈知道了,拉着我到办公室去找老师,并向老师说了一下我的情况。在我的印象中,老师听了妈妈的话后讲了许多话。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六个字:今日事,今日毕。就是说,今天的事,就要今天完成。
经过这次刻骨铭心的教训后,我在生活上,学习上,都尽量把当天的事当天完成。做暑假作业也是一天一天,按规定做,再也不拖拖拉拉。岁月流逝,我对这句话的意义,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的越来越深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