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读书时,经常忘了时间,忘了做事情,我的灵魂已经全部投入到里面去了。那么,你会问:你爱看书怎么到了这个境界?好,你来听听我和书是怎样结下不解之缘的吧!
从小开始,我妈妈总会在睡觉之前讲几个小故事给我听,而我每次都听得非常入迷。说来也怪,天长日久,我对书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喜爱。
一年级开始,我就对各种各样的书感兴趣,小到童话故事,大到中外名著,没有哪一类是不吸引我的。因为那时还小,不懂很多字,所以,我只能看些注音的童话故事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就渐渐深奥了,阅读量也不断扩大。这时,我更爱看书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里的“黄金屋”深深地把我吸引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叫我去买包糖,我嘴上立刻就答应了。可嘴动身不动,妈妈催了我好几次我才极不情愿地走出家门。到了商店,我随便拿了一包东西,也不知道是糖是盐,因为刚刚看得起劲,脑子里还老惦记着书里面的情节。所以,我买了包东西就慢悠悠地回家了。回到家妈妈一看,问:“你这是怎么了?我叫你买糖,没叫你买味精啊!你这个书虫就快要变成糊涂虫了。”我这才醒悟过来,脸红得像个大苹果。妈妈又说:“读书虽然好,但不能太入迷,知道了吗?”我点点头,朝妈妈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又跑回房间里欣赏高尔基的“杰作”了。
书,你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也是我终身的伴侣,我爱你——书!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经常阅读会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还会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
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记得八岁那年,我家的小狗欢欢一见熟人就摇头摆尾,这是为什么呢?我心中便产生疑惑,于是,我找到了“书”老师——《十万个为什么》。啊,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呀,原来,狗也是有感情的,家狗与人处熟了,见到熟人就会兴奋,摇头摆尾就是它们表达高兴心情一种方式。瞧,生活中有不懂的问题,在书中就能找的期待的答案,可见多读书有好处。莎士比亚说“书是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得多读课外书。
也许有人会说课外书谁不会读?当然,只要识字就会读书,但怎样读好呢?我觉得首先是要带着新鲜的感觉去读第一遍。第一遍下来会有一些疑问,这时候再去读第二遍,对心中的一二做出来解答。第三遍就要拿出笔和纸,记书中的优美的词语,记描写的精彩段落。做笔记能够锻炼我们的记忆力,也增强了我们的理解力。第四遍就仔细读,到读懂为止。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希望大家多读书,做一个知识丰富的人。
我最喜欢看书了,当然,我也曾经和书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班很流行“皮皮鲁系列”的故事书,几乎每个同学都有一本,我当然很喜欢,可是,我却没有一本,怎么办才能看到我心爱的书呢?于是,我准备像同学借。但是这件事情可没那么好办的!。
有一天,我看见李安馨有一本《皮皮鲁和幻影号》的书,我就想去借了,可一开始就不利,李安馨说,这本书借人了。唉~~~我没办法,正准备走。突然,李安馨说:“如果能拿本我喜欢看的书来换,那还有可能。”
我立刻去拿书,拿来了一本散文《春》(这本书是我随身带的,以便于和同学换书),结果,李安馨摇摇头说这书看不懂。
啊!我束手无策。突然,我的眼睛盯住了另一个同学手里的一本,也是皮皮鲁系列的书,虽然我看过那本书,但是我就立刻问他借,想拿他的书来和李安馨换,没想到他的答复让我十分的失望——这本书有人预订了。Ohno!为了能借到我心爱的书,我是绞尽脑筋,“不择手段”。
到最后,就那样阴差阳错地,那本《皮皮鲁和幻影号》还是到了我的手里,我用自己的“看书神功”拼命地很快很快地看,结果,刚看玩一半,书又被拿走了,但还是不会放弃弄到手里看完它。
书对我来说比什么多重要,如果有一本好看的书,我就会废寝忘食地看,你看!
我很爱看书,是书使我增添不少的知识,是书让我慢慢地认识了这个世界,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是书教给了我无穷的知识。我和书之间有很多故事。
记得有一次,那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心都是这要迫不及待的回到家,写完作业要看我最喜爱的书,于是我就赶紧跑回家,到家后,我就把书包打开拿起作业就开始写,过了一会就把作业写完了。然后,拿起了我最爱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格林童话》,然后,我就急忙打开看,看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看表,已经快9点了,就该睡觉了。但是,我很舍不得放下那本书,有时,我很希望时间能过的慢一点。后面的故事还很精彩可是我要睡觉了,我非常想继续看后面的,我在这些时间里也学了不少的知识我非常高兴。
我很喜欢书,应为书籍是知识的宝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它能给我们生活带来无限的快乐,书也是一把钥匙,它能为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还是我们的朋友,一路都陪伴着我们,我们要从书里寻找更多的知识。
书永远都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爱书。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是啊!书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我们的伙伴,伴随着我们一生;书是一片辽阔的大海,我们可以在大海中遨游,欣赏它的美景。
读一本好书,就是再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两本《小屁孩日记》和一本《曹文轩全集》,拿着这几本书,我爱不释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心爱的书看着。两天工夫,我就把这三本书看完了。我喜欢读的书有:《毒蜘蛛之死》、《青鸟》、《小王子》、《三国演义》和我最喜欢看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自从看了这些书后,我仿佛来到了世界各地美不胜收的大日然的奇景中。有茫茫沧海、巍巍高山、浩浩流水、青青草原。。。。。。大日然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美丽动人啊!虽然问问从没有亲身去见过,但有了书这个良师益友,我却常常陶醉在书的海洋里,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我为书付出了我的精力与时间,书回报了我许多许多:它让我上课思维敏捷,发言时见解独特;它让我博学多识;它让我明白道理。。。。。。啊!我的心醉了,人也醉了,醉在这书中,醉在这些书中的文字里。。。。。。我和书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朋友们,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酷爱读书,是一个迷恋书的小虫子,每天趴在书上,品味书的香甜。书能给我快乐,书能给我温暖。
一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带拼音的《安徒生童话》。
二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漂亮老师和坏老师》,是杨红樱写的。她的主持人梦想泡汤了,在肯德基里遇见了四个坏小子,四个坏小子骗米兰当他们的老师,米兰答应后,去找校长,校长给米兰两个月的试用期,在两个月之前,米兰成功的当上了一名教师…。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小说《伍美珍全集》,里面的我是便利贴女生盛欣怡和我一样,有着一般般的学习成绩,有着一样的怕失去朋友。
现在,我上四年级了,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女生日记》,里面的内容是,有一个平凡的小女孩,叫冉东阳,她帮她的好朋友梅小雅卖东西
、交学费……。
妈妈告诉我,书不但能带给我们快乐,还能带给我们一些道理
,甚至能让你的阅读方面提高。
我听了妈妈的话,就更爱读书了。我爱读书,因为书可以给我快乐
;我爱读书,因为书可以让我增长知识;我爱读书,因为我知道,书是甜的。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终生的伙伴。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书是甜的,是有味道的,只要你认真读,理解含意,就品出味道了!
吾幼无大志,好读书,常以为伴。
闻曰:“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浪漫诵读,久也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吾读书不求甚解,不可谓心到;读书而一目十行,不可谓眼到;读书而嘴决不动,不可谓口到。虽然,我却认书为兄弟。
某日,一友名“如梦”与余家。吾反应未及,其已入座,吃一杯茶曰:“汝可知梦来作甚?”吾言:“不知。”梦曰“论书。”吾言:“善。”梦曰: “吾以为天下之书,多则必滥,少则必精。”吾言:“汝言大谬矣。观吾书,皆精也。”“吾之怀矣,自贻伊慼,彼苍者天,歼我良人。”言讫,作色而出。始此,我与书便结不解之缘。
余常读“闲”书,母以此为愁,因占学习时间而读。一次,母曰:“休读课外书,否则莫怼母无情。”吾并不惧,仍读。母再正色告曰:“汝若仍读,母欲赉之于他人矣。”吾大愠,但不敢外现,默而佯诺曰:“不读,不读。”
然吾爱书之情,难以舍去,便于深夜被窝中以手电照之,书伴我度过每个夜晚,伴我尝尽酸辛痛楚。吾思: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吾不嫌书陋。若见己欲读之书已售罄,必奔走于全市而寻。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而我看来,书就是书。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