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什么?五六年前,我恐怕不会思考这个问题。但是,现在如果有人问我:生命是什么呢?我可以告诉他:生命是石头缝里钻出的小草,生命是一棵棵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的瓜苗,生命是灿若云霞的樱花,生命是秋天山野的累累硕果,生命是严寒中傲然开放的腊梅。生命是飞蛾极力鼓动双翅时那求生的欲望,这是《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所告诉我的。
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可能蜕变成一只五彩斑斓的彩蝶,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桩奇迹。这是香港著名女作家杏林子对生命的感悟。但有谁能相信杏林子从小病魔缠身,身心都受到极大的折磨,但她却没有因此而虚度年华,反而更加珍惜,热爱生命。她一生写了40多部作品。《生命生命》就是其中一篇感动人心的文章。
飞蛾那种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墙缝中一粒香瓜子在没有泥土,没有阳光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我最喜欢最后一段的描写“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一个残疾人都如此珍惜生命,何况我们呢?
这又让我想到了很多人,自强不息的海伦.凯勒终生残疾,残而不废的刘侠,双耳失聪却创造了世界名曲的贝多芬,都在向我们诉说着生命的真谛,是什么力量让他们变得伟大?又是什么力量让他们变得自强不息?哦,是生命,是生命那火一般的力量。让对他们而言不公平的命运变得熠熠生辉。
让我们向他们一样珍惜生命,谱写出自己的生命赞歌吧!
记得小时候,我很天真的认为,生命就是行走在手表中的那一成不变的时间,多了几分冷酷,少了些许活泼,我总是在规定好的时间内被要求做这做那,每每抬头一看表,哦,该吃饭了,该上学了,该睡觉了…日复一日,单调而又乏味,那时认为生活无非是上学,吃饭,睡觉罢了,再没有什么新意,因此也常常一厢情愿的认为生命不过是每天机械的重复,漫长而悠远,如同一位饱经沧桑被生活磨平棱角的老人,没有坚强的动力,也不用选择方向,反正,一切都已经规定好了。
于是,每当傍晚,我总会向星空祈祷,祈盼生命能够更快的行走,总常常发问,我何时才会长大呢?
在祈盼中,不知不觉我的羽翼日渐丰满,直到16岁生日来临时那一刹那,我才猛然发现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依偎在父亲怀中撒娇的小女孩,不再是傻乎乎拼命追赶时间的懵懂少女,昔日那个爱笑的梳两个羊角辫的身影在夕阳的余晖下渐渐拉长,俨然已成为今日的缩影,而我在父亲陡然增多的白发中依稀听到了生命行走的脚步声。
回首童年,自己是多么无知可笑,拼命的追赶着时间的脚步,太多的时候都忽略了身边的一切,而现在只希望时间能放慢它的脚步,甚至还会痴想,如果可以的话就让时间倒流,回到小时候那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童年,让我在那里无拘无束地飞翔。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以前读朱自清的文章总觉得晦涩难懂,如今再看,一切都亲切起来。
终于明白,生命从不曾改变它的行走方式,或快,或慢,都只是自己的感觉罢了,只是在生命行走的同时,我也在成长。
让我们珍惜生命,把握青春,在宽广无边的草地上展翅飞翔。
生命,是大自然赋予生活在地球上每一个物种的特权,这本是一种平等的存在,却因为我们人类的存在,呗打破了。
人常常自傲地说:“人类是高等动物,其他的一切都是低等的。”可是,人真的是高等的吗?
如果人高等是因为人可以发明和创造其他生物不可能发明和创造的东西,那么,我承认。因为人有灵活的双手双脚,有聪明的大脑,所以他们的确比其他生物厉害。可是,我们再想想,如果一个动物也有了和人一样的手脚,一样的头脑,说不定会创造出比人类创造的还要好的东西。所以,人的这个原因只能说是幸运。
如果人高等是因为人的善良,我可不这么认为。每个人都的内心都会有多多少少的邪恶与自私,只是有的被激发出来了,而有的没有罢了。“你这个简直禽兽不如!”这句话是人对自己的评价,这说明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邪恶。
一个人会因为一己私欲而手足相残,可是动物不会。他们团结互助,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残忍的事的。只因为,它们是动物,所以不得已。但是,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一只母狼养大一个女婴的故事吧,这足以说明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可恶,但人,却残忍到生下了孩子却不抚养,这才是真正的禽兽不如呢。
所以,生命是平等的,它不会因为一个群体的力量而改变,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生命,尊重身边的一切。
我很爱很爱王仲,一直都是。她是一个很完美的人,她上有许多我需要学的,也有许多和我相似的。
她很体贴,很感性,心思很细腻。很会照顾人,身上有着清香淡雅的成熟。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在乎她,有可能因为她坐在我的后边吧,或者说在我最无助最伤心难过的时候是她帮助了我,帮助我渡过难关,帮助我找到了希望。如果没有她,我像现在的应该已经停学一年了吧。
她的作文非常的优秀,她说过,不懂得悲伤的人是不会写出好的作文的。这点我相信,房禹宣他就是一个不懂悲伤的人,所以他的数学好,而语文却一塌糊涂。
她很照顾人,这是真的。在我生日的时候,我的身上和头发上沾满了奶油,她拿餐巾纸温柔着擦拭着,并不是我要求的,是她自己自愿的。
呵呵,房禹宣管她叫老妹。是呀,她是很招人喜欢,可是我想说,王仲是我的,谁也抢不走。我好像有点太霸道了,那就让我属于她吧,那样也不错。
她的心思很重,我的心思也很重,可是我们两个不是一个重,重的不是一个东西。
她说她以前很暴力,我在小学的时候也很暴力呀,这点我们又惊人的相似。可现在的她真的跟暴力不沾边,她很温柔呀,我喜欢现在的她。
她是一个感情很细腻的人,但是好像十分的坚强。不像我那么容易受伤,那么容易流泪。我脆弱的心跟她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
她的声音还有长相很中性,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我很听她的话的。
好了,不说了,可爱的王仲身上有太多值得我去说的地方了。
她能够驻足在我的生命中,我真的感到很庆幸。也很享受与她陪伴我所走的日子。
生命是个奇迹,一天我正在房间里写作业,突然一只蜻蜓飞进了我家的阳台,我立刻把窗户关了起来,之后蜻蜓就不停地撞着玻璃,发出刺耳的响声。我厌烦极了,突然我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坏念头:想试图去抓住它。一连几次都没有成功,我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本书拍中了它,蜻蜓掉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把它那瓶子关了起来。正当我高兴时,看到瓶子里蜻蜓不停地挣扎,又看了看窗外其他蜻蜓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瓶子里奄奄一息的蜻蜓,真是太可怜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这本书(《倾听生命》),我想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坐在圆木上吃三明治,一只蜜蜂打扰了他的闲暇心情。作者三番两次打倒蜜蜂,可是蜜蜂并没有放弃,而是顽强的一次又一次飞回作者身边,最后一次,作者实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把蜜蜂踩进了沙土里。几分钟之后,蜜蜂又从沙土里艰难地钻了出来,当它感到自己已经恢复了力量,试着飞了三英寸远,第二次飞出了六英寸远,最后撞在一个小土堆上,蜜蜂又飞起来了,这次它飞过了几个沙堆,它终于成功了。当时作者心里是多么内疚呀!
我相信作者也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一次机会就能生存,这是许多天然动植物的本领。生存条件的艰苦和恶劣使它们比人类更为机敏,哪怕只有一次机会,对于它们也已经足够了。这只顽强的蜜蜂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绝不能放弃,要勇敢面对,要知道德谟克利特先生说过迎头搏击才能前进,勇气减轻了命运的打击。以后我也要像这只小蜜蜂学习!
转过身,那只小蜻蜓就如这只蜜蜂一样,我愧疚地走过去,打开瓶盖,把蜻蜓放了出去,看见它和小伙伴们快乐飞翔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