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我非常喜欢小白兔,因为它的样子很可爱。放暑假了,爸爸就从花鸟市场给我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我真是太高兴了。 小白兔的嘴是“丫”字形的,好像合不拢,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它的耳朵又大又长,只要听见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唰”地一下竖起来,但它的尾巴却很短,可有意思了。 傍晚,我带着小白兔到草坪上去玩。小朋友们看见了,纷纷跑过来争着为小兔喂青草,小兔子却吓得直往后退。我想把小白兔从兔笼里放出来,可小兔就是不肯出来。
没办法,我只好拎起它的耳朵,把它拉了出来。刚开始,小兔还小心翼翼地吃草,过了一会,看到满地都是碧绿碧绿的小草,小白兔才大胆地吃了起来。我想这样吃下去,小白兔肯定会变成一只大肥兔了。 等小兔吃饱后,我就带着它玩起了“跷跷板”和“太空漫步”。小兔子咧了咧嘴,好像玩得很开心呢! 这一天,小兔子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越来越喜欢这只可爱的小白兔了!
世界上有许多令人喜欢的东西,有人喜欢一本书,有人喜欢一个文具盒,还有人喜欢笔记本电脑,但我却喜欢一只独特的小兔子,因为她很可爱,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只小兔子头上夹了一朵粉红色的蝴蝶结,还戴了一个“LOVE”的树叶发夹,她的脸上还涂了一些淡粉红色的胭脂,像二个大苹果似的,她穿了粉红的衣服,衣服上的两颗扣子像两朵小花,香极了!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最特别的地方是她没有嘴巴,这只小兔真奇怪呀!
记得有一次,爸爸出去了,妈妈在家里看电视,可我觉得很无聊,我就拿着这只小兔子,这只小兔子很脏,我就把这只小兔一放到洗衣机里,这只小兔子好像在说:“好疼呀!好疼呀!”这只小兔子哇哇地叫了起来。我本来直接走了,但我心想:她好可怜,就急忙把她抱了过来,亲手把她洗干净了。小兔子好像在笑着说:“谢谢你,小主人,这样我舒服多了,其实我和你一样也是很爱十净的。”
因为我天生胆子比较小,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抱着这只小兔自睡觉,这只小兔子在我害怕的时候陪我说话,使我觉得一点也不孤单,给了我无限的勇气,陪我渡过每一个夜晚。在我想生气的时候,我看着她,就想笑……
我喜欢这只小兔子,因为她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她一直陪伴着我成长,有了她,我的世界很精彩!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这是古诗《秋夕》,是我会背诵的第一首唐诗,就是它把我领入古诗的海洋。小时侯,我和酷爱唐诗的爷爷住在一起,整日听他吟诵各种唐诗。久而久之在爷爷的熏陶之下,我也变得诗情画意起来,也常常会主动地读起各色唐诗。
一次,爷爷教了我一首《长恨歌》其中一句最令我欣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话简洁明了,一针见血地表达了要我们好好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不要浪费它,要不然等老了再学就来不及了只能留下满腔的悲伤。这首诗中的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曦。使我很困惑,因为我不懂诗人为什么要写这句话,我觉得这句是多余的。后来我就去问学识渊博的爷爷,爷爷见了便笑着替我解答问题,原来诗人这段景物描写是为了下文的意境更好地烘托出来,能为下文做好铺垫。就这样我又从古诗里面学了一招,这招在我平常的习作中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我的作文加了不少分。所以我越来越爱古诗词了,因为读古诗不仅让我收益匪浅,还让我对习作中的写作技巧运用的更加熟练。比如我从古诗中知道了结尾要写得达到总结全文的作用,这样才能画龙点睛,我知道了写作时有些地方要高度凝练而有些地方要写得细致入微。我还知道了写作时要分段明确,条理清楚才能让人读来舒适,拿到高分。
总之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古诗词我爱你!在你的身上我获益良多,我不仅收获了知识,更净化了我的灵魂!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最喜欢的文具。我最喜欢的文具就是我的第一支钢笔。它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它已尽忠职守的陪爸爸度过了三十年的时光。爸爸还是小学生时,它就是爸爸最好的朋友。虽然现在它的年纪很大了,但是它给人的手感还是超棒,超滑。难怪我第一次拿到它时,就已经是爱不释手。爸爸看到了我对它的喜爱和痴迷,于是,只好忍痛割爱,把它送给了我。
我给这件传家宝取名叫“小红帽”。顾名思义,它是一只红色的钢笔。自从变成我的得力助手后。虽然跟地面亲密接触过“n”次了,但依然毫发无损。不过,我可不想让它壮烈牺牲。因为自从用了它,我写字的速度大大提高了。每当我拿起它,就会想起爸爸深情的目光。那目光里有爸爸对我的期望。爸爸希望我能用这枝笔,写出一手漂亮的钢笔字,用它做对一道道难题……。
同学们,你们的钢笔一定也有不寻常的故事,快来和我交流交流吧!总之。我希望我的这只钢笔能陪伴我一生,成为一枝名副其实的传家宝。
我最喜欢的东西就是我的小猪存钱罐了。圆溜溜的身子,嫩粉色的皮肤再加上它那双迷人的小眼睛,别说有多可爱了。
这只可爱的小猪是去年过生日时姐姐送给我的。让我学会理财。记得有一次,正是夏天,天气十分炎热,我找姑姑要了3块5元准备去买一瓶凉爽的可乐来喝。正当我准备出门的时候,望着小猪那眼巴巴的眼睛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我好饿呀你给我吃点东西吧。于是,我把我买可乐的钱放进了小猪的肚子里。小猪见了又高兴地对我说:小主人你真好。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小猪也一天一天的变重。新学期到了,我用小猪里的钱买了我心仪的书包。我真心地对小猪说:谢谢你,让我学会了理财。小猪听了开心的笑了。
我喜欢小猪,因为它教会了我什么东西该买,什么东西可以不买。小猪啊,小猪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