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高尔基说的,于是我最喜欢的名言之一。
小时候,我喜欢看连环画。虽然上面很多字我都不认识,但我却把手指放在书上逐个指字,随便乱读一通。然后就扬起小脸,等待表扬。现在,我长大了,许多字我都会认了,就开始该读小说、诗歌和各钟名著等多种书。噢,对了,悄悄告诉你,我和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的看《鲁滨孙漂流记》时,忽然听见妈妈大喊:“儿子,下楼去买一包香肠,今晚咱们吃炒饭。快——”“哦,马上去——”我左耳进右耳出,接着看我的宝贝书。妈妈在厨房大叫起来:“你去不去呀?不吃饭吗?”“吃呀,我立刻去——”无奈,我只好“听母由命”,乖乖的拿上钱出门买东西。我为了能快点看到书,就不得不跑快一点。到了小卖部,我对老板说:“老板,我要……我要……”我要什么来着?我想了半天没想出来。“小孩,要啥快说,别耽误我卖东西。”老板催道。我心里急死了,要什么嘛?应为那时根本没有在听,所以现在也就不知要买什么。我绞尽脑汁才想到了“包”这个字“我要一包盐。”我买完后立刻奔回了家。我把买的东西那给妈妈看,妈妈见了,大叫:“买错了!”我一听,立刻又冲了出去重买。
到了小卖部,我再一次对老板说:“老板,我要……我……”真该死,我刚才忘问了。我想了想,决定碰碰运气。我说道:“老板,我要一包味精。”结果呢?我回到家后,把刚买的那给妈妈看。妈妈见了,无奈地说:“你啊……唉,还是我自己去买吧!”而我呢?我却一溜烟地跑到屋子里,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
瞧!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小书呆子”!
书,不但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书,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
记的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名叫《狼王闪电》,这本书讲述了有一只白色的公狗,因为出去溜达了一圈从而使主人家的羊被狼咬死了几只。主人就把它的一条后腿打断了,主人的孩子因为心疼它,半夜吧它放走了,它逃进了丛林和一群狼待在了一起,并且和一头名叫佳佳的母狼有了孩子。可是因为头狼疑心太重就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把那只公狗咬死了。几个月后一窝小狼崽诞生了,这里面有一只小狼崽很特殊,它背上有一道闪电的图标,所以打家都叫它闪电,它一个月大时就可以捕捉到一只打雪兔,它长大后见过它的猎人没有一个活着。
我从讨厌看书变成喜欢看书,都是因为书实在太吸引我了。学习虚要的知识实在太多了,这正好证明了拉普拉斯说的话: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使书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想要一套《纸项链》很久了,可是这书的价格太贵了,要一百三十元。打开了储蓄罐,发现全部家当也只有三十元,这怎么办呢?
暑假,我来到上海伯父家。伯母在外滩有一家“快餐沙龙”,生意很是红火。
嘿,有了……
第二天,我成了店里的打工仔。说是打工,无非是端端盘子,帮客人点点餐而已。我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系上围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钻进吧台,多气派呀!
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着盘子在吧台与餐桌间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见书在远方向我招手,我快步冲上去。“扑!”哎呀不好!把茶泼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干净的裙子上顿时“钻”出讨厌的斑点,让人家大清早就触霉头,心里有愧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连忙赔礼。“噢,没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轻轻地抚摸我的头,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着汗水换来的100元,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可以买书喽,买那朝思暮想的《纸项链》。
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欣赏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里乐滋滋的。
开学了,班上要建立“图书角”,班主任号召大家捐书,充实充实咱们的小书柜。捐书,捐什么呢?我想到了《纸项链》。不行,舍不得,这可是我辛勤劳动的结晶,一番思索后,我只带了一本发黄的《星际动物园》。
到了学校,我惊讶了,同学们都把自己心爱的“宝”书带来了。噍,陈朋朋那套《成长的声音》,可是他省吃俭用两个月才换来的;曾辉把她参加作文竞赛获得的奖品——《上下五千年》也献出来了。大家毫不犹豫,毫不吝啬,我还在乎什么呢?
下午,我捧来了“宝”书——《纸项链》……
让大家共同分享自己的“宝”书也不错,嘿嘿!
看着这小巧的手电筒我突然心生一计:我可以在睡觉的时候偷偷先把那本没有看完的书和手电筒藏在枕头底下,然后在趁爸爸妈妈关门睡觉的时候,把事先藏好的手电筒和书拿出来,打开手电筒,再慢慢地看。嘿嘿,太好了!我还给这个行动取了一个代号,就叫“床电看”意思是在床上用手电筒看书。
说干就干!当天晚上四周十分安静,月亮犹如一个刚被妈妈擦洗过的盘子,十分明亮皎洁,月光透过窗户洒落在我的床前,哈哈,这不正预示着我的成功吗?我捧起心爱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突然感觉好困啊,不管了,先睡一会儿吧。朦朦胧胧突然感到一条十分刺眼的光正照着我呢,该不会是太阳晒屁股了吧,我得赶紧起床。刚睁开眼睛便看见爸爸一手拿着我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手拿着我的手电筒,我就想到事情不妙,“床电看”计划肯定暴露了,那个内鬼就是我的瞌睡虫!爸爸严厉地对我说:“以后再在床上看书,我就把你的书全都没收!听见没有!”我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爸爸把我的书放在桌上气呼呼地走了。
这件事平息之后,学校进行了体检,我的视力严重下降,又被痛骂了一顿。书哇,我为你付出了多少啊!
看书也要懂得适可而止,可不能像我这样贪婪哦!
宋真宗赵恒曾说过:“书中自有千锤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车马多如簇”。
我与书有着许多的故事,独如朋友一般,伴我同行。记得有一次,林雪菲送给我“皮皮鲁总动员”中的《皮皮鲁与魔筷》和《皮皮鲁与蛇王阿奔》这两本书,起初,我认为不好看,于是就放在那儿没动,有一天,我无意是翻开了其中的一本书,立刻被书中那天马行空的幻想深深吸引住了,这些童话犹如一幅幅优美的风景,读起来是一种美的享受。从此后,我贪婪地读着“皮皮鲁总动员”里的系列书,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闯进芳草嫩绿的草地。我的心情也与皮皮鲁、舒克、塔、鲁西西等人物一起或悲伤、或快乐、或生气、或幸福、或感动……
有时,我读到精彩片段时,我会站起来握紧拳头,还会自言自语如“太好了”“真是个没信用的人”“哈哈,他真勇敢”等等,以至于妈妈经常误认为我跟同学在电话中聊天呢。我不但爱书,还珍惜书。有一次,有位同学向我借一本书,但等他还回来时,书面上却被画的乱七八糟,我气的火冒金星,当时,我真想打他几下子解解我心头之“恨”,但我又想:“这只是第一次,也许他也不是故意的”,所以我原谅了他,并严肃地批评了他。从此,我把书当成宝贝,轻轻地翻、认真地读。
你们看,我和书是不是一对“好朋友”呢?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在我开始识字读书的时候,我根本不了解这些话。不相信书中会有那么多的好东西。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查理九世》,我特别喜欢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这本书,和这本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查理九世》,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查理九世》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见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
我从书中了解了许多知识,这是它给我的最大的益处,我很感谢它。书让我变得越来越聪明。我每天都拿出一定的时间看书,有时候外婆让我午睡,我睡不着,因为我枕头底下藏了一本书,每当外婆睡着了,我就拿出来看,我看得津津有味,一看起来就放不下,整整一个中午我也无法睡觉。
书是万花筒。书是大观园,书里的生活五彩缤纷,这里世界色彩斑澜。来吧,让我们起步入书的海洋。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我的读书故事还在继续……
小时候,妈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但我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在我长大了,我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而烦恼。妈妈说这是因为我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妈妈就经常带我到书城去读书。
一进书城里,我就融入到了书的海之中。我从《冒险小虎队》一书中看到了三个智慧少年知难忘 而这、无惧无畏的精神;在《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最喜欢看“火烧赤壁”这个片断,诸葛亮运用他丰富的天文知识而打败了曹操,使我十分佩服。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从书中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虽然是本史书,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至1644年这300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是朱元璋,他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怎样为人处事,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小学六年级下册第五单元作文400字: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一位导师,教导了我们许多的知识;书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让我们走进书的王国;书是我们的营养品,滋润了我的身心。
读书让我养成了很多好习惯,每天一定要看书,画好词好句,写自己读后的感受。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许多同学的手里都有图书,我非常羡慕。后来,哥哥送给我一本书,我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喜欢的不得了。每次看书时我把手洗的干干净净,翻页时也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把它弄脏弄坏了。
我10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两本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里面的内容吸引了我,白天我蜷缩在沙发上,除了吃饭上厕所,没有站起来过。晚上妈妈让我睡觉,我不肯,妈妈强行把灯关掉了,可我等妈妈睡着了又爬起来,走进书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次妈妈煲汤叫我看着火,我答应了。可是我又想:看火多没意思。于是我拿起书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我闻到了糊味。往厨房一看,啊?汤糊了!这可糟了!一锅鸡汤被我糟蹋了。我赶紧把火关了,主动找妈妈认错。没想到,妈妈并没有训斥我,而是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这次因为看书忘了看火就原谅你了,唉!我们家出了一个书呆子啊!
我爱读书!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们可以跟我交谈的知己。
我和书的故事450字
她是多么质朴无华,也是多么深奥绵长。不知何年何月我与她交上了朋友,是她令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她,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不知怎与她交上了朋友,有可能是厌烦了重叠的ABCDE,又苦恼地接受x+y。她令人快乐,令人愉悦,她蕴韵着历史的兴亡,古典的美,永恒的知识。在我记忆的心扉中,她与众不同,对我这样如饥似渴的少年来,她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我对她如痴如醉,她的故事常常令我牵肠挂肚。每当我感到了愉悦的欢快时去品尝甜蜜的赞美时而骄傲,她告诫着我骄傲令人坠落,谦虚令人高升。在我一次又一次地失败时,他给了我勇气,给了我恒心,给了我无坚不摧的信念。告诉了我失败是成功之母使我恋恋不忘,她常说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她好比稍纵即逝的流星,流星一霎那多么光明,耀眼,可只有那一霎那的光阴,远远不够,只有恒星才是真正的永恒,真正的美
她就是书,我爱她,爱她的深奥绵长,爱她的永无止境,爱她的每一个字!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不断积累、发展;使愚者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使我不断充实自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快乐与希望。 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就与书已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的时候,奶奶常给我讲故事,我每次都要听上三到四遍才肯罢休,所以才闹出一个又一个的笑话。知识改变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识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每当我茕茕孑立在房间时,在可口美味的食物的伴随之下,钻到书堆中,去寻找更多的知识,满足我求知的欲望。那种快乐,只有在书中才能体验到,它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最初,我陶醉于《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多么动人心弦的故事和善良美丽的人物形象啊!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到《世界名人传记精粹》,在那千百次顽强拼搏中,我强烈感悟到生命的意义。漫画《三毛流浪记》的主人翁“三毛”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它们时刻鞭策着我朝着理想的努力目标奋斗。渐渐地,我的兴趣转向了科学读物,从我接触到的第一本知识丛书《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心中多少个问号,见识到多少新鲜的知识,领悟到:要增长知识,寻求真理,就必须“凡事要问为什么”才是我们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
接着就读到《百科全书》等,无一不令我受益匪浅。应该说,如果没有怀疑的心态,就没有闯进科学大门的勇气。
“饭可以不吃,书不可以不读。”在生活中,我常用这句话来勉励自己,下面就让你们看看我和书的故事吧!
记得一天中午,我正在书房里看书,突然电话响了,可当时我被书里的内容吸引住了,没顾得上接,电话铃响了好几下后,妈妈跑过来接,等她接完电话,她一回头,用手指着我破口大骂:“你干什么吗,怎么不接电话?”我嬉皮笑脸地回答道:“我在看书。”她一听,气消了一点,又对我说:“以后不准这样!”说完她就去上班了,又过了几分钟,电话铃又响了,我伸手就接,原来是爸爸,他叫我下楼去饭店吃饭,,我答应了他,然后带着书,准备跑下楼,可是家门被妈妈反锁了,我大骂:“该死。”接着使劲地踹门,突然我想起了一个解饿的办法—看书,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完一本后,电话铃又响了,我一接,只听爸爸在大叫:“怎么不下来?”我说:“妈妈把门锁了,我出不去,再说,我看书看饱了!”于是他上来帮我开了门。
在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喜欢看书可是爸爸妈妈会透过窗子看到我书房里开着灯,于是我用自己的钱悄悄地买了一个电力很足的小手电,每天晚上都躲在被子里偷看书,可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我想象中的一样,终于有一天,他们在帮我整理被子时,小手电被发现了,我的看书计划以失败告终。
上面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但是我建议大家,不要跟我学,很伤视力的哦!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妈妈就买来许多的童话故事书陪我一遍又一遍的翻看,每天晚上睡觉前没有看一两个故事,我绝不入睡。长大之后,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甚至连吃饭、上WC也要见缝插针读上几页,因此,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中精彩的故事有时让我捧腹大笑,有时让我号啕大哭,有时让我义愤填膺,有时让我拍手称快。虽然很多读书的事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已经慢慢淡忘了,但是也有几件事使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
【一】把书拿反了
那是我五岁那年,妈妈一回来,我就把妈妈的包包翻了个底朝天,找到几本书,书中文字不多,大部分都是图,我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的,于是,我就把这本书带回房间看了。突然,我觉得这本书很奇怪,什么东西哦是倒过来的,人好像在空中倒立,每个东西都是头朝下,脚朝空中。于是,我就找妈妈问了个究竟,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巧鑫,你把书给拿反了!”我仔细的看了看封面,还真的是上下颠倒的。
【二】拿错东西了
在一个中午,妈妈在包着我爱吃的饺子,妈妈叫我去厨房那擀面杖,我拿着书边走边看,到了厨房我竟然拿了一把菜刀来,妈妈吓得大叫:“巧鑫你要干什么?”真弄的妈妈哭笑不得。
古人云:“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自知。”这真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想从中汲取更多的营养,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
在记忆的心扉中,书就是我的伴侣。他自小就跟我一起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听妈妈说,在我一两岁的时,刚刚学会说话的我第一本书就是《看图识物》。书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一张张精美的物品图片。他就是第一位教我认识各种物品的家庭老师。
随着时间慢慢地溜走,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的朋友一路都陪着我。上幼儿园时,我们拼音学得早,小课本上每个文字的头顶上都顶着一个拼音,这就像我们的小拐杖帮助我们识字。我尝试着自己看书,没想到一口气就能把《龟兔赛跑》读完了。我兴奋无比,渐渐地喜欢上了读书。
读完了《乌鸦喝水》、《三只小猪》、《白雪公主》我上了小学。随着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从《安徒生童话》到《伊索寓言》,每每捧起一本书,我便津津有味地读着,如饥似渴地读着,废寝忘食地读着。读书成了我最大的乐趣。现在我已经读五年级了,我看的书不再局限于童话故事。现在,我看的书有小说、散文、诗歌等等,这些书挤满了我的大书柜。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他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今天,我在书海中遨游;明天,我将用知识去创造生活。
书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朋友。它指引我道路,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上的难题。给了我很大的力量。
上了小学以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渐渐地多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方面的书籍也涉猎到了,而且我很入迷。从中我知道了一些科学常识,掌握了生活中的小窍门,解决了生活中的小难题。
现在,到了中学,小说也成了我书橱的新朋友。如《三国演义》、《红树林》、《鲁滨逊漂流记》等古今中外的书籍。每翻开它们我都认真读,有时看得入迷了就一口气把它读完。有时看得投入,一看就是几个小时,过了吃饭时间还会饿肚子。
书,是我们的亲密朋友,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帮助我们解决生活雨学习上的难题,也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知识就像海洋,无边无际。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但是,在它的肚子里却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它可以使人忘记烦恼,可以使人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可以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现在,书已经陪伴着我走过了14个岁月,但是,我对书的深厚感情是永远都不会画上休止符的,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的全世界的营养品’,没错,我吸收了很多知识。书,它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它是一架望远镜,让我看到了古今中外;我爱书,并愿意一辈子以他为师。
我喜欢看书,有空没空拿起来就看,我看书,还发生过几件有趣的事情呢!
有天中午,我们煮鸡蛋吃,爸爸让我看好锅,就出去了,可我在看书,压根没听见,过了不久,我突然听见“砰砰”声,我一惊,马上打开锅盖,不由的惊叫一声“啊呀!”因为我看见锅烧糊了,煮鸡蛋成了“烤鸡蛋”,还发出一股焦糊味,我马上将电插头拔了下来,又将鸡蛋盛了出来,看着乌黑发亮的鸡蛋,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爸爸正好进来,他见我一脸惊慌,马上看了看锅,突然哈哈大笑,说“:臭小子,干活要一心一意,虽说看书是好事,但也不能这样呀,你看,鸡蛋糊了吧!”我听了,惭愧极了,中午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吃糊鸡蛋。
还有一次去超市,我直往书处赶去,到了,我就找出《昆虫记》、《昆虫百科》之类的书看,我深深被那些风趣的小昆虫迷住了,我什么也不管了,坐下就看,以至什么也不知道,妈妈喊我,我听不见,售货员叫我,我不知道,我在昆虫王国里尽情地遨游,直到她们找过来,我才如梦初醒。
我爱书,更喜欢昆虫书,所以我的昆虫知识是很多人比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