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名叫雯君,性格开朗,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不仅学习成绩在班里、年段里名列前茅,而且乐于助人,向有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
有一次,我们星期天来到美丽的公园,那儿鸟语花香,有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花朵。走着走着,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有一个人被石头绊倒,脚部破皮了、手上流血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疼得他哇哇大叫,雯君见了,慌慌忙忙地向电话亭奔去给他的父母打电话。
然后又迅速跑回拿起乱糟糟的纸巾和所剩无几的矿泉水,倒出一些水在纸巾上,小心翼翼的用湿纸巾把他受伤的地方的血迹轻轻地擦掉,然后一边安慰他一边拿水喂他。好不容易等到他父母来了,雯君也搞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他父母给她道谢,可雯君却谦虚的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真是乐于助人啊!
还有一次,我们一起去河滨路散步,忽然一幕画面映入我们眼帘:一个老奶奶驮着背弯着腰吃力地拉着一板车菜。雯君见了毫不犹疑地冲上去帮老奶奶推车,虽然她的力气不大,但在她的帮助下那板车轻松地爬上了在常人眼里并不陡的小坡。老奶奶脸上露出微笑,用力点头向雯君表示谢意,雯君拍拍有点脏的小手后笑眯眯地向老奶奶挥挥手。
同学们,这就是我那乐于助人的好朋友。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那个故事的名子叫《忠诚的朋友是无价之宝》,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
这个故事 的大体意思是,皮斯亚斯由于反抗君主被判死罪,达蒙用生命作担保,使皮斯亚斯能回家料理私事和家人告别。君主嘲笑达蒙是个傻子,把友情看的太重。君主还说:如果达蒙能真正了解人的特性,他会明白,皮斯亚斯早已逃之夭夭了。执行死刑的那一天,正当达蒙被押上刑场时,皮斯亚斯赶到了,他非常激动的说了自己迟到的原因。两个朋友做了最后的告别,情景十分感人,君主被他们真挚的友谊感动了,宽恕了皮斯亚斯,带着羡慕的口吻说:“为获得这种友情,我甘愿献出我的王国。”
忠诚可以表达大地之美,完成天地之善,有了忠诚,才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神明之所以为神明。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因为他们价值观相近,所以才合得来。
忠诚的朋友是无价之宝。我们不能买到友谊,也不能用钱衡量朋友的价值。忠诚的朋友可以丰富我们的生活,延长我们的生命。
在我的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就是我的朋友。他们是我人生的支柱,我想如果没有了他们,我的人生也就变的不再有任何意义。现在我真的十分的珍惜我们彼此间的友谊,我害怕失去他们,因此我要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珍惜、关心和爱护他们。在此我想将这诗献给他们。
The Night
My voice that i for you the languid one,and gentle,
Disturbs the vevet of the dark night's mantle,
By my beside,a candle,mysad guard,
Burns,and my poems ripple and merge in floof--
And run the streams of love,run full of you alone,
And in the dark,your eyes shine like the the precious stones,
And smile to me,and hear I the voice:
My friend,my sweetest friend。。。I love。。。
I'm yours。。。I'm yours!
翻译:我的声音因你而温柔舒缓,
打扰了天鹅绒般的夜幕,
床边一盏蜡烛,我忧伤的卫士。
燃烧着,我的诗歌在如潮的思绪中荡漾――
爱的河流奔涌,奔涌,全是你一个人的身影。
在黑暗中你的眼睛闪亮如宝石,
想我微笑,于是我听到有声音在诉说:
我亲爱的朋友,最亲爱的朋友……我爱你……
我是你的……我是你的!
在一片茂密的达森林里,居住着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昔日的天敌大灰狼和小白兔竟成了朋友。
动物学院要举行一场关于草地的考试,大灰狼和小白兔来到一片翠绿的草地提前预习,等到它们觉得差不多完成的时候,它们才发现——迷路了。这时候天色已晚,刮起了阵阵凉风,往日身强体健的大灰狼竟发起了高烧,这可急坏了平日视朋友如珍宝的小白兔,他找到了一点凉水,拿着自己心爱的手帕---他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连忙拿起手帕放在大灰狼的额头,看见大灰狼的手指微微动了几下,小白兔欣喜若狂,连忙用手帕把大灰狼的全身擦了个遍,大灰狼竟奇迹般的醒了过来,商量逃出草地的办法。可是大灰狼浑身没劲,实在没办法,它们就只好睡觉了。小白兔把自己的衣服给大灰狼盖上,夜里又醒了好几遍给大灰狼水喝,实在太累了小白兔也睡了,等小白兔醒来时,竟惊喜的发现手里有个指南针,她连忙摇醒大灰狼扶起它,顺着指南针指引的方向经过了20分钟的路途终于走出了草地,赶回了考场。刚走到考场门口,小白兔就因为疲劳过度而晕倒了......
这对朋友历经了困难,又战胜了困难,真了不起!
蔚蓝的天空,悠悠的闲云,寂静的小草,萧瑟的秋风,我欣喜的迎来了我的朋友-秋。她轻轻地伴随着瑟瑟秋风来到我的面前。秋风柔和地抚摸着我的脸颊,亲切的和我打招呼,邀请我一起嬉戏,玩耍。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秋,无处不显示出充实的美感,丰硕的果实堆满了粮仓,枯黄的树叶中流露出那饱经沧桑的面庞。她又展示出了自己柔美的一面,令人神往,惊讶!
一枚红叶一缕情,片片秋叶寄秋语。
秋天的落叶可作为书签夹在书本当中。因为那是我的朋友给予我一个美好的礼物。还寄托了一个十四岁少年的梦想。。。。。。神圣的礼物赐予我激情与梦想,让我朝着梦想前行。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秋日的黄昏,夕阳红了万物,红了醉人,红的让人心颤。暮色浸透了大地,红黄交织,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傍晚。
空山新雨后,天气完来秋。
秋雨乍到,嘈嘈切切的雨声,看屋檐下流珠漱玉的滴水,又是一番怡人的景致。雨中,疏林野草间满是秋声,其实,秋声不尽是寒蝉凄切,不尽是孤雁的哀鸣。
春花秋月何时了,王事知多少。
我喜秋,那沉稳,宁静,成熟,她的超然,她使我领略到了寂寥中的宁静,无望中的安详,在我的迷惘中,安抚我纤弱的幼小心灵,使我保持永远的豁达与开朗。
你永远是我最要好的朋友-秋。
(接上次)
然而她不是来找小智的,是来找我的。她说现在我们是朋友了,我笑了,然后我说我们是好朋友了。我们都笑了。然后就一起去吃饭,再一起聊天,最后就一起回家。我才发现我们住在一 个小区里,只是不再越栋楼而已。
再后来我上高三了,时间很紧了。我也很少时间和袁月在一起了。早些好有星期天,可是到了高三第二学期,就不在有周六周日了,一个星期七天全上课,老师还一天到晚的说我们别浪费时间。我也有了很大的压力。我读书算可以,可是父母说你一定要考好一点,老师说你是个靠名牌的料。我知道他们对我有很大的希望,我不能辜负他们。我坚持好好复习,可我却越来越觉得每把握了,袁月说你不要太紧张了,你可以的。
中学生活的最后一次放假,我要放松一下自己。我打电话找袁月出来玩,她才上高一所以不用担心。我们去了城郊,又去了香山市,去祈祷了。然后去吃火锅,在去了河堤,那个我们常常去散心的河堤。
晚上我河她一起回家,我送她到了楼下,她说你要好好努力,但不要累了自己,然后上楼。袁月,我叫住了她,我把那棵准备送给美文的戒子戴在了她的手上。她说我爱你。我摸了一下她的头,上去吧。
在回家的楼梯上我对自己说原来你该爱的是朋友的朋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