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来福是一只狗。为什么叫来福呢?这个问题我一直摸不着头脑。带着这个问题我跑去问爷爷。爷爷告诉我这只狗是自己跑来的,爷爷奶奶希望它能给家里带来无尽的幸福。
来福今年5岁了,全身棕色,两只大耳朵下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个闻遍各种味道的鼻子,一张很有趣的嘴。
来福很喜欢跟爷爷一起到田里去。一次,来福跟我一起到田里去叫爷爷回家吃饭。我发现它一边往田里跑,一边在地上小便。可它走几步,就小便一次。难道它真有那么多的小便。我一点也摸不透(那时我才9岁)。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慢慢懂得了它为什么走几步,就要小便的原因了,原来它是在给自己做路标,以防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来福吃东西可挑食了。你给它的东西,只要是它不喜欢的它就不吃。而且,它吃东西还要看心情如何,要是它心情不好,你就是给它最喜欢吃的东西,它也不吃的。有一次,我把肉、骨头、花生米、青菜等混合在一起给来福吃。等我去看时,碗里只剩青菜,别的都已经吃得干干净净,原来来福是不吃蔬菜的。
来福很顽皮,只要爷爷有空,它就会缠着爷爷和它一起玩。如果爷爷不和它玩,它就会咬住爷爷的裤脚不放,直到爷爷和它玩为止。
这就是我爷爷家的来福,我很喜欢它。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它吗?
你见过老鼠戴眼镜吗?我就见过,他不是真的老鼠,而是我的朋友熊鸣非。因为他属鼠,所以我总爱叫他“小老鼠”。他去深圳读书了,我们已经有一年没见了。这一年里,我经常想起他。今天终于见到了,他的变化真大呀!他长得比我胖,却没有我高,可惜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因为玩电脑,所以近视了,戴上了一副眼镜。他皮肤黑黝黝的,很健康的样子。
熊鸣非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记得读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老师在班上说:“同学们,常言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我们的周围还有我们的同龄人,他们因为家境的原因不得不面临辍学的命运。大家知道吗?他们多么想上学呀!只要大家有心帮助,他们是可以重新踏进学校的门槛的!因此学校准备组织向贫困学校捐款的活动,希望同学们献献爱心。”
到了捐款的日子,我们大家都准备将自己的零花钱捐出来。上课铃响了,只见讲桌上放好了一个画着心形的捐款盒,老师站在讲台上说:“同学们不用急,我点到谁,谁就上来。”老师开始点名了:“周阳同学”。只见班长周阳同学大步走到讲桌边,双手捏着五元钱小心翼翼地投入盒中,老师大声说:“周阳同学真有爱心,她捐了五元。”同学们都伸出了大拇指。
同学们陆续捐了款,有的捐两元,有的捐三元
轮到熊鸣非了,只见他几步跨到讲台上,面带笑容地走到讲桌边,把自己平时积攒的硬币一个一个地投入了盒子中。“总共十元钱。”熊鸣非说。全班同学立刻向他投来了敬佩的目光,接着班上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在这次献爱心活动中,熊鸣非被评为我们班的“爱心使者”。
这就是我的朋友熊鸣非——一个富有爱心的人。
朋友是人人不可缺乏的人生交际大事,每一个都有一个好朋友,没有朋友的人会很孤单,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婷婷,我和她是在网上认识的,我和她一聊恨晚认识。
我和她发生过一件事,那件事只到现在我还深深的记在脑海里,事情的经过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我记的那时的季节是夏天,那一天的天气很热,我中午很早就去上学了,可时间没有到所以校门还没有开。我就站在那里等校门开,站了20分钟后汗流夹背,才有校工来开门,进了教室以后差不多是上了一节课左右,我头突然就晕了起来,头趴在桌子上躺着,看能不能好一点,就在这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了一句话,问我人是不是不舒服。我抬头望了一下看是谁,原来是我的最讨厌的人婷婷,她怎么会这么好心来问我吖。所以我问她是不是想笑我吖,她表情十分认真的说不是想笑你,过了一会儿,她就拿着白花油给我搽,还问我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呢?
到了放学时她还坚持要送我回家,因为我头晕,我争辩不过她,就让她送了我回家。 在这件事以后我从讨厌她,变成和她是好朋友了,只到现在我们还一起读在一起。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当一名医生救百姓。
在家里,我和他们成了好朋友。他们住在我家里,穿着各色的衣裳,闪着智慧的光彩。走进他们的房间,他们就好像在微笑的向我招手。
认识这些好朋友可不容易,听我的爷爷奶奶说,小时候我经常抓破他们的脸,撕烂他们的衣服,让他们好伤心,正因为这样,我的爸爸妈妈就经常一责备的眼光看着我。
就在这几天,我突然发现这几位朋友还真有意思。他们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爸爸就会皱紧眉头,好像在思索什么。他们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妈妈就会开怀大笑,这让我十分好奇,于是,我决定,也与他们交朋友。
没想到他们不计前仇,与我交朋友,这让我很高兴。跟他们相处的日子里,我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美丽的孔雀、狡猾的狐狸、聪明的小猴、假惺惺的狮子等等。他们还告诉我这里是大诗人朱熹的故乡,流传着他许多的故事。他们还为我讲了许多故事,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光明正大的包公;神机妙算的诸葛亮;顾全大局的蔺相如……
每当我觉得烦恼时,他们会跟我讲笑话;每当我觉得无聊时,他会为变魔术;每当我骄傲误入歧途时,他们会用一些名言警句来告诫我。就这样,我越来越喜欢这些朋友了。
几天,他们带我去了长城,我别提多高兴了,我游览完以后,还觉得不过瘾,又叫他们带我去秦兵马俑,可我越着急,他们越不带我去,我只好静下心来,他们才答应带我去。
你看,我的这些朋友多有趣啊!他就是——书。
我有许多朋友,但是最好的朋友是一个爱打篮球的男孩子。他,有着明亮的双眼、笔挺的鼻梁、小小的嘴巴,还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因为他胃口很小,所以长的瘦瘦的、矮矮的。我有时候会忍不住叫他一声“毛猴”。我们俩只要一下课就会到学校的小花园去讨论学习中的难题和电脑游戏的攻略。谁有不懂的地方就会向对方请教,我们就是这样互相帮助的。
一对好朋友当然要多多的在一起喽!这不,咱就连快乐的星期六也不放过。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就在篮球俱乐部里一同训练。只要是打比赛,我就肯定会和他一组。他跑的很快,所以他负责运球,而我则负责投篮,我们很少会输。
我们这对好朋友有一个遗憾,就是每天的晚托班不能一起上,上个学期他还和我一起上呢!你想认识他吗?他就是我的同学———刘元。
我有一位非常乐于助人的朋友,他总是帮助别人。我从认识他开始,我就觉得他人缘特好,有很多朋友,后来我发现他人缘好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乐于助人。借铅笔,借橡皮,借字典,虽然都是一些小事,但结了很多人的燃眉之急。当然,他也没少帮我的忙。
有一天,在放学之后,他没有像往常那样走到我们的老地点——学校对面的广场,我很奇怪,因为平时都是我和他在那里等他的妈妈来接她。我在人群中找到了他,并问了他为什么,他说:“哈哈!今天我自己回家,要不要跟我走一程?”我连忙说好,在到公交车站之前我发现一个报刊亭里有一本我们都很喜欢的杂志,我停住了脚步,看了看那本杂志,他顺着我的目光看了过去。
“想买这本书吧!”他一下就猜透了我的心思。“可是……”我犹豫着说,“我没带够钱!”“没关系。”他豪爽地说:“我付钱帮你买。”说完便走向了报刊亭,一下子就买了两本一样的。“给你。”他说。“不不不,你花了这多钱买了相同的两本,要不把给我这本退了吧!”“不行!”他说完,便果断的吧那本书塞进了我的书包,“这本书很精彩的,看看吧!”他说:“呀呀呀!115来了,再见了!”“再见”我说。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
一谈到朋友,我就会想到一个女孩——韩玉成。
她是我在素描班里认识的,她的个子并不高,长得白白胖胖的,一双杏仁眼,一张只有樱桃一样的小嘴,很清秀,总是爱穿一件印有白色小狗的桃红色衬衫和一条蓝灰牛仔裤,扎着一条马尾辫,戴着一顶红帽子,看上去既漂亮又可爱。
她不仅长得可爱,还挺有正义感呢!
记得有一次,我们教室里的“小霸王”黄胖伟又来欺负陈骊婷了。他拿过婷婷的画,然后在图形里重重地写上了“投降”两个字,随后放在婷婷桌上,斜着眼看着她。没想到,婷婷见了竟不理他。这下“小霸王”生气了,把婷婷的笔扔在地上,笔断成了两截。顿时,婷婷眼里闪出了泪花。可是大家都不敢去帮婷婷,因为谁都知道“小霸王”可不是好惹的,所以遇上这事的同学都睁一眼,闭一眼,当做没看见。这时正巧小成走进来,看见了刚才的一幕,对“小霸王”说:“胖伟,你凭什么丢婷婷的笔?”“凭什么,我高兴!”他说:“什么?这分明就是欺负人,这是不对的!有句话叫做好男不跟女斗,你是男子汉就不该这样,你说对吗?”“小霸王”听了这话惭愧地低下了头,对婷婷说:“对不起,我错了,婷婷,我明天会赔你笔的!”同学们见“小霸王”竟然认错了,向小成投去了敬佩的目光。
看,这就是我的朋友,她多么有正义感啊!
我有一个铁哥们,他的名字叫小李,他的岁数和我差不多,身高也和我差不多。他长得虎头虎脑,皮肤也很黑,活像一个“小非洲”。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只智慧的脑瓜。 小李样样都好,就是小气!
有一次,校举了秋游活动,到了中上,我准备吃饭。大家都拿出自己带来的零食。而他,啥都不吃,只是吃自己带的馒头。到了晌午太阳火辣辣的,烤着大地,女同学的冰糕一根一根地买,汽水一瓶一瓶地喝,直到把钱用光为止。而他,连5角都不花,1元都不用,你说,他小气不? 他的小气劲实在叫人没办法,可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有一次,在捐款会上,一位男生拿着手里的5元钱在炫耀着,一个平时对其他人视而不见、漠不关心的小公主也不甘示弱得掏出一张50元的钞票来,拍在桌子上。而小李却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呆呆得像一个木头人。大家都取笑他,说他是个小气鬼,简直一毛不拔——就像一个铁公鸡。小李却像没听见,默默无闻。在第二节班会课上,老师拿着一份奖状走进了教室。大家都怀疑班级里成绩最好的小娷得了奖,但老师的话却让我们大吃一惊:“恭喜小李,你在捐款时交了350块,这是慈善基金会对你表示的感谢!”突然,全班报发出热烈的掌声,同学们对他投去了赞许的目光。小李低着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这是我的好朋友,一个小气的朋友。
要说我和书之间的故事,那可多了去了。
记得我一岁半的时候,爸爸妈妈已经开始教我识字了。每当认到“通”字时,我总会用手指指自己,表示“通”字就是我。因为我的名字里有个“通”字。
有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书店看书。由于我只认识没几个大字,就在书店里走来走去,不时地让爸爸妈妈讲故事给我听。听完故事,我又在书架之间穿梭,小手不停地在漂亮的书本上摸来摸去。突然,我的目光被一本书牢牢地吸引住了。那本书的封面上只有一个大大的“通”字,除了这个大大的“通”字以外,另外的什么也没有。我一看见“通”字,就以为这本书是自己的。我高兴极了,赶紧走过去,抱起书就想回家。当我摇摇晃晃走到楼梯口时,听见背后有人叫我。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气喘吁吁地走过来,叫住了我。我急忙用手指指自己,又指指楼梯。妈妈一下子明白我的意思:我要回家。当妈妈看见我怀里的书,便拿去了。妈妈正想责备我,但见书的封面上写着大大的“通”字时,一下子转怒为喜,抱起我转圈,周围的人都过来看热闹。
从此,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看的书越来越多,脑袋里的知识也逐渐增多。
每个人都有好朋友,而且不是一个,今天,我要介绍的好朋友是陈乾。她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大眼睛上还配了个深度眼镜。小鼻子,再加上一张樱桃小嘴,美丽极了!但她非常爱看书,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一看见书,马上如饥似渴的读起来,任何人叫她,她都像听不见似的,埋头看。
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她都像背课文一样背下来。在我们俩之间,也发生了许多事,但是那件事使我永远不能忘。记得那次她到我们家玩,我正在做工课,她一见我在写作业,什么也没说,拿起一本书就开始看,而我,正好写完作业,拿起妈妈给我买的小刀就开始玩弄。一不小心,我一下把手弄破了,鲜血直流,我慌了,连忙拿起卫生纸擦。她也忙了起来。最后,我想了想:抹红药水吧!反正红药水也能消毒。她见我在那红药水,提前抢了下来。她说酒精里含有汞,对人体有好处。没办法,只有听她的了。开始抹酒精,我一会儿大嚷大叫,一会儿把腿使劲蹬。她小心翼翼地擦着,还对我说坚持就是胜利!挺住!就着短短的一句话,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果然,几天伤口就愈合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更深了。看呀!这就是我的最好的朋友!!
你穿越历史亘古不变的长河,款款向我走来。
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是你的华冠美服;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是你与之多变的发型;生动传神的描写则是你的血肉骨架、身体发肤;而最吸引我的,是那由深刻玄妙的寓意渲染的你无双的优雅与神秘。
我想我爱上了你,于是便悄悄走近你。
金箍棒的挥洒淋漓,筋斗云的变幻莫测成就了你大闹天宫、俯视苍穹。漫漫取经途中,你英勇地斩妖除魔,不惧风雨、不惧严寒,只为了能到达西天。
你是我的朋友,伴我走过少年的无畏。
你又变作一只好吃懒做的猪,你对高老庄高小姐的眷恋,巡山时偷偷睡觉的懒惰,多么像青年的我们!但你却从未放弃,即使路再远、道再险,你也依然坚持着去往西方。
你是我的朋友,携我欣赏青春的懵懂。
转眼间,你又成了最默默无闻的一个,总是卖力地拖着担子走在最后,不论发生什么,你都不慌不忙。历经世事变迁的你就像中年人真实的写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丝毫不紧张,却又沉默地百折不挠地坚持着取经。
你是我的朋友,带我体验中年的沉稳。
你的眼里充满了智慧的光芒,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那么引人深思,无疑你是一位智者。但你更是一位老者,看破了世间红尘,你在漫漫的取经之路上领导着,义无反顾地去往西天佛祖之处。
你是我的朋友,牵我领略老年的睿智。
你有着千般模样、万种风情,但无论是哪一个你,都有着一颗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心。你为了取经,苦历九九八十一难,行走十万八千里,只为了那一个目标。我想,我也要这样,选定一个努力的方向,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奋斗。我相信,这样,什么困难都是过眼烟云,任何风雨都会烟消云散!
合上书页,《西游记》三个大字透着精致恬淡的光,一如朋友那样温暖。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后记
她长得眉清目秀,聪明美丽。她那鹅蛋似的脸上镶着一对浓黑的眉毛,眉毛下面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是一个笔挺的小鼻子,一个樱桃小嘴里面还有两排洁白的牙齿。她笑起来还有一个小酒窝,笑得非常甜美。她的头发又长又亮,就好像黑色瀑布一样从头顶倾泻而下。
她擅长语文,在作文方面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她的语文成绩总是在90分以上。当然,她的数学和英语也不赖哟。她在学校总是可以受到老师们的表扬,同学们也都非常欣赏她的才华。我也以她为荣。在这次毕业考试中,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排在全镇的第7名。如果她能够考多一分,就能排到全镇第2名了。真遗憾啊。
她在校是一位一等一的好学生,在家也是一位好孩子,在朋友们的眼里是一位好伙伴。
记得有一次,我的英语考砸了,我很伤心。于是,她就来安慰我。她让我从愁眉苦脸变成了兴高采烈。因为她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其实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但是,只要你能从失败中勇敢地站起来,就一定会成功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正是这个道理,让我从失败中站了起来,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和她总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之间的深情厚谊,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一辈子都记在心中。
我的好朋友叫于一鸣,他今年十岁了,他和我一样在莘城学校读书。于一鸣的皮肤白得像奶油蛋糕一样,他高高瘦瘦的,是我们班最高的同学。他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好像很有学问。别看他平时活蹦乱跳的,其实他可爱看书了,甚至连上课时也在看课外书。
搞笑的是一次,我无意中发现他在数学课上看《三十六计》的书,当他看到最后一计时,老师问于一鸣:九个长风公园加起来的面积是多少,三十六后面应该用什么面积单位时,于一鸣竟说:“走为上策”。
弄得全班哄堂大笑。于一鸣还会弹钢琴。一次上唱游课时,他给我们弹了一首动听的曲子。他弹出的音乐时而高昂,时而低沉让我听得入迷,甚至他已经弹完很久后我却仍在发呆,直到同桌捅了我一下我才惊醒。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于一鸣,一个博学多才的男孩。
我的好朋友名叫陆晓天,是八步实验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他比较守,留着头短法,一双小眼睛,转转停停,好象在想什么鬼注意。 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上数一数二,数学几乎次次满分,语文稍有逊色。他的英语最好,在班上首屈一指。
他的英语口语不错,笔试更是了得,每次都接近满分,名列第一。别看他学习很好,却喜欢搞笑,每天都能想出办法来逗大家。这不,他又在班上“耍宝”逗大家笑了。 他玩电脑的本领也很好(当然是玩游戏)。不论玩什么网游,几小时就能玩上手,而且还能发现游戏的新功能。 他还有一种高尚的品质。
我和他去一个同学家玩,走到半路,他踩到香蕉皮摔了一跤,我对他说:“谁这么缺德,竟然把香蕉皮扔在路中间。”我拉他起来,“走吧!”“不行,得把这香蕉皮扔进垃圾箱,不然还会有人踩到的。”说着他就把香蕉皮拾了起来。“不会有人踩到的了啦,谁像你那样走路不长眼啊!”我说到。
“就算没有人踩到,它放在这里也会污染环境卫生啊!”他反驳到。我说不过她,只能“放羊吃草——随它去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陆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