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竹,在我脑海里它永远是那么苍劲,挺拔。
蓝天、高楼、白云、绿树、嫩草,组成了一幅十分怡人的画。而一片紫竹,却挺立在绿树之中,嫩草之上,即使不能亭亭玉立,也总让人觉得它独领风骚。学校中有一片竹林,它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孝顺竹。我猜不透它的含义,但至少可以明白它在校园中的地位和价值。“万绿丛中一点红”虽然用在这里并不恰当,但荏苒有一股特殊的魅力在吸引。 记忆中的它好像永远都是苍翠墨绿的,不管是炎炎烈日下,或是白雪纷飞时,它总是散发着青春活力。
竹有的是墨绿色的,有的是翠绿色的,却总能给人一种明朗的感觉。这种颜色有着生机勃勃,顶天立地的气质。看着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自下而上,精神焕发,满腹自信。而这些,正是我们新世纪的小学生必须拥有的内涵。
我一直以为,竹是高节伟岸的气质,象征着春天的气息,但是我错了,他给人的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气息,有着奋发向上的精神,正像我们,在不断向上,奋发。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就是竹的品质,这更是中华儿女的英雄气概。
我突然想起了一首诗:街前老老苍苍竹,却喜长年行万竿。最是虚心留劲竹,久经风雨不知零……
“叮咚......”原来是爸爸回家了,我急忙打开门。只见爸爸手里拿着一个竹篮,篮子还在晃动。我以为爸爸给我买了什么好东西,欣喜地打开了竹盖,“啊!”我大叫一声,原来竹篮里装着几只被绳子挷着的“蟹”,它们就像一个个身穿铠甲的武士,它那对又大又有力的大钳子,如果不是被绳子捆住了,我想谁也不敢碰它一下。看着这些横行霸道的怪家伙,我好奇的问爸爸:“这怎么吃呀?”爸爸神秘的笑着说:“待会儿,你就等着吃美味吧。”便拿起大竹篮走进了厨房。不一会儿,我就闻到了一股香味,我急忙跑进厨房,揭开锅盖,看见蟹壳已经微微变红了,刚才还生龙活虎的大闸蟹,现在一动不动,熟了!看着这些美味佳肴,我真想把它们统统吞进肚里。
“开饭了!”爸爸喊,我走到饭厅,看见桌上火红火红的大闸蟹,口水早已直流三千尺了。我挑了一个个头最大的蟹,把绳结找开,学着爸爸的样子,先把蟹壳掰开,再将里面的蟹黄用勺子舀起来,吃到嘴里,口感有点像蛋黄,但味道却是非常鲜美。吃完蟹黄,就该吃蟹肉了,这个工程似乎有点麻烦,因为蟹肉都是藏在壳里的,要剔出来很不容易,爸爸教我用牙签小心翼翼的将蟹壳里的肉掏出来吃,蟹肉的味道也很棒,又嫩又鲜,非常好吃,就这样,美味的大闸蟹被我和爸爸吃了个精光.......
从此以后,我爱上了大闸蟹,现在想起那个味呀,一个字——鲜!
我喜欢吃螃蟹。每年一到深秋时节,我就开始思念螃蟹的美味了。
前几天,我放学回到家,爸爸就对我说:“今天有阳澄湖的大闸蟹吃!” “真的?”我一边说,一边往餐桌看,果然有一盘黄澄油亮的大螃蟹。顿时,我心里乐开了花,忍不住咽了几下口水。我急忙洗好手,坐到餐桌前,挑了一只最大的母蟹开始这顿美餐。
我先是从母蟹的肚子处剥开了它那坚硬的外壳,壳中藏着一块厚厚的蟹黄,油光闪亮,香气四溢,我马上尝了一口,满嘴的鲜香,真是人间美味啊!吃完蟹黄,我把螃蟹的身体扳成两半,两手各拿一半,左右开弓,边蘸香醋边啃其中鲜嫩的蟹肉,吃到舒服时还不时地砸着嘴。吃光蟹肉,剩下的就是腿和大钳脚了。腿很快就被我消灭,剥大钳脚时,壳上的小刺很锋利,一下就把我的手扎了,真疼!怎么办?这时,爸爸递给我一把老虎钳,我接过对着大钳脚猛地一夹,只听“砰”的一声,钳脚裂成了好几块,看着脚中露出的蟹肉,我心里在说:“这下你可躲不掉了吧?”就这样,一只大螃蟹被我很快吃的干干净净,在我面前变成了一大堆蟹壳。
我,还沉浸在吃螃蟹的快乐回味中。我喜欢吃螃蟹!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电影人物是谁?我一定不假思索地说:“周星驰,一个世界知名的喜剧之星”。周星驰主演的电影不可计数,大多数是喜剧电影,我就是被他这种崇尚幽默的精神给迷住了。
周星驰让我着迷的地方共有四点:第一点:演技天下无敌。如果你看周星驰的电影,八成你就会着迷,哭的真实,笑的自然;第二点:他给自己的评语是:笑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笑是万万不能的;第三点:说着极尽搞笑的台词时,同样带着一脸认真的表情。
也只有这样以严肃来衬托的幽默,才显得更加幽默;第四点:他让我理解到,原来好的喜剧是应该让人流泪的。“我是一个演员”,这是《喜剧之王》里的台词,无疑也是周星驰本人的评价。建议大家一起去欣赏周星驰出演的系列电影,会让我们生活充满欢乐一刻。
世界上的很多作品,经过岁月检验、磨砺而沉淀下来,如同大浪淘沙,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一样,这些作品堪称经典,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它——《杜立德医生》。
《杜立德医生》原著(美国)罗弗庭,讲述了生活在泥洼镇上医术高明、善良可爱的杜立德医生和他的动物朋友们之间一连串妙趣横生、上山下海的冒险故事。最神奇的是他能听懂所有动物们的语言。我喜欢《杜立德医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杜立德医生是我梦想的实现。我也特别想像他那样听懂动物们的语言!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啊!假如我也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在许多重大自然灾害来临前我能听懂动物们之间的通报,告诉当地的人类提前撤离或者采取防护措施,使他们可以免受天人永隔的痛苦,使他们可以免受失去身体某一部分的悲伤……
假如我也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我愿意去马戏团做一名驯兽师,和动物们心与心的交流,用沟通的方式指挥他们完成出色精彩的表演,使它们免受皮肉之苦。能够和动物们交谈,走进动物们丰富多彩的世界,与此同时还可以造福人类,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杜立德医生》。
以前的作文课老师都会布置一个题目让我们写,我绞尽脑汁,挖空心思,东拼西凑才写出一篇作文。每次只能勉强通过,最好的也只是普通作文,然尔今天老师却说要带我们玩踩气球游戏,我一听,马上来劲了。
老师给我们没个人都发了两个气球,我拿起一个就开吹,吹的鼓鼓的。我心里一想,不对呀!如果我吹的非常大的话,别人一踩就踩爆。对!那我就吹小一点。吹完以后我又向老师要了一根绳,把气球绑在腿上,同学们也绑好了,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游戏开始了,是我和王宏皓的对抗赛,我俩都不敢轻举妄动,几秒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只好向王宏皓冲了过去,瞧准王宏皓的气球就踩了下去,没有踩爆,他左躲右闪,我想,呀个呸的,我今天不踩爆你的气球我就不姓郝,我一个键步冲了上去,一脚下去,把他的气球踩在脚下,可就是不爆,气的我乱踩一气还是一样,我只好把两只脚都踩上去,还是没爆,但已经被我踩漏气了,他无可奈何地走下了赛场,哈哈,我赢了。
自己比完了,该看别人的精彩比赛了,这时候窦佳维和王秋健走上了战场,老师一声令下,窦佳维一个箭步冲上去,乱踩一气,虽然是乱跺但也踩爆了一个气球,此时的王秋健显得格外小心,闪转腾挪,窦佳维虽然累的满脸通红,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王秋健的气球,瞧准机会,一个饿虎扑食脚又准有稳地落在了王秋健的气球上,把王秋健的另一个气球送上了西天。
这次作文课不仅为我们带来了欢乐,也为我们的写作提供了素材,让我写起来都得心应手,这样的作文课我喜欢,
在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弹奏我最钟情的乐器——古筝。
由于八月份我要参加古筝考级,所以我决定把大部分时间用在练琴上,有时一天可以弹到五——六小时。可能是因为刚学完曲子,刚开始我有些不熟,总是弹不好。妈妈建议我去古筝“加油站”让老师指导一下。几天后,我弹的曲子变好听了。
奥运会开幕式上,我欣赏了古筝弹奏大师的曲子,那婉转悠扬的曲调,纯熟优美的演奏技巧,使我受了很大的启发。我决定,一定要向他们学习。我练琴的劲头更大了。白天,我练得满头大汗,顾不得擦一擦,妈妈只好把电扇对着我一人吹;晚上,是我最惬意的时候。我坐在窗前,月光如轻纱蒙在琴上,我抬起双臂,用灵巧的指尖拨动着琴弦,一曲曲优美动听的乐曲在小屋中回荡。在《泼水》中,我仿佛亲身经历了傣家泼水节上的快乐;在《洞庭新歌》轻柔舒缓的乐曲声中,我仿佛看到波光粼粼的洞庭湖水,金光照耀,鱼儿跳跃的美景……
终于迎来了考级那一天,我满怀信心地来到考场,弹起了优美的曲子,吸引了大家。弹奏结束,我获得了评委的夸奖。我开心极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弹古筝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快乐。我喜欢弹古筝。
我喜欢冬天里那一片片美丽的鹅毛,从灰暗的天空中飘落。我喜欢那洁白无瑕的世界,我喜欢小孩子们活泼可爱的样子。
我喜欢春天里那一株株从泥土里探出头来的小嫩芽,我喜欢触摸那树梢尖尖的柳树姑娘,because,正因为春天,才有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喜欢夏天里开得灿烂的花朵,如果说,春天是他又生”这千古名句。
们的生母,那么,夏天,便是他们的栽培者。我喜欢月季花,太阳花,金银花。他们红的,黄的,白的,紫的,五彩缤纷,美丽极了。我喜欢夏天里的大暴雨,那一簇簇豆大的雨点,把地面清理了一遍,使地面更加纯净。
我喜欢秋天里那一片片火红的枫叶,我喜欢它那“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我喜欢秋天里那一丝丝凉爽的风,它轻轻地抚摸着孩子们的小脸蛋,为人们带来了幸福。
我喜欢电脑游戏。每当到了周末的时候,我便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什么魔兽争霸呀,赛尔号呀,qq农场呀,都使我百玩不厌。每当我冲破了一关或者升了级,我都会高兴地手舞足蹈;可是如果失败了,我便会垂下头,埋怨上帝的不公。
我还喜欢听音乐,特别是汪苏泷的。每当我听到他那婉转动听的音乐,就会余音绕梁,并陶醉在其中。
我喜欢生活,并且深深的喜欢在我心中充满着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的落叶。记住,不是树上的绿叶;不是花叶;更不是小草。
秋天来了,谷子收了。叶儿黄了,落了。
事儿发生有几年光景了。大概是在我二、三年级吧!一个周末,我们一家去了一个很不著名却足以让我待一辈子的地方——张家梅园。那里说是梅园,却一朵花都看不见。倒是遍地的落叶引起人注意。松软的“地毯”发出奇异的金色,弯弯曲曲如一条条金色长龙!凉爽的秋风吹拂过来,金灿灿的叶子飘飘欲仙,在风中飞舞,努力地亮出自已的美貌:如蝴蝶般煽动“翅膀”,如风一般轻盈飞舞。走到一片空地上,那里有几片被“大风”吹来的脆叶,“咔,咔!”空气中充满了枯叶被踩坏的脆响。顿时,我闻到了一丝清香,又一丝清香。。。。。。我明白,那是树叶的“灵魂”。
“呼,呼!”秋风又吹来几片金灿灿的“蝴蝶”,正绕着我“唱歌”呢!我陶醉了!
我爱那多彩多炫的落叶!
在我的相册中,有许多照片,但我最喜欢那张在我奶奶家用压水机打水的照片。 那是在二年级暑假,我和我爸妈去奶奶家。到了奶奶家,我还真有点不习惯:洗手还得从缸里舀出水来洗手,我看跟本洗不干净。
我发现缸里的水快没了,就对奶奶说:“奶奶,缸里的水快没了,在哪儿打水呀?”“不用了。”奶奶说,“你先玩一会儿吧。”“没事儿,我正好试试。”“好吧,用门前的压水机打水。” “压水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着个名字,应该是那个跟茶壶似的东西吧。”我心想。于是我把桶提过来,放在“茶壶”口下,压了半天也压不动。我表妹看见了,她告诉我:“要先把它提上去,再压下来。”
我照她说的去做了,呱嗒呱嗒白哗哗的水从“茶壶”口流了出来!真神奇呀! 正在我好奇地笑时,爸爸看见了,就按下快门,从此我就有了这张照片。 我喜欢这张照片。每当看到它,就仿佛回到了辽宁 老家,仿佛又听到了那呱嗒呱嗒的压水声。
我有许多一样的宠物,它们的身子像雪一样白,脚比小米还要小,不分白天黑夜地吃着叶子,说到这里你们应该知道我养的宠物了吧,对了,就是蚕。
说起我是为什么养蚕的,那就要从前年说起了。一天,我看到邻居家哥哥,姐姐都养蚕了,我就向妈妈要说:“妈妈,哥哥姐姐都养蚕了,我也要养,”“不行,养那些虫子干什么。”妈妈生气地说,我伤心地去找朋友玩了。星期一,语文课上,老师说:“这次考试如果谁考的好,我就奖他蚕。”听完,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了,我的养蚕梦还没破灭。课堂上我专心听讲,作业认真完成,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不懈努力,考试我终于得了99分,老师奖给我6只梦寐以求的小动物——蚕。回到家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在一个大盒子里,然后再向妈妈要钱去买桑叶。
我一日三餐精心地喂养着它们,看着它们一天天长得肥肥壮壮,后来干脆就连叶子放在面前都懒得吃了,你看它们被我喂得多懒呀!
一天,我看它们不吃不喝,这可把我给急坏了,妈妈看见了忙问“你在想什么呀,”我说:“蚕不吃不喝这可怎么办呀,”妈妈说:“那是它们要做茧了。”放学后我急匆匆地赶回家看了看,一下子惊呆了,它们织得也太快了吧,已经把自己包起来了。不久就成了6个茧。一星期后,6只美丽的蚕蛾破茧而出,看着它们翩翩起舞的样子,我高兴极了,后来它们又产下密密麻麻跟黑芝蔴还小的卵,我还等着明年它们后代出生那!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动物,它们可爱吧!
在汉字王国里,有着千千万万的汉字,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字,就是“赢”字。
“赢”字字形复杂,笔画繁多,共有十七画。由“亡” 、“口” 、“月” 、“贝”和“凡”五个汉字组成的。最上面的“亡”字,就像是一个宽大的屋顶,“口”字就像是一个宽敞明亮的体育馆,最下面“月、贝、凡”三个字,就像是三个强壮的运动员,齐心协力,稳稳当当地支撑着整个字。
“赢”字意义丰富,一说到“赢”字,就让我想起,2008年北京奥运会,当我们的运动员获得胜利,拿到金牌时,人们欢呼着:“我们赢了!我们赢了!”“赢”字同样可以表现在家里,爸爸每天辛勤地工作,努力赚钱,我们全家一起分享着喜悦,生活更加美好。“赢”字还让我想到了,在学校的运动会上,经过我们班团结协作,努力拼搏,终于赢得了全年级的第一名,我们无比兴奋,无比喜悦。
“赢”字音韵明朗响亮,字形高大稳健,字义丰富深刻,还蕴藏着催人积极进取的精神,所以我喜欢“赢”字。
我喜欢的作品很多,还包括一部电影《金刚》。金刚石一只大猩猩,它很坚强、他很勇敢。它独自在一座森林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因为一个女人,使它被人类打死了。一个女人来到了一座森林,被一只猩猩碰到了,把她当成了一个玩具。
在一次有几只恐龙想吃掉这个女人时候,这只大猩猩跳出来救了她,而大猩猩的一个手臂被恐龙咬伤了,那两只恐龙也被大猩猩打死了。但当一些人要救回这个女人时,大猩猩发怒了,因为它现在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她了。此时,他们要用麻醉药把大猩猩麻醉,带到城市为他们表演节目。但是,大猩猩见到不是那个女人,便把链子扯断,寻找起了那个女人,为此它伤害了很多无辜的人。
最终终于找到了那个女人,为了保护她,大猩猩自己被战斗机打死了。从这儿,我想到了自己,遇到了困难,又是如何勇敢克服的。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独自在家写作业,第一个写的是数学作业,但一个看似奥数又不是奥数的题难住了我,而且无论如何也思考不出来。此时,外面下着大雨,而大猩猩的形象也在一瞬间闪现。我脑海中浮现出来大猩猩,他勇敢、坚强、客服了重重困难。难道我还不如一只猩猩,遇到困难我就要退缩吗!
于是,我计算了起来,终于算出了答案,但窗外的小雨好像要我在演算一次。于是,我又拿起了笔细心的演算起来。啊!答案是对的!我太高兴了······以后,我要像猩猩一样克服重重困难,迎接胜利。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哪一门课吗?一定不知道吧!我最喜欢语文课,你们一定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语文课吧?下面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我之所以喜欢语文课,最主要的还是喜欢我们的语文老师——谢老师,下面就让我来简单的介绍一下谢老师的外表吧:他的个子不高,看上去不是很亲切,但是他的语文教法与众不同,语文老师上课很特别。别的老师每次给学生上课讲的都是课内的,都是我们语文书中的,而且文章的作者是一字不提的。可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跟他们截然不同,因为他会跟我们说作者的故事与经历和课内没有的知识,就像杨红樱的小说里的蜜儿老师那样好。
为什么喜欢语文课?还有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上课的时候很幽默,有时还会给我们讲笑话,这一点让我想起了以前的班主任藤老师,可是他在教六年纪,我们很少见面。(我却会常常的想起他)就是这些老师让我爱上了语文这门学科。
你们一定也有自己喜欢的一节课吧?还不赶快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