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帅,每天给人一种大男孩大感觉,他脸上有着和我一样的伤疤,却不影响他的帅,黑黑的皮肤,他在班里没人欺负他,就像一个黑老大。她,单眼皮,长得不算美,可是她很白,让人嫉妒,脸上疤的给她添了一种调皮的感觉,乐观的性格又让她爱笑,所以同学都会想。这货一天不笑能憋死吗?对,她能憋死,可是她又有点彪悍,总的来说,这货就是女汉子和淑女的结合体。她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班级时,并不喜欢他,只觉得他很帅黑黑的。可有一次,她和别人打架,打不过就跑。可人家追了上来,那个人欺负她,他教训他,让他觉得他好仗义。过了几天,她跟她同桌,上课,我们俩的脸挨着。
他只是在抄作业,渐渐的,他们俩的关系很微妙,两个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毕业了。分开之后,她觉得想他,她被这个想法吓坏了,渐渐,她知道她喜欢他了。可是毕业了。又不能见面,她很后悔,后悔她为什么没留下他,后悔她为什么没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时光。再也没人会在上课提醒他老师来了,再也没人会每天早上对她说小妮,让我抄抄作业。再也没人会每天晚上他和她一起聊天。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裴,我喜欢你,你不能忘记我,你知道吗?
雕刻是我最喜欢的艺术,而且关于雕刻的那一件事使我一生难以忘记。
那是一个暑假,我和朋友去雕刻灰太狼。开始我一点都不会,只是在边上看他们雕刻。看的时间长了,我好像也会点了,于是我也试着刻了起来。毕竟从来没刻过,所以我刻得很糟糕。他们看我刻的那么差,就决定帮帮我。他们先教我怎么刻灰太狼。他们说,雕刻应该先从上雕,然后再往下。雕的时候要专心致志,不能东想西想。刻的时候不能多一下,也不能少一下。起初,我觉得很难,在他们的鼓励下,我慢慢地掌握了窍门,刻得有模有样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在练习雕刻。
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的雕刻水平大有进步,雕出了几件比较满意的作品。于是,我决定与我的朋友们比试比试。我们约好了时间地点,开始了比赛。我全神贯注地刻着,朋友们也聚精会神地刻着。最后,比赛结束了,我们不分上下,打成了平手。朋友们都连声夸我,说我进步真大。
后来,雕刻成了我最喜欢的课余爱好。在雕刻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收获了很多快乐。
因为有了色彩,这个世界是如此丰富多采和美丽妖娆!
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喜爱的颜色,有喜欢绚丽的;有喜欢淡雅的;有喜欢朴素的……我也有自己钟爱的颜色,而且随着年龄的长大,我喜欢的颜色,总会有一些微妙的变化。天蓝色
我从小喜欢蓝色,淡淡的天蓝色。它并不像紫色显得那么高贵,也不像红色那么妖艳,更不像绿色那么靓丽……它是朴素的、纯洁的。我认为,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天蓝般纯洁的心,天真的思想。
黑色
我也很喜欢黑色,喜欢那种酷酷的感觉,它不像天蓝那么纯真,倒是有一股叛逆的味道。黑色,让人有一种勇往直前、永不言败的激情。
粉色
不知何时起爱上了粉色,柔柔的,很漂亮。它有一种华丽、柔弱的感觉;有一种女生与生俱来的娇弱、美丽与气质。想必很多女孩儿也喜欢这柔柔的颜色。
白色
白色是纯真无暇的象征。白色是雪的颜色,它纯洁、美丽,穿上白色的衣服,会有种莫名的气质和飘逸感。每一个女孩子大概都梦想穿上白色的衣裙,像美丽的公主一样翩翩起舞。
紫色
紫色象征着高贵,权利,还有一点点神秘。我喜欢紫色,喜欢它的典雅和高贵,它让我着迷。而且她正在成为我最喜欢的颜色!
朋友们,你们喜欢哪种颜色呢?
我家住在顶层,但如果接着往上走的话,你就会看到一个天台。它可不是普通的天台,而是个万能的天台。
天台上种着各种各样的菜和植物,一年四季各不相同。春天的菠菜叶子又大又绿,黄瓜、丝瓜像蜗牛一样盘在瓜架的最前端。四季豆、长角豆像在比谁高似的,一株长得比一株快,一派欣欣向荣的样子。夏天,柠檬收起花伞,把一颗颗娇小的青柠妹妹请了出来。黄瓜、丝瓜轮流吃,就连西瓜子儿也被我拿来当种子种。金秋时节,黄瓜、丝瓜“下架”了,荷兰豆和甜豆姐妹俩儿爬上了架子。荷兰豆的花一块粉色,一块玫红色,如同彩蝶般美丽。另一边,洁白的甜豆花像雪一样开在甜豆藤上,美极了。柠檬露出黄黄的小脸蛋,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令人闻了就精神饱满,神采奕奕。冬天,西红柿又大又红。大头菜“头”朝下,简直就是巨大的算盘珠。 天台不只是菜园,更是小朋友们的乐园。每到节假日,你一定会听见欢笑声和脚步声。我们在天台上跑步,丢沙包,玩“小白灯”和“猫守门,鼠偷粮”的游戏。如果那天风不大,我们就玩“三国杀”。如果风大,我们就放风筝,晚上就在风筝上绑一个小型荧光棒,乍一看,好似萤火虫在空中跳圆舞曲。天台还是餐厅。夏天的晚上,我们用大泡沫箱当餐桌,泡沫盖做托盘端菜。在天台上吃饭,吹自然风,不用开电风扇,省电又环保。 我喜欢天台,它让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我喜欢春天的风。春风一吹,吹绿色了河边的柳树,吹绿了地上的小草,吹红了山坡上的小花。
我喜欢夏天的雨。那雨滋润着成长的万物;那雨,使人感到甜蜜而沁人的清凉。
我喜欢秋天的阳光,那阳光,薄薄的,给人披上,让人不在寒冷。那阳光,金黄金黄的,照到那道浪推涌的稻田上,炫耀着金色的光芒。
我喜欢冬天的瑞雪,雪花像一只只白蝴蝶在天空中漫天飞舞。草地上,那雪就像一床白被子,“白被子”上总会有人在堆雪人打雪仗,多么欢乐。
我喜欢树。树在夏天可以给人遮荫。在马路上,单调的灰色中有一棵树,那少得可怜的绿色也会给人带来莫大的惊喜。
我喜欢电脑,电脑可以让我驱除疲劳,可以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帮我记资料。
我喜欢看书,喜欢在书海里遨游。书里智慧,有历史,有哲学……这书海里有“贝壳”“鱼”“海带”……书是智慧的结晶,是劳动的成果是历史的延续,更是去取之不尽的宝藏。
我喜欢传授知识的老师,老师就像蜡烛,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老师是那么无私的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我们。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们安慰他们或是得到他们的帮助和安慰。当你和朋友离不开时,你会感受到世界原来是这样的亲切。
……
我喜欢生活,生活是丰富的,是多彩的,只要你用心感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你会发现你心中原来存在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有那么多的玩具。但是,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叫小鹿“斑比”的玩具。那是我五岁那年,妈妈给我买的,我们之间还有两个有趣的故事呢!
首先,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它长的什么模样。它全身上下长满了灰褐色的皮毛,皮毛里面还缀了一些白色的斑点。长长的瓜子脸,头顶上长着像松树枝一样的角,大大的眼睛里长着两个像葡萄粒一样的眼球,红润润的嘴唇,可漂亮了!
它和我之间发生了两个有趣的故事。第一个是我有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回到家后,眼泪马上就哗哗的滚落下来了。小鹿“斑比”看到后,心里也非常难过。它那一眨一眨的大眼睛,好像在说:“小主人,不要灰心,要努力啊!下次我来给你加油,你肯定行。”看到这一情景,我开心的笑了。
第二个是……。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把家里的花瓶碰到地上打碎了,我怕父母回到家里后说我。当时,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是把事情的经过如实告诉父母,还是说是家里的小花猫碰到地上打碎了呢?这时我左右为难起来。小鹿“斑比”看到我那为难的样子后,它又眨了一下它那漂亮的大眼睛,好像在说:“小主人,学校里老师讲过,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我明白了它的意思,父母回家后,我把事情的经过妈妈,妈妈并没有批评我,还夸我做的很正确。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鹿“斑比”玩具,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它吗?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视剧并不是很多,能算得上是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个是《西游记》,另一个就是《烈火中永生》。喜欢看《西游记》无非是因为好玩,让里面的人物逗一逗自己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欢则完全是出于一种内心的震撼与感动。
在这次电视上播《烈火中永生》之前我已经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词语的含义,但是在当时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对革命敬佩之情。《烈火中永生》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江姐被押往重庆,敌人想从江姐身上知道些重庆地下党的线索。敌人用竹签和炭火,将江姐的身体被摧残着,但是江姐并没有屈服,以顽强的意志破碎了敌人的希望。敌人把许云峰同志囚在一座阴森的地牢里,企图将他和狱中的其他难友隔离开来。
为了能与狱外党组织取得联系,在狱中做杂工的老犯人、疯老头华子良主动接受了这个任务——华子良曾经是华蓥山区的党委书记,被捕后他收到党的指示,利用陪法场的机会,乔装成疯子,蒙混在敌人的内部,长期的隐蔽下来。华子良借着和敌人去买菜的机会,机智地与狱外的党组织取得了联系,并把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带回狱中,交给江姐。许云峰坚持的恒心,日以继夜地用带着镣铐的手,不顾疼痛,挖开了狱墙的砖石,为同志们越狱突围准备了洞口。最后华子良以自己的机智救出了许多难友。
看了这部电影我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是那些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将来报效国家。
今天,秋高气爽,老师带领我们去野炊,我们的情绪都沸腾起来了!我们走了许多路,累得都气喘吁吁,但是精神仍旧很饱满。
好不容易到了黄河外滩,我们都迫不及待的跑到了野炊的地方,用石头搭起了灶台,还找来了许多木柴,我先把木柴放到灶里,组长拿着火机点起木柴,可是还没到一分钟火就灭了。我想起了妈妈说过,把木柴支起来,透着空气火容易着,我就按着妈妈的方法做,火终于烧了起来。
我们可以炒菜了,放好了锅,倒上油,很快就把油烧开了,大家手忙脚乱的把洗好的菜倒进锅里,放上盐,又倒上了酱油,用铲子把菜翻了又翻,香喷喷的炒油菜出锅了。女同学早已把餐布铺在了草坪上,我们就把一道道菜放在餐布上。这里到处都散发着饭菜的香气。二组的小米饭也做好了,但是还不能吃,馋得我们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同学们都围拢来了,老师说:“野外大会餐开始!”我们就像一群饿狼似的扑上去各自吃起来。这时父母下班后都来了,他们发现我们带的馒头不够,李孟玺的家长就去买来了许多馒头,不一会儿的功夫,大家都吃饱了,打扫完草地上的食物垃圾,我们才离开了“战场”。
经过这次野炊,我感觉到团结就是力量,今后做什么事都要和朋友合作。
我喜欢这次有趣的野炊!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中国古典第一部长篇章回小说,一部优秀的断代历史小说,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中国古典文学精华,中华传世,经典精萃——《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小说,但并不是简单地复述三国历史人物和历史事实,而是经过艺术构思和艺术加工的一部文学著作。
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封建社会的历史。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描绘了汉末至晋统一的一百年间的历史。描述了统治集团内部和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对当时动乱的社会状况有所反映,塑造了诸葛亮、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周瑜等众多人物。表现出鲜明的拥刘反曹的正统思想和儒家的仁政思想。
同时也谴责了雄豪混战及暴君的苛政,寄托了人们渴求明君仁政、社会安定的愿望。阅读这本书我感到可以得到很多的知识。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常山赵子龙,“赵子龙单骑救主”。他单枪匹马杀退了一批又一批的曹军,还要保护好小主人刘禅。谁说“忠义不能两全”,书中的关羽就是一位忠义两全的大丈夫。
足智多谋、鞠躬尽瘁的诸葛亮,矫勇善战的关羽,一身是胆的赵子龙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一个星期以前我们就开始排练诗歌《写给祖国母亲的歌》了。比赛时间定为这个10月18日。
诗歌朗诵,表现的不仅仅是手链、语调、关情,更要比团队合作和组长的管理理念这对我们组来说,的确都写困难,因为我们对其中两名新生的态度并不是十分友善,他们也是。
第一组和第三组表现极好,无论从队形还是朗诵的气势,都给我们好大的压力,相对来说比较难对付,至于第四组……是在没有可比性从他们排练时我就知道。
第一组的人数较多,队形有些凌乱,但赵薇管理能力较强,个个朗诵时相当配合,特别是领头的杨东石和赵薇,平时就是朗诵的高手,真的很不错;第三组准备的不是很好,总体水品一般。郑方带领的第四组根本没有准备资料。
我总结了一下,我们组主要在排练上比较配合,孟雪的积极性很高,加上黄宗坤和刘艺依的声音响亮,开头就镇住了其他组,上台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台词念完就OK,没想太多。
老师宣布比赛结果,我们组得了第一,还有三个同学获得最佳朗诵选手的称号,真是大大丰收,我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