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心里,我最熟悉的朋友,就是她。她的名字叫伍梓艺。
她的头发短短的、黑黑的,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非常可爱。
她有一个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就好像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练习跑步,我跑着跑着,不小心摔倒了,这时,助人为乐的伍梓艺看到我摔倒了,马上告诉潘老师,潘老师叫了伍梓艺去帮我擦药。我们正向医务室走去。突然,伍梓艺说:“黄绮蔓,来,让我来背你。”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用了,要你帮我擦药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还要你来背我,这可不行。”“没关系的,来吧!”伍梓艺带着甜蜜的笑容对我说。然后,她就把我背到医务室里去擦药了。
到了医务室后,他马上拿起棉棒、消毒水和红药水,就开始帮我擦药了。她一边帮我擦药,一边问我:“疼吗?”“一点也不疼。”我回答。擦完药后,她又把我背回了教室,我对伍梓艺说:“谢谢你,伍梓艺。”“不用谢了,大家都不是朋友吗?不用对我客气了。”丁零零!上课了,我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认真的上课。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朋友,十分的助人为乐,教会我许多道理的朋友!
我有很多好朋友,但最好的一个名字非常有趣,姓是名非,连起来就是:是非。他啊!是非可分明啦!有一次,他无意中把口水吐到刘明飞的耳朵上,就马上向他认错:“对不起,我不小心吐到你了。我来帮你擦擦吧!”事后,他又主动去老师那儿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并认了错。课上,老师表扬他是个知错就改,勇于认错的好孩子。
是非不仅诚实,还善于动脑。一次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道很难的奥数题,题目如下:
请用“1—8”八个数字填在口里使算式成立,且这些数字不准重复。
我们看了都愣住了,这该怎么做啊?同学们议论纷纷。老师见我们没人举手,就说:“没有人会,那我就公开答案了。”突然,是非站了起来,大声说:“我会,582×3=1746。”而后他清晰地讲了解题思路。老师听了连连点头,同学们更是把羡慕的目光投向了他。
这就是是非,我最好的朋友。
今天是星期天,天气特别好。我周六就把就把所有的作业全部写完了,就准备今天好好的玩一上午,下午再在家里听外语。
我很喜欢踢足球和打羽毛球,但最喜欢的还是踢足球。
我吃完早饭后,就拿起了足球,想家附近的第五小学操场走去。等我来到操场时,那里已经来了好多小朋友。他们有的拍皮球、有的跳绳、有的跳皮筋、有的打羽毛球,还有几个大人在操场上跑步,就我一个是拿足球来的。
我选了一个很宽敞的空地,自己提起足球来。这个活动,人越多越好,我自己提起来有点费劲,总是跑瞎道,要是再有几个小朋友一起玩儿就好了。想着、想着,一走神就踢出了我玩儿的范围,只听哎呦一声,我一看不好,我的球打在了一个正坐在地上用小木棍画的小朋友后背上。我赶紧跑过去,扶起那个小朋友对他说:“小弟弟,打疼你了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小弟弟说:“没关系,一点都不疼。”我赶紧把小弟弟衣服上的土拍打掉,对小弟弟说:“我们俩一起踢足球好吗?”小弟弟说:“我不会呀!”我说:“没事,我来教你。”
于是,我叫他,我俩就一起踢起足球来,一直玩到中午,我们才各自回家去。
从那以后我们成了好朋友,几乎每周六或周日都去操场踢足球。现在小弟弟的踢球技术也提高了,他还顽皮的笑着对我说:“大哥哥,我们真是踢出来的好朋友啊!”
幸福的生活是从哪里来的?是劳动人民自己创造的。而劳动人创造幸福的呢资本从哪里来呢?是祖国给于的。
还记得,他以前是我的好朋友,但家庭条件不太好,但穿得不太好,经常是那几件衣,有一些人经常欺笑话他,他都无所谓。但他是多么的老实,那时我不喜欢出去玩,他就每天跑来找我,和我一起玩。他他的爸爸是帮别人搬水泥的,收入不太好。他每天都只有几块钱但他每到我家一次,我都会给他一些东西,他都收下了。
之后,我上初中了,只放月假,不太出来玩。但有时他来找我,经过一年的变化,他的变化太大了,以前老实的他,也变得顽皮活跃了,有时还会闯祸。我观察他的全身,他的衣着也变了,他以前衣着朴素,现在也讲究了,因为他也上初中了。他以前每天的零用钱很少,现在也变多了。后来,他告诉我说:“他爸爸改职业了,改成工资比较高的职业了,收入比以前高了,他高兴地笑了,他不用再低声下气了,和别人玩得好了。
这就是幸福,他深深体会到了幸福。这是由于祖国的发展和他爸爸的辛苦劳动所创造的。所以,祖国是对众人平等的,只要在自己劳动,就会体会到祖国给你的果实。所以,我们要热爱祖国。
我的好朋友余鑫 他,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余鑫,可能是我叫他“余宝宝”的缘故吧!所以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他呀,有一双浓眉大眼,余鑫的性格外向,脸上总带着那无瑕的微笑,而且充满着少许的顽皮。他非常的乐于助人,别人的东西没有带,他就会借给那个同学,别的同学被别班的人打哭了,他就逗那个哭的同学笑,不让那个同学哭。 他那大大的脑袋,让人感觉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每次有好吃的,好玩的,他总忘不了我,每次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就会雪中送炭似的帮助我,要是谈到看书,他可是算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有一次,我和余鑫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他看到路边有家书店,就叫我陪他一起进去看看,我被他纠缠的没办法,只好和他一起去了。
他,他就是我朴素而大方的好朋友——余鑫!
我家来了一位朋友,她叫季怡亭,今年10岁了。她有一缕缕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浓浓的眉毛,长长的眼睫毛,红红的脸蛋,还有一对不大不小的耳朵呢!她的身高在140厘米左右,在教室里她还不算胖,才排名老二呢!就这样,一个完美的她,你有点印象了吧!
她在教室里可是数一数二的恶作剧大王呢!想知道她是怎么整别人的吗?跟我一起来看看吧!一次,一个男生捉弄了一个女生,被她知道了。这下可不得了,她打算为同胞报雪恨之仇。只见她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她决定把那个男生引到教室。她趁男生还没到教室的时候,就把黑板擦放在门沿上,接着把教室门虚掩着。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瓮中捉鳖”了。那男生一推门,就被门沿上的黑板擦给砸中了,疼得他龇牙咧嘴,哇哇大叫。别人见了都说他活该。他见此情形,只好抱头鼠窜,回自己的教室了。
她最拿手的就是舞蹈。她在每年的全国舞蹈赛中,都有不俗的表现——获得了许多冠军头衔。人人见了都说:“这就是那小孩。”她心里好像很高兴,高兴得无法形容呢?偷偷告诉你,她已经是6级水平的人物了呢,了不起吧!
我家的这位朋友,不简单吧!她的身份想必大家都已经猜到了,对,其实她就是我,我就是那可爱的小女孩了。
我和陈明是好朋友,一有什么困难都是互相帮忙,在学习上也是经常在一起探讨。
一天我们把在手工小组做的小木船拿出来玩,陈明一不小心把我的摔坏了。争执中,陈明又把它踩坏了,我非常生气,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狠狠地摔了一下。然后,又重重地踩了几脚。旁边的同学们看见了,赶紧拉开了我和陈明 ,劝我们不要在吵了。听了同学们的话我拿起摔坏的小木船回到了座位,而陈明也拿起了被摔坏的小木船回到了座位。从此,我每次看到陈明都离他远远的,决定以后不和他玩了,而他好像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想和我重新成为朋友。我看出了他的心思。但是,我也想让他尝尝没有我这个朋友的滋味。除非,他给我重新做一个小木船。
就这样,转眼间过去了一个星期,一天我走在马路上,几个青年围住了我,将我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路上。然后,拿出刀来威胁我,叫我把身上的钱交出来,不然……我不敢说话,慢慢地拿出口袋中的钱,等他们刚要拿走我的钱时,警察来了。那几个青年呆呆地望着,将手中的刀丢了出去,警察也随之带走了他们,我问他们怎么知道我被绑架了,警察叔叔告诉我是我的同学陈明看到了我被几个青年围住立刻跑到了电话亭报了警。我听后恍然大悟,原来是我的同学陈明救了我。
顿时,感觉心里暖暖的,原来陈明一直在关心着我。于是我飞快的向着陈明的家跑去,我要向他道歉,我们还要做最好的朋友。
光荣,听着这首歌突然就会觉得那么想你,突然就会想起我们以前的种种,想你,不得不流着泪想你。听这歌哭着,看着照片哭着,听着歌写着日志,看着照片写着日志,只因为你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今后不能再在一起学习,玩了,那么冷血的你会不会忘了我。看着现在的朋友总能想起你的笑脸。听着歌想你,。想我和你第一次的逃学,想我们总一起去偶像快递,想我们一起追星,想我们一起看娱乐报,想我们上体育课一起回班,向我们一起爱BOBO。。。
真的是流泪了,第一次为小学同学流泪,只因为你,只因为你曾给我的那些感动,只因为我们同那么爱BOBO。你会忘了我吗?听着光荣眼前就浮现出我们的以往,你,给我留下了那么多的回忆,我的朋友。我们不再在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你又有了新朋友吧,那么我呢,还算不算是你的朋友呢,你听光荣时想到的是我吗,你能记起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吗,总能想到那时我们的友谊,总能想到那时的你,总能想到那时我们的纯真,但愿吧,我的朋友,但愿你不会忘了我。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自己喜欢的动物,我又想起了一年前生活在我们院子里的小狗,它以前是一只流浪狗,被我们几个小朋友收养了,给它取名“点点”。
它个子不高,穿着一身毛绒绒棕色的外套,有一对神奇的“顺风耳”,平时是向下的,一但有什么声音,它的耳朵就竖起来了。
它刚到院子的时候,十分可怜。大人总是向它吼:“哪来的野狗,别把我家的小孩抓了,快滚!”小狗很伤心。后来,我们在院子里给它搭了窝,每天送饭给它吃,它总算有了家,渐渐地,它变得十分活泼可爱,和我们成了好朋友。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刚到大门口,它就立刻跑过来,在我的四周跑来跑去,还把前脚抬了起来,放在我的腿上,好像在说“你终于回来了,想死我了。”
每次我去上学,“点点”总跟在身后,送我很远很远,它才慢慢地停下脚步,望着我,好像在说:“再见了,小主人。”
可不知什么原因,点点忽然死了,我们大家都哭了。
虽然“点点”不像其它的狗那么名贵,但它给我带来的快乐是无穷的,我永远不会忘记它。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长得较高,还特别胖。他戴着一副小眼镜,像一位博士,他非常喜欢读历史方面的书。他特别爱打篮球,是我们班的积极锻炼之星。他就是周明阳,我们都叫他周肥。
周明阳很喜欢打篮球,他每天都要打两到三个小时的篮球。他每天都会练习超远三分(在中场出手)、“天钩”(天宁寺大勾手,不是“天钩”贾巴尔)、黄金端尿盆(周氏自创名称)等高难度动作。
有一次,我们班打篮球。周明阳和孙凝风对我和刘礼节。周明阳在我们以29比24领先时投中关键三分,使比赛再次有了悬念。实际上,在比赛时周明阳的三分和内线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威胁,他得了十几分,抢了十几个篮板,投了四个三分进了三个,让我们位置十分头痛。最后,凭借孙凝风的三分“绝杀”命中,我们以29比30惨败。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周明阳也有一些缺点,比如:他很倔强、他很爱生气,动不动就打人等。
有一次,我们进行单元测试,他因为把“任”字的最后一笔写的太长了,被扣了0。5分,而他的同桌把“壬”字的两横写的一样长,却没有扣分。于是,他把他的同桌的卷子攒成了纸团。我们看了,也把他的卷子攒成了纸团。他非常生气,要去打他的同桌。多亏了我和同学们及时把他们劝开,才避免了一场激烈的“战争。”
这就是我的朋友--周明阳。
电脑买回来那天,我高兴得又蹦又跳,很快,我就和电脑成了好朋友,每当我打开电脑时,好像听到电脑在对我说:“这里有无穷的奥秘,欢迎你,快来吧!”它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帮手。我可以上网查学习中需要的资料,可以在网上看我喜欢的书,兴趣来时,就画画画,还可以娱乐一下,玩玩游戏……电脑令我受益匪浅,使我的思维能力提高了很多,让我感到了学习的轻松与快乐。
最高兴的是我参加了“校信通第三届书香班级评选活动”,这样我就更离不开我的好朋友电脑了。哪天不上电脑上写点文章,就像少了什么似的。使我对写作文充满了兴趣。通过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使我在其中交了许多好朋友,他们对我文章中的一些不恰当的语句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要在这里谢谢他们,谢谢关注我的博友们。
电脑是我一天也离不开的好朋友,电脑中可学的东西真是太多了,我要不断地学习、掌握它,因为未来的时代,必将是一个电脑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