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我最敬佩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个才不出众,貌不惊人36岁的普通工人。他长着一张温和的脸,小眼睛,经常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爸爸是一个勤俭的人,他常说:“虽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也不能大手大脚的浪费呀。”爸爸的一件蓝上衣已经穿好几年了,都洗得变色了,我劝爸爸再买一件新衣服,爸爸却说:“这件衣服还能穿,扔了多可惜呀!”爸爸和这件衣服好像有多深感情似的。吃饭的时候,只要家里有剩下的饭菜,爸爸总是捡剩下的吃。看着我和妈妈吃着新做的米饭,不停地往碗里夹好菜,而爸爸却吃着剩下的饭菜,我的心酸了,忍不住对爸爸说:“您放着新做的饭菜不吃偏偏吃剩下的,这是何苦呢?”爸爸拍拍我的头笑了笑说:“这饭菜不是挺好吗,扔了不是浪费吗?”接着他又吃起来。我心想:爸爸呀爸爸,我可真拿你没办法。爸爸不光在吃穿上节省,在各方面都很节约。有一次,爸爸要写点东西,向我要了一张纸,我见他写完了正面又写背面,就又扯了一张给他。爸爸见了责怪我说:“一张纸说扯就扯,你怎么这么浪费?你知道这纸来的多不容易呀!”接着他跟我讲起了他读书时如何艰苦的事。。。。。。
这就是我的爸爸,他的一言一行时刻督促着我做一个勤俭的人。
你有你最敬佩的人,我也不例外。你可能知道我最敬佩的人是郑和,可我还有一个最敬佩的人——我妈妈!
想起“敬佩”这两个字,思绪又倒回了六年前的一个中午:
那天中午,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面点王吃饭。我是一个馋嘴猫(这一点连我妈都承认了)。一下车,我撒开腿就直奔面点王,根本不顾有一辆汽车朝我“飞驰”而来,我被那辆汽车撞个“四脚朝天”,幸好车速很慢,车主一个急刹车,我只是头被碰破了点皮。
我倒在地上再朝上一看,差点气的吐血。你猜我妈对那个车主说什么?“没关系,下次小心点儿。”妈妈!我是你的亲生女儿!你不骂他还说“下次小心点儿”,真是气死我也!从那时起,我从心里就觉得妈妈一点也不爱我。
在六年后的今天,我改变了我错误的想法。上学期,号称“大王第二”的王琛写了一篇《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给我很大的启发。我想,六年前的那次撞车是我误解了妈妈,并不是妈妈不爱我,而是因为妈妈的宽容大度,“宰相肚里能撑船”,所以才不跟车主吵架的。因为我并没有被撞伤(后来还是去医院做了检查认定确实没有内伤),妈妈就不想跟车主计较了。得到了我的证实以后,我才知道:那是一场误会。同时,我知道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之一。
妈妈,希望您能原谅我对您的误解,我爱你!
“叮铃铃”,门铃响了。打开家门,一个穿着蓝色衣服,肩上扛着一桶水的人出现在我们面前,没错,就是他,我们社区的送水工人。
他,高高的个儿,全身都是土,无论刮风下雨,送水从来就没迟到过。他每天大约要走十多公里的路程,可是每次送到居民家都是笑眯眯的。
记得有一次,下大雨了,真不巧,我家没水了,老爸立刻给水站打了个电话。“好,马上送到”,电话里说。我们着急地等啊等。
“怎么还不送到呀?”我想,“刚才电话里不是说马上就送到吗?”
正在我着急的时候,楼道里传来了“咚,咚,咚”的脚步声和 “咳,咳,咳” 的咳嗽声。接着,我们家的门被敲响了。
“送水的!”我赶紧打开门,看见了那个熟悉的人。他累得呼哧带喘,一边擦头上的汗水,一边对我说:“小朋友,您们家的水”。说完,把扛在肩上的水放在地上。
我看看水桶,再看看他,只见他浑身全湿透了,直喘粗气,不住地咳嗽。当我付给他钱时,无意中碰到了他的手,“呀,他的手冰冷冰冷的,跟我那热乎乎的手比起来凉多人。”
送走了送水工人,我试着拎了一下水桶,太重了,根本拎不起来。想着他每天扛着这么重的水桶来回来去地跑,真是太辛苦啦!
大约过了20分钟,楼下又传来了“送水的”的喊声,不知哪户人家又收到了一桶水。
我敬佩社区的送水工人。
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朱天池表哥。他相貌一般,身材不算太高,一张方脸上长着两只不太大的眼睛,但却炯炯有神。
他让我敬佩的第一个原因是:他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非常聪明。他班有一次举行“成语接龙比赛”,老师刚说出“异口同声、开始!”A组就迅速地说出第二个成语“声东击西”,他们B组也不甘示弱地说出“西装革履”……他在最后说出了一个成语,A组没有接上,他们B组获得了胜利。
他让我敬佩的第二个原因是:他学习非常认真。有一次,我去他家找他玩,只见他正苦思冥想着数学题网 ,连我叫他,他都没听见。我只好站在那里等他,半小时、一小时,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他好像忘了时间,终于在两小时内完成了数学题,他轻轻地吁了口气,一抬头看见了我,就问:“你怎么来了?”我假装生气地说:“我都来半天了,我来找你玩,你都不理我。”他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看到!”接着他向我做了个鬼脸,逗得我捧腹大笑。
他这种全神贯注、不畏困难的学习精神,你们说,能不让我佩服吗
在我的心目中,有许多值得学习和敬佩的人,但我最敬佩的人是包拯。
包拯是我国宋朝人,他的皮肤特别黑,人们给他起了很多外号,有人叫他“包黑炭”,有人叫他“包黑子”,还有的人叫他“黑包子。他的样子特别丑,而且脑门上有一个月牙形的伤疤,难看极了。
包拯很聪明,有一次,辽国想攻打宋国抢夺宋国的粮食,就给宋国送来一封信,信上写着“夫心取米”。大臣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信,包拯想了一下,拿起笔在每个字上加了一笔,改成了“未必敢来”,大家都赞叹他。
包拯不仅聪明,而且正直。有一次,他考状元时,因为朋友病了,结果少考了一门。后来太师对他说:“只要你不查案子,我就让你当状元,否则我杀了你。”包拯说:“我会让真相大白。”
聪明的包拯具有正直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就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