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到朋友,我就会想到一个女孩——韩玉成。
她是我在素描班里认识的,她的个子并不高,长得白白胖胖的,一双杏仁眼,一张只有樱桃一样的小嘴,很清秀,总是爱穿一件印有白色小狗的桃红色衬衫和一条蓝灰牛仔裤,扎着一条马尾辫,戴着一顶红帽子,看上去既漂亮又可爱。
她不仅长得可爱,还挺有正义感呢!
记得有一次,我们教室里的“小霸王”黄胖伟又来欺负陈骊婷了。他拿过婷婷的画,然后在图形里重重地写上了“投降”两个字,随后放在婷婷桌上,斜着眼看着她。没想到,婷婷见了竟不理他。这下“小霸王”生气了,把婷婷的笔扔在地上,笔断成了两截。顿时,婷婷眼里闪出了泪花。可是大家都不敢去帮婷婷,因为谁都知道“小霸王”可不是好惹的,所以遇上这事的同学都睁一眼,闭一眼,当做没看见。这时正巧小成走进来,看见了刚才的一幕,对“小霸王”说:“胖伟,你凭什么丢婷婷的笔?”“凭什么,我高兴!”他说:“什么?这分明就是欺负人,这是不对的!有句话叫做好男不跟女斗,你是男子汉就不该这样,你说对吗?”“小霸王”听了这话惭愧地低下了头,对婷婷说:“对不起,我错了,婷婷,我明天会赔你笔的!”同学们见“小霸王”竟然认错了,向小成投去了敬佩的目光。
看,这就是我的朋友,她多么有正义感啊!
谢谢你,我的朋友!你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 我们认识的方式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一天晚上,我在楼下玩遥控赛车。突然,我的赛车不听使唤了,我让它上前,它便打转,我让它拐弯,它却前进,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咚!”一辆赛车与我的赛车“无情”地撞在了一起。我定眼一看,那辆赛车和我同一型号,似乎也正和它的主人顶着干,难怪…… “我叫包恩达,你叫什么名字,交个朋友吧?”一个小男孩微笑着伸出了友谊之手。“叶一帆!”我报上了大名,“一起玩吧!”就这样,我们慢慢地发展成为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他在楼下练习篮球,我在一旁观看。他的一连贯动作真是漂亮,让人忍不住拍手叫绝。只见他用力拍打了几下球,然后人微蹲,后脚跟稍抬起,瞄准球筐,猛一投,中了!
我羡慕的眼神被他察觉,从此以后,他总是找机会耐心地教我练球,让我的球技进步不少。除了这件事之外,包恩达还帮了我不少忙,看到我感激不禁的样子,他总是微笑着说,好朋友就得互相帮助嘛! 谢谢你,我的好朋友!你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她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上长着两条火车道似的眉毛,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长在娇俊的小鼻子下。她的头发剪成流海的样子,剩下的就梳两个又短又粗的辫子。
因为她的头特别大又圆,所以我们都叫她“大头娃娃”。“大头娃娃”十分爱看书,读书。下课时,她随手就拿起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大头娃娃”做事非常慢,因为她总是把时间放在玩上了。有一次,我去她家写作业。只见她一会儿这儿摸摸,一会儿那儿摸摸,一会儿拿支笔,一会儿又去喝口水。
唉,她真是“磨蹭大王”呀!她不光做事慢,说话也慢,总是一字一顿地说话。如果你听她说话早就等不下去了。
因为你说一句话不要半分钟结束,而她不要一两分钟不行,让人那个急呀!“大头娃娃”每天上学放学总是蹦来蹦去,像个小兔子,又像是从来没有烦恼一样。她特别会逗人,要是有人生气了,她几秒钟的时间就能把他(她)给逗笑了。
“大头娃娃”还是我们班的“发明家”,她总是发明些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她不仅能用草和绳子发明毽子,还能用破布做成可爱的小衣服。虽然我是个急性子,可就是喜欢和这个慢性子的人玩,因为我喜欢她憨态可掬的模样,更喜欢听她不急不缓说话的语调,让人一听,就知道这女生特憨厚可爱!
我最熟悉的人是李仪霖,她是一个善解人意、乐意助人的女孩。
她有着跟玛瑙一样黑亮的眼睛、樱桃般的嘴巴、高高的鼻梁、乌黑的头发和灿烂的笑容。她总是穿着一件红白相间的米老鼠上衣和一条牛仔裤,她的笑容比世界上最温暖的阳光还要灿烂美丽!
在我眼里,李仪霖是一个善解人意、乐意助人的好学生和好朋友。通过一件事让我更加了解了她。
在一次运动会上,我和李仪霖跑两人三足。那天下午,阳光明媚,秋风习习,一切都好像在为我们鼓劲。小选手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忙着为比赛热身。
比赛开始了!体育老师一声令下,我和李仪霖齐声喊“一二……一二……”走着整齐的步子,刚开始还遥遥领先。可好景不长,后面的同学跟上来了,马上就要被别的班的同学超过了,其他小朋友在跑道外给我们的加油声响起了。我们紧闭双眼跑了几步,到了拐弯的地方又喊起了一二,加快了速度。马上就要到终点了,只差几十步、十几步、只差几步了,终于我们俩自豪的冲过了终点线,取得了胜利!
通过这件事使我更加了解李仪霖,也更加喜欢和她做朋友。
我的朋友叫思霓,她有一张圆圆的脸,脸上镶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张樱桃小嘴,笑起来的时候总是藏不住那两个小小的酒窝。生气的时候嘴巴翘的能挂上一把油壶。这使她更加可爱。她非常节约,有一次,她在姥姥家吃饭,大家洗完手后,她突然听到从卫生间里传出一阵“滴答滴答”的水声,她慌忙跑进卫生间查个究竟,发现原来是自来水没关紧,关上水龙头,大家都夸她是个节约的好孩子。
她不好意思地说:“节约水资源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她还非常助人为乐。有一次,她参加少儿运动会。有一位同学被石头绊倒了。她跑在前面觉得有点不对劲,转过身来看一看,有位同学的腿在不断地流血,嘴里还在不停的呻吟。她马上停住脚步,跑过去扶着他急匆匆到医务室,到医务室以后已经气喘吁吁了,她赶紧让医生给小朋友包扎。医生边包扎便夸她:“你真是个好孩子,为了帮助别人,牺牲了自己的成绩,真是好样的!”这时她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小朋友说:“谢谢你,姐姐。”李彤说:“没什么,谁都会这样做的。”她搀扶着小朋友走出医务室,到教室里得到的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话深深地印到我的脑海里。 对了,我告诉你个小秘密,李彤是比我小两岁的妹妹,跟我一个学校,你想和她交朋友吗?想交的人不过抢我妹妹呦!
你见过老鼠戴眼镜吗?我就见过,他不是真的老鼠,而是我的朋友熊鸣非。因为他属鼠,所以我总爱叫他“小老鼠”。他去深圳读书了,我们已经有一年没见了。这一年里,我经常想起他。今天终于见到了,他的变化真大呀!他长得比我胖,却没有我高,可惜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因为玩电脑,所以近视了,戴上了一副眼镜。他皮肤黑黝黝的,很健康的样子。
熊鸣非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记得读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老师在班上说:“同学们,常言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我们的周围还有我们的同龄人,他们因为家境的原因不得不面临辍学的命运。大家知道吗?他们多么想上学呀!只要大家有心帮助,他们是可以重新踏进学校的门槛的!因此学校准备组织向贫困学校捐款的活动,希望同学们献献爱心。”
到了捐款的日子,我们大家都准备将自己的零花钱捐出来。上课铃响了,只见讲桌上放好了一个画着心形的捐款盒,老师站在讲台上说:“同学们不用急,我点到谁,谁就上来。”老师开始点名了:“周阳同学”。只见班长周阳同学大步走到讲桌边,双手捏着五元钱小心翼翼地投入盒中,老师大声说:“周阳同学真有爱心,她捐了五元。”同学们都伸出了大拇指。
同学们陆续捐了款,有的捐两元,有的捐三元……
轮到熊鸣非了,只见他几步跨到讲台上,面带笑容地走到讲桌边,把自己平时积攒的硬币一个一个地投入了盒子中。“总共十元钱。”熊鸣非说。全班同学立刻向他投来了敬佩的目光,接着班上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在这次献爱心活动中,熊鸣非被评为我们班的“爱心使者”。
这就是我的朋友熊鸣非——一个富有爱心的人。
很小的时候,我不知道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只觉得很好玩、很好看。争着让妈妈给我买一条,后来,妈妈解释道:“其实,那是少先队员的标志,等你长大了,你也会有一条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就盼望能快一点儿长大,戴上红领巾。
终于,我盼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了。上一年级不久,我一直向往的时刻终于来了,当我戴上红领巾的一刻,我是多么的高兴啊!因为我终于加入了少先队,光荣的成为了少先队员,后来,慢慢地,老师也告诉了我们一些关于“红领巾”的故事,我也慢慢知道了红领巾是先烈用鲜血染红的。
自从,我戴上红领巾以后,我就觉得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我经常上学迟到,现在,我每天都第一个到班级里。以前,我都很晚睡觉,现在变得早睡早起了。我觉得红领巾就像一个“小帮手”,把我的坏毛病到改掉了,所以,我越来越喜欢红领巾了呢!
就这样,红领巾天天陪伴我,现在都两年多了,他还是一直跟着我,我也十分爱惜,从来都没有弄丢过,红领巾陪我上下学,陪我上课、陪我玩游戏,我当我看见胸前飘动的红领巾,我都会很自豪。自从我戴上了红领巾,我也经常做好事。
记得有一次,我们学校要去春游,可是,天公不作美,刚出发就下起了倾盆大雨,而且很多同学也没有带伞和雨披,于是,我就把伞借给了其他同学,其他带伞的同学也纷纷把伞借给别人,和其他同学拼在一起用,这样,我们就解决了“春游没带伞”的问题。
还有一次,在乘车的时候,我看到车上有很多垃圾,于是,我就把垃圾一一捡起,先放在塑料袋里,在下车的时候把它扔进了垃圾箱。司机叔叔看见了,直夸我是好孩子。
我觉得一个少先队员,做了这点事,不算什么,以后我还要多做好事,为我们班级,为我们学校增添更多的光彩。
我有一个朋友叫邱亦文,小名叫美美。她那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双红润的小嘴微微往上翘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齐耳短发,让她看起来很精神。耳朵上架着一副小眼镜,让人一看就觉得她很有学问。
我的朋友是个小书迷,在她家的书柜里摆放着各种书籍,只要一有时间她就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任谁也很难叫动了。记得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去找她玩,她正在那里看书。“美美咱们下楼去玩吧!”我连叫了三声,她竟然连头都没抬下,根本就没听见我在叫看。我走近一看,她原来在看一本漫画书,还不停的地在“咯咯咯”直笑。我心想: 这本书一定有非常精彩的内容,等她看完我也要借来看看。
我的朋友还是个羽毛球高手,我的羽毛球还是她教会的呢!记得那时候我还不会打羽毛球,但美美的羽毛球却打的非常好,我很想请她教我。周末我们相约下楼玩的时候我对她说:“美美,你能教我打羽毛球吗?”她爽快的答应了。她开始教我了,边说边做示范:“用右物握紧球拍,左手拿球,一定要记住不能松右手,左手用力发劲,将球抛起。。。。。。” 样子真像个小老师,刚开始我怎么也打不上球,她就耐心地一遍遍给我做示范,告诉我要领,最后我终于学会了。我心里高兴极了,也非常感谢她的帮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了解她了吧!
她,瘦瘦高高、她,美丽可爱、她,温柔大方。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林青欣。
在我难过时,她会安慰我、在我气馁时,她鼓励我、在我悲伤时,她会为我加油打气。
回想起那时,刚开学时,我前面坐了一位看似文静,其实很”活泼”的女生。她的笑容,像阳光般美丽,为我的生活增添色彩,也让我的生活多采多姿。我们一起玩、一起上课、一起聊天,日复一日,我们渐渐的,建立了我们之间珍贵的友谊。
有一天,爸爸心血来潮,带我们全家还有我最好的朋友──林青欣去板桥林家花园玩,我们一边散步,一边聊天,玩得不亦乐乎。快乐极了,我们两个在耀眼的阳光下,成了一幅美丽画作中的主角,这时的我们,心中有说不出的幸福、感动和无比的快乐。相识一笑,我们又继续玩耍,我们了解到,真正的友情,是再多的金钱都得不到的。
可是,好景不常,五年级就要分班了,使我们无比的依依不舍,难过。不过,再好的朋友也是要分开。
“太阳也是会被云遮住的”,回想那时的快乐,让我勇气百倍,阳光,我想对你说:”我们要做永远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可可,她生性胆小,性格内向,也不爱说话。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玩耍,有东西都是一起吃,所以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有一次,我们在灯光球场玩。突然,一只狗跑了过来,把可可吓哭了,“我怕!我怕!”可可抱着我的胳膊叫着。我搂着她说:“别害怕,这狗一般不会咬人的。”可可听了,边用手背抹着眼泪,还用另一只手使劲地抱着我的胳膊。“不要怕,大胆一点。”我安慰着她说。一会儿,那只狗跑开了,我就牵着可可的手回家了。
说她胆小不爱说话吧,但有时她也挺会说话的。
有一次,我和可可正玩得开心,周丹突然从我们身边不声不响地猛扑过来。当时我俩只愣了一下,便迅速地一侧身,周丹就扑倒在地上了,我和可可都捧腹大笑。周丹很委屈地站了起来。我气冲冲地问:“周丹,你为什么要吓我们?”周丹也生气地说:“谁叫你前天吓我的!”我们你一句,我一句,就吵起来了。
可可见我们吵起来就劝解我们:“好了,好了,不要吵了,我们都是同学又是好朋友嘛,要互相团结友爱,吵架多没意思!”我和周丹听后,都脸红了。“对不起!是我不对!”我上前拉起周丹的手。 “我也不对,我们一起玩吧!” 她也不好意思了。我们三个开开心心地玩起了游戏。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可可……
我的一位特殊朋友,是我最尊敬,也是我最敬爱的一位“大朋友”,他有着一个标准的个头——1。60米,是一个女性,长相也是一般,嘴巴微翘,要看外表根本看不出来她是一位40多岁的人。她就是我的班主任杜老师。
杜老师讲课的时候喜欢随着课文唱一些好听,又和课文有关的歌。把语文课上的给人一种不干燥,生机勃勃的感觉。老师讲课时嘴巴微翘,当你的问题很风趣的时候,老老师会对你相视一笑。老师的歌声很好听,唱起歌来犹如一只百灵鸟似的。我还记得学《七律长征》的时候,老师唱了一首关于红军的歌,声音很清脆。老师总能在第一时间想到有关的歌。
我的“大朋友”不但跳绳给人一种轻盈的感觉,还给人一种崇敬的感觉。一想起种种感觉,喜悦就涌进了我心里,心仿佛荡漾在春水里。因为老师讲课时振振有词,老师不断地给我们鼓足勇气,我们的胆子才越来越大。老师会当我们的指路灯、会当我们的向导、会当我们的帆船带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
虽然我快毕业了,但我暗自庆幸,也也有些沾沾自喜我在小学有一位“大朋友”是我们班的“秦始皇”——至高无上,是我们班里的“阳光”,每天照耀我们,是我们班里的“雨水”,每天滋润着我们一株株幼草,变成参天大树!
我有一个朋友,他叫‘‘李宏博’’,是我的同学,也是班上的体育委员。在篮球场打篮球的那个偏胖的小黑帅哥就是他了。他有一双大眼睛,黑中略掺白色的头发。1米60左右的身高,就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在打蓝球的时候,我很少能给他来个大盖帽。他很喜欢打篮球,每个周的周六我们都会去打篮球。
这不,我们又要去打篮球了。我们先投了一会儿球,然后开始打球。李宏博带球进攻,他一边慢慢地走,一边运球。到了三分线,他开始发力,迅速往内线冲去,防守的人也向前阻拦,他防的很好,李宏博无法突破,向前迈出了一步,突然转身,向后跳起,投出了球,球进了,这就是‘‘后仰式跳投’’。对方进攻,过了半场控球的人传出了球,球在空中的时候李宏博把球拍下,成功抢断。他带球进攻,刚过了中场,就有回防的对手上前阻拦,他以右脚为轴,单手护球,用背转身摆脱敌人,继续向前冲去。
一个人来阻拦,李宏博快速躲开,继续进攻。到了罚球线的位置,他开始上三步蓝,球出手了,球擦了一下篮板,进筺。看,李宏博又出手了,他在三分线前一步远的地方,投进了一个二分球·······我们打了三个小时,已经很累了,可他还是不肯走,因为这样,我们5点多才走。他除了爱打篮球外,唱歌也非常好听,在班级里,有‘‘歌神’’称。我和他在球场上是敌人,生活中是要好的朋友。大方、善良、幽默、讲义气的他,赢得了我的信赖。我们之间的友谊永不破灭,我永远忘不了他的样子,大大的眼睛,黑里略掺白色的头发,黑色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