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武则天一阵冗长的钟声打破沉寂,朱红的大门被打开。一个柔弱的女子款款而出,顺着那长长的台阶,走出深庵,步入纷乱的红尘。在那个与世无争的佛门净地,人们看到的是其诗《如意娘》“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中的情意缠绵柔情若水,又能有谁看出她细碎步履中日渐成熟的霸气?
自古深宫中的红颜扮演的总是祸水这个角色,自古宫廷里的女子饮泣的总是无可奈何的悲剧。而她,以不一样的姿态立于不属于红颜的朝堂之上,在龙位上书写妩媚的一笔,成为历史中独特的一道风景。
武则天三个大字高悬于“政启开元,治宏贞观”之上,有谁敢说她的能力不及男子?天字一号才子狄仁杰与姚崇伏拜于她的脚下,宫殿之下更有多少能人贤士对她俯首称臣。
一袭皇袍穿越历史的朝堂,她是五千年里绝无仅有的至尊女皇。
残酷的现实磨练了她惊人的毅力,在无数帝王将相面前,她以柔中带刚的姿态毫无惧色地站在历史之巅。她以铁腕征服了天下,以霸气驾驭了属于自己的盛世王朝。八十二个坎坷的春秋,她导演了一出令人叹服的霸王之戏。
十四岁入宫她还只是个柔弱的“媚娘”,年轻的她或许不懂深宫里的血雨腥风。时间带着俗世的残忍,在她身上烙印下一道道悲伤的轮回。可冰冷的深庵并没有锁锈她的报负,她坎坷地走过岁月,另类的诠释了“红颜”这个词,它与似水的性情无关,它是勇于挑战的一种成熟与霸气。
看惯了“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的不堪回首;听腻了“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无可奈何。女子其实并不是曹雪芹笔下的“水作的”人儿。
武则天拥有盛世凌人的霸气,她是独立于帝王间的至尊红颜。她敢于直面所有的指责与批评,一尊无字碑横亘过历史至今,似乎早就为后来曹雪芹的论断拟好了反驳。
她是万千后宫中历尽辛酸悲苦的可怜女子,但她也是一代盛世的至尊红颜,她庄严的站在历史高处,用她妩媚的笑展示了一个强势的“霸”字,它不一定是古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也不一定是霸王别姬的稀世旷今。
《斯卡布罗集市》是我最喜欢的歌曲,百听不厌。这首歌来自于英国,从十二世纪起就被人们经久传唱。我最早听到这首歌是在小学,当时的班主任对这首歌很是推崇,于是在下课时她经常播放这首歌。
记得当时播放的《斯卡布罗集市》是由“月光女神”莎拉布莱曼演唱的。那轻柔的声音,将我带入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仿佛听着听着就“羽化登仙”了。当时虽然没听懂几句,但我的感觉告诉我,我已经陶醉于这首歌为我营造的美妙世界。后来,我就靠着这唯一了解的信息在网上搜索到了这首歌,并详细地了解了它。原来是一首情歌。歌中多次吟咏了四种植物:蔷薇、莞草、香芹、麝香。它们象征着爱情的热烈、纯真与永恒。他希望心爱的人能一直等着他从战场上凯旋。啊,听着这首歌,我仿佛来到了中世纪苏格兰肥美的草原,绵羊如白云般洁白,勤劳的姑娘在采摘鲜果,勇士已吹着风笛荣归故里,他们正用真心经营着令人心醉的爱情。这是我真切的感受,我觉得这首歌宛若天籁之音。这只是肤浅的感受。
直到后来,我才确信自己对这首歌曲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我极其偶然地在网上看到一个动画。说在伊拉克战争期间,有美国士兵不断在战场上为他的女友写信,信一直写到阵亡的前一个晚上,整个画面真是催人泪下,其背景音乐正是我所熟悉的《斯卡布罗集市》,不过乐曲是由保罗西蒙的吉它男子二重唱带来的,音调低沉,略带淡淡的忧伤,总之,听起来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很懵懂地感到这曲子里暗藏着忧郁和压抑。反复听了几遍,我终于体会到了一种新的东西:这是对战争的控诉与对和平生活的向往追求。再后来,我又接触到了一个新版本。
它是由格里高利圣咏乐队演唱的。它的圣咏形式令人耳目一新。那来自遥远地方的声音,几十人甚至几百人一起吟唱,似乎引我到了天堂,但它没有带给我太多的想象空间,只是觉得美,但不知美在何处。后来我才发现,只要你听着这首歌,不论是走在喧嚣的街头雨巷,还是走在安静的田垄乡径,你都会停下脚步,放下手中的活,似乎感到上帝在向人们招手,让每个人都走进伊甸园沐浴爱的阳光。现在,我听说这首我最喜欢的《斯卡布罗集市》已被译成中文,译者很有水平,居然把它译得像《诗经》一样整饬,读来朗朗上口,也能随着原来的调子唱起来,我认为这很好,这有助于更多的人了解它,感悟它。奇文共欣赏,美曲同享受,不亦乐乎?
两分钟预备铃响了,吴老师面带微笑,拿看课本走进了教室。我最喜欢的语文课开始了。
吴老师先让我们看了一段录像,这段录像立刻引起了我们的兴趣,我们带着好奇和对知识的渴望,拜读起老舍先生的名作《母鸡》。
当吴老师问道:“‘我’为什么‘一向讨厌母鸡’呢?”吴老师上课时的表情一向很丰富,看着她皱眉的样子,善解人意的我们都争先恐后地举手,要帮助吴老师解开她心中的“疑惑”。小怡有感情地朗读着自己圈划的句子,字正腔圆,让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只咕咕叫不停的母鸡;小琳和小蓉对句子的点评恰到好处,说出了母鸡讨人厌的地方。他们的回答引得我们会心微笑。
同学们读着文章,听着同伴的精彩发言,正兴致盎然之时,吴老师又提出了新问题。她要求我们在课文中寻找表现母鸡“负责、慈爱、勇敢、辛苦”的句子,同学们立即行动起来。教室里鸦雀无声,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读课文,有的一丝不苟地在文章中圈划词句并写下批注,有的正在托腮思考,有的全神贯注地品味着文中的好词好句。五分钟过去了,吴老师请我们集体交流阅读圈划的收获。小盛率先举手,他有声有色地朗读着文中的语句,又胸有成竹地讲了自己对语句的理解。我们看着能说会道的小盛,心中钦佩不已。爰爰随后举手发言,她圈划的词句都抓住了要点,也许是紧张,说到关键处有些结结巴巴,但同学们的掌声给予她力量,鼓励着她把自己对词句的独到见解说完整。每一次听到同伴的发言,我都有新的启发;每一次举手交流,将自己的理解表达出来,又为同伴提供了新思路……就这样,大家在学习和交流中丰富语言,积累经验。吴老师笑容可掬地听着我们朗读点评,不时地点点头。
在语文课的最后五分钟,吴老师要求我们口述母鸡的特点。同学们都踊跃举手,要求上台演示。佳佳口述的内容简明扼要,层次清晰;卉卉又在此基础上,加上了文中的关键词句,丰富了语言内容。小缘、小宁和东东上台后,一边说一边模仿母鸡的动作,他们惟妙惟肖的表演引得我们哈哈大笑。
学了课文以后,我们也和作者老舍一样,对母鸡肃然起敬,从负责、慈爱、勇敢、辛苦的母鸡身上,我们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还沉浸在课文学习的快乐中,意犹未尽……
人物一杆银枪指向天边,使起来出神入化,变幻莫测。利时,尸横遍野。一把宝剑佩在腰间,舞起来,飞剑如雨,刹时人头落地。
一匹好马胯下骑,一日能行万里路。不用猜,他就是我最喜欢的赵云啊!第一次认识赵云十在看《三国演义》时,只见一个身披战袍,头戴钢盔的将士将胯下马一踢,单枪匹马冲入敌群,长枪一挑,一颗人头一下挂在了枪尖,他挑着人头大喝一声,将枪来回旋转。刹时十几位敌军倒下,他骑着马来回冲杀,神勇无比,敌军吓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可他却没有班师回朝,而是又大喝一声,挺枪拍马由杀向敌军,此时,敌军的援军到了。其中一名将领拍马上前向赵云挑战,只见赵云面不改色,两腿一夹飞奔过去,左刺右挑,打得那位将领力不从心,败下阵来,正准备逃生时,被赵云一枪挑于马下。那次,赵云歼灭了300多人。
从此,赵云飒爽英姿便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我不但喜欢赵云的神勇的作战能力而且喜欢他的赤胆忠心。从投奔刘备开始,他不在乎刘备势力单薄,忠心耿耿敌为刘备效力,帮助刘备歼灭了袁绍。虽只得了个小小的将军的称号,但他对这些毫不计较。到刘禅继位时,国家日渐衰败,本该卸甲归田的他,还是一心在为蜀国效力,直到他临死前,还想着国家,想着朝政,想看全天下的百姓……。赵云在我心中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对于赵云我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汗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留百世芳。”
虽然现在和平年代不需要上战场挥舞兵器,英勇杀敌,但和平年代需要向赵云一样赤胆忠心的英雄,用一身英勇的体魄与赤诚的肝胆同社会上的不良习气作斗争,煞住各种歪风习气,永保国泰民安,值得庆幸的是社会也有许多像云一样爱国的义士,用他们的一颗赤胆忠心保卫我们的国土,有了爱国的炎黄子孙,何愁中华不强?民族不盛?赵云虽离开我们很久,但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赵云!
以前,我看见比我大好几岁的朋友在做家务,我总以为没有一点乐趣,因为那时我还只有十一、十二岁,妈妈是在家中干活的,所以我连煮饭、洗碗这样简单的家务都不用做,一切家务都由妈妈来承包。
等我大了一、二岁时,妈妈出去到工厂里干活了,我就要开始做家务。不过,我做什么家务都不用向妈妈亲自请教,因为做这样的家务我都是看过妈妈是怎样做后我记住的,所以我一上手就能做了,做得好时,妈妈也夸我几句。炒菜的话,我并不是经常看妈妈炒的,我就问了她炒菜的一些决窍。妈妈告诉我一般像蔬菜一类的只要放一小勺盐;肉类要放一小勺半盐;蔬菜炒时火不要太猛,也不要炒得太熟,稍微生一点,吃起来口味会好一些,营养又丰富;肉类可以用大火炒,在炒之前要腌制一会,大约十到二十分钟之间就可以了……我把妈妈的这些话牢记在心,所以现在我烧菜才会烧得这么好。不过,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讲究窍门。我在家的话,家里的家务现在都是我做的,包括洗爸爸、妈妈、妹妹和我自己的衣服。夏天还好,天气热,衣服轻;冬天天气冷,衣服很重,再加上有的衣服要吸水,重量就更加重了,一个人拿都拿不起来;不过我们这里家家都有一口神奇的井,夏天水冰凉;冬天水温暖。如果我冬天大的棉袄拧不干,就可以叫妹妹来帮忙。
后来,我发现其实做家务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枯燥乏味。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许多乐趣,又可以了解更多的日常生活的常识,对自己今后的学习与生活有所改变和启示!从中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平时的辛苦,我这样做,既可以帮助妈妈减轻生活负担,又可以丰富自己,增强自己,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在生活做其它事情也一样,不能用一种眼光看待它,而是要自己亲身去体会的,只有自己亲身体会过,才能知道这件事情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不好和好,空想只是虚拟的存在,实行实际行动才是真道理。
这些道理都是我从做家务中获得的,俗话说得好“一份勤劳,一份收获”。实践中才能体现出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水浒传》里的那眼如丹凤,眉似卧蚕的黑三郎,大家还记得他么?他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天魁星呼保义宋江。他为人仗义疏财,慷慨大度,又孝敬父亲,因专结交各路英雄豪杰而着称。
他性格直率,凡事不卑不亢,宽宏大量,尤其是喜欢帮助别人,所以人送绰号及时雨。我喜欢宋江,是因为他的讲义气。在他还未上梁山时,就已经结交了众多好汉。
凡是有人来到他庄里,宋江不管是谁,必将送他好些银两,并安排吃住,从不厌倦。别人有难,他必将支援,从不推脱,大义凛然,帮助别人排忧解难,并且因此而闻名山东和河北。他济人贫苦,周人之急,扶人之困。好结交江湖上诸多好汉,所以有许多人都来投奔他。记得晁盖刚死的时候,宋江身带重孝,他为了结晁盖的最后一句遗言,煞费苦心。这对朋友的忠厚之心是非常难得的。
我喜爱宋江,是因为他的心胸宽广,为人正直。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愁眉不展,别人得罪他的事儿,一般也不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生气。记得他在京城,因阎婆惜不知羞耻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招惹他,他一气之下竟杀了阎婆惜,就是因为他正直,不想做贼般勾当。我佩服宋江的人品,佩服他的人格,但使我更加震惊而敬佩的则是:那一百零七个英雄好汉都能够服从他的命令,并且他能够把这么多人都管理的井井有条,没有内乱,没有反叛,而且被捕来的人都能听他的入伙。
这让我很震惊。宋江的管理方面让我很钦佩。为什么那一百多人都会听他的呢?我想,这就是因为他的大度,他的机智,还有他管理方面独特的才能吧。还有他相信每一个人,信任别人,这也许是重要的一点。
记得在大战高太尉军队的时候,高太尉被宋江捕到山上,可宋江却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相信了高太尉把他放了。就是因为宋江的爽朗性格,他的军队才得以做到万众一心,为后来的“替天行道”打下了铺垫。虽然宋江箭法比不上小李广华荣,智慧比不上智多星吴用,武艺比不上玉麒麟卢俊义,但是,他的管理才能却是这一百零八个人中最厉害的,也是最受大家爱戴的。
换句话说,宋江好比这一百单八将中的虎头,《水浒传》中因他而精彩!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讲义气、受人爱戴的天魁星呼保义宋江。